江:菲4版本聲明 想由重化輕

【新唐人2013年05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5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說,菲律賓前後4個不同版本聲明,看得出菲國希望「事情由有化無、由重化輕,以最輕微的方式回應我國政府」。

江宜樺上午率國防、外交、經濟、交通等部會首長舉行記者會,會中並公布菲方前後4種不同版本聲明。

根據行政院提供資料,菲國政府「第一版本」聲明的正式道歉,有「菲律賓政府」字眼,表達「菲國政府之遺憾與道歉」,「第四版本(最後版本)」的聲明雖然也有「菲律賓政府」字眼,卻變成表達「菲國人民之遺憾與道歉」。

菲國「第一版本」聲明,對於調查懲凶,提出三措施,包括「將立即展開調查、司法部將究責、列舉可能刑責」,但最後聲明完全沒有這3項;至於賠償損失部分,第一版本說「違法人員可能須負賠償責任」,但最後版本則未提及。

漁業談判部分,最後版本只提及將與「對口單位」開會,與1、3版所提「菲國農業部將召集跨部會平台、邀台灣組類似平台研商」相去甚遠。

江宜樺說,第一版本是菲律賓駐台代表白熙禮離開菲律賓前,以傳真電郵給外交部的版本,這是非正式的英文聲明,給外交部轉政府高層參考;第二版本是白熙禮抵台後,見到外交部長林永樂時所提版本,與第一版本非常不同。

江宜樺說,昨天下午菲律賓傳來的第一版本,雖然沒有經過白熙禮簽字,但那個版本表現出來的善意及回應的恰當性,「是我方比較能接受的」,大概除了賠償金額在聲明中未明白界定外,其他部分有相當誠意。

至於第二個版本,江宜樺指出,不算是代表菲政府有誠意的道歉,「並且在很多方面避重就輕、無法接受」,政府開始要求菲律賓必須回到原先第一版本。

他說,談判過程中,菲律賓開始軟化,轉而提出第三版本,第三版本較接近第一版本,在這樣的基礎上,政府希望菲律賓能正式簽字,但經過菲國代表不斷回電探詢菲國國內意見,菲方最後決定採取第四版本,但是第四版本「我們認為是打了相當折扣的版本」。

江宜樺說,菲國第四版本的聲明產生時,已接近午夜12時,外交部必須當場研判這樣的聲明是否符合台灣先前所提出的4項要求,另一方面,也在準備記者會所需資料,因此外交部才會在超過午夜12時之後、接近凌零1時舉行記者會。

江宜樺指出,凌晨1時許,總統府已通知所有部會首長早上7時到總統府開國安高層會議,上午會中大家交換意見認為,菲律賓「雖然形式上看起來有道歉、有提到賠償,但實質內容不夠充分」。

江宜樺表示,幾個版本的變化更可以看出,「他們(菲律賓)一直希望把這件事情,由有化無、由重化輕,他們希望以最輕微的方式,來回應我國政府」,因此會中很快獲得結論「我方無法接受這樣的回應聲明」,政府一方面啟動3項制裁措施,一方面正式公布第二波8項反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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