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母性就業 勞委會訂指引

【新唐人2012年12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8日電)勞委會今天表示,為兼顧母性保護及就業權益,訂定「職場母性健康保護工作指引」,提供職場準媽媽或哺乳中母親周全保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指出,據國民健康局統計資料,台灣1歲以下嬰兒死亡率約是日本2倍,死亡主因為先天性畸形、早產、體重過輕及感染。此外,除個人原因,女性勞工在職場的危害暴露,也是可能貢獻因子。

勞委會指出,如化學物質(鉛蓄電池業鉛、電鍍業汞、人造絲工廠二硫化碳、農藥或半導體製造業砷等)、物理性危害(如醫療服務業游離輻射、重體力勞動等)、生物性危害(如醫療服務業B肝病毒、德國麻疹、畜產業弓形蟲等),其他如百貨業久站久坐與輪班作業等,都是該關注的促發因子。

勞委會邀請國內職業醫學專家,參考國外相關文獻及作法,編訂「職場母性健康保護工作指引」,提供職場危害的健康風險評估、管理、配工與復工等處理建議及相關工作表單,作為事業單位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或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推動職場母性健康保護的重要參考。

為強化職場母性健康保護,勞委會採行相關措施包括:兼顧母性保護與就業平權;強化臨廠健康服務,「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增訂一定規模事業單位,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臨廠選配勞工、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開辦職場母性健康諮詢門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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