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島12浬內 台日衝突可弱化

【新唐人2013年04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0日電)費時17年、17次會議,台日今天簽署台日漁業協議,不僅釣島週邊7.4萬平方公里海域達成合法作業協議,釣島12海里內等未達成協議海域,未來作業可望更有信賴,衝突弱化。

亞東關係協會及公益財團法人交流協會今天下午在台北賓館召開第17次台日漁業會談,我方由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擔任團長,行政院外交部、海岸巡防署、農委會漁業署相關人員出席,日方由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擔任團長,外務省、水產聽、海上保安廳相關人員出席。

漁業署長沙志一會後統整協議內容說明,原本北緯27度線以南,以及我方所劃暫定執法線以西,約近7萬平方公里海域內的釣魚台周邊海域,即使台灣漁船沒有靠近釣漁台12海里以內海域作業,一直都會被日本保安廳或水產廳的海巡船驅趕。

他強調,協議簽定後,雙方約定30天內要完成相關法規配套作業後,即可生效的是,讓台灣漁船安心作業的海域,將包含原本的近7萬平方公里,同時放寬執法線3處海域,再增加4530平方公里,合計7.4萬平方公里海域內,台灣漁船預計在5月可安心捕魚。

不過此7.4萬平方公里海域內,東方有一處菱形海域,因為接近日本島嶼,同屬黑潮流經,聚集漁群,為日本漁船也經常前往作業的海域,台日已訂之為「特別合作海域」,台日漁船都可前往作業,往後由雙邊派官方代表參與的「台日漁業委員會」,將進一步協議雙邊作業規則,共同遵守、共享漁業資源。

他還說,扣除上述「特別合作海域」,其他台灣漁船也可以作業的海域,稱之為「排除對方法令適用海域」,海域內釣魚台列嶼12海里內,由於協議未觸及主權主張,各自主張有主權,因此雙邊都主張可在海域內作業,因此非不發生衝突海域。

除海巡署宣示會在此海域護漁,重點是實務上,可因此協議奠定互信基礎,讓此海域內的台日衝突性減弱,不若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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