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決議 僑委會譯名再變更

【新唐人2012年11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2日電)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初審102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案,通過決議將僑委會英文譯名改為「R.O.C(Taiwan)Overseas Community Affairs Council」。

僑委會委員長吳英毅表示,他會馬上行文給行政院,僑委會譯名變更。

僑委會譯名在民主進步黨執政時期,從「OverseasChinese (海外華人) Affairs Council」,改為「Overseas Compatriot (海外同胞) Affairs Commission」;僑委會9月又將譯名改為「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Council, R.O.C(Taiwan)」。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亭妃在委員會提案,僑委會譯名變更後,顯然與過去去中性化、去意識型態化、與中國區隔的立場不同,應全數凍結僑委會明年度新台幣13億3479萬元預算。

民進黨籍立委邱議瑩也提出主決議表示,僑委會9月改譯名後,海外僑界抗議活動不斷。為避免僑委會譯名與中國國務院僑務辦公室(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Office)混淆,應儘速將譯名再改回「Overseas Compatriot Affairs Commission」。

民進黨籍立委陳唐山建議,護照上有R.O.C(Taiwan),僑委會譯名應比照辦理。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林郁方則說,R.O.C(Taiwan)要放前面或後面,除非行政院有統一規定,否則應「開大門走大路」,一開始就告訴別人這是哪裡;這是高度政治化問題,既然朝野立委都同意,僑委會就不要再表示意見。

經協商,委員會通過決議,僑委會譯名改為「R.O.C(Taiwan)Overseas Community Affairs Coun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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