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映虹:「鞋論」一個久別的歷史話題

【新唐人2013年3月27日訊】最近坊間炒得沸沸揚揚的「鞋論」在很大意義上其實是近代中國一個歷史話題的重現。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一百多年前,西方列強對中國的兩項國粹橫挑鼻子豎挑眼,通過它們的文化霸權,尤其是西方報刊的話語權和西方學者的闡釋權,把這兩項中華國粹妖魔化,非要中國人將他們拋棄,採用西方的制度和標準。

這兩項國粹,一個是對死刑犯的凌遲;另一個是對婦女的纏足。

對死刑犯的凌遲,在「鞋論」範圍之外。但對婦女的纏足,卻和「鞋論」密切相關。

西方人認為纏足是對婦女身心的損害,帶來莫大痛苦,而且妨害婦女謀生和自立,無論從哪個方面都找不出任何維持的理由,是非人道的;而國粹派認為,小腳是纏在中國女人身上的,痛不痛或者方便不方便她們自己難道沒有發言權嗎?如果這個國粹如你們洋人想像的那樣難受,難道中國女人就都是天生麻木的木頭人,自己不知道好歹,一代一代傳了將近一千年嗎?

你們要強迫中國女人脫下繡花鞋,目的就是要換上你們洋人的球鞋和皮鞋,這不是把你們的審美偏好強加給中國人嗎?即使你們全無惡意,也是西方中心論和文化霸權主義在作怪。

在這個問題上,沒有什麼普世的審美和普世的身心健康,更沒有什麼普世一致的尺寸和鞋樣;各個國家和民族的婦女的腳碼是不一樣的,鞋子的式樣更不一樣。

站在當年堅持裹腳的國粹派的立場上,他們的這個「鞋論」確實是很有道理的。

第一:在中國特色的美學標準下,中國女人一代代下來,不但幾乎已經不知道天足是什麼東西,而且很可能已經把別人的天足看成醜惡和野蠻的象徵了。

第二:對於被裹得骨頭都已經爛掉變形—但也是定型的小腳來說,繡花鞋當然就是最合適的,能體現小腳特色的制度安排。你又沒有這雙小腳,你怎麼知道又小又窄的繡花鞋不適合我這雙三寸金蓮呢?讓三寸金蓮套上你強加的高跟鞋或者耐克跑鞋,你不是存心剝奪我的走路權嗎?

「貓論」和「摸論」在晚清的意識形態話語中好像還沒有很清楚的先例,但「鞋論」倒是現成的,發明權不屬於今人。

文章來源:《縱覽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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