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勇:憲政民主是人類發展的坦途

【新唐人2012年9月8日訊】自古以來,人類走過不少險峻的山徑,也走過許多坎坷的彎路,以致五千多年都一直發展緩慢,一直在農牧經濟裡打轉,一直侷限於手工勞作,直到三百多年前破除專制,而鋪築以民主為基礎的大道後,人類發展不但突飛猛進,而且僅用三百多年,就從農牧經濟跨過工業文明,跳入知識經濟時代。僅這一點就足以證明,憲政民主不但是人類發展的坦途,也是最大的生產力,還具有其他不可估量的功能。

縱觀世界歷史,在人類發展的過程中,政治起著主導作用,因此既是公認的第一生產力,又具備多方面功能,不僅決定人類發展的進程,也決定社會發展的水平;不僅決定國家的興亡,也決定民族的前途;不僅決定生活的質量,也決定個人的命運!

如果說政治是借助公共權力管理衝突並實現特定價值目標的方式和過程,那麼政治首先與衝突有關。由於人類共同體有很多人,而人與人之間的意見時常不一致,因此產生分歧和衝突;而人類共同體要維持下去,就必須建構規則和秩序。而政治就是以武力、說服、妥協等方式,解決分歧和衝突,並建立和維持秩序的方法、途徑和過程。從內容上看,分歧和衝突是由利益矛盾引起的,而利益矛盾是由利益的有限性與追求利益的無限性的矛盾運動的必然結果。而政治就是將利益分歧和衝突限制在一定範圍之內並使之秩序化,使追求利益的積極行為得以持續進行。

其次,政治又與公共權力有關。由於公共權力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合法的強制力,因此可通過規約人們的行為解決分歧和衝突,而規約人們的行為必須依賴人們普遍認同的和必須服從的約束力。而政治就是借助人們普遍認同和必須服從的公共權力使解決分歧和衝突秩序化,其核心是支配和服從支配。
  
當然,人類管理衝突並建立和維持政治秩序的方式多種多樣,並隨著生產方式的發展而發展。而為了根除政治隱患,防止政治造成危害,促使政治強國益民,人類自古以來就不斷探索。

早在古希臘時期,著名哲學家與政治學家亞里士多德就在《政治學》一書中,不僅提到一切政體都有三個要素構成的基礎,即議事機能、行政機能和審判機能,還提出混合政體學說,借此通過兼顧貧富利益而使社會保持穩定。過後,波里比阿倡導權力制衡,主張人民大會、元老院、執政宮三種權力只有互相配合,彼此均衡,才能建立穩固的政權結構。當權力系統哪一部分企圖獨攬大權,就會受到其它權力部門的抵制。

17世紀,英國著名的政治理論家洛克在其著作《政府論》中首次闡發近代意義上的分權思想,提出立法權、行政權和聯盟權三權分立。他主張立法權是國家最高權力,應由民選的議會行使,而行政權與聯盟權處於次要的從屬地位,歸於國王,同時提出國王的行動必須受法律制約。洛克在論證分權制衡的重要性時強調「如果同一批人同時擁有制定和執行法律的權力,這就會給人們的弱點以絕大誘惑,使他們動輒要攫取權力,藉以使他們自己免於服從他們所制定的法律,並且在制定和執行法律時,使法律適合於他們自己的私人利益,因而他們就與社會的其餘成員有不相同的利益,違反了社會和政府的目的。」這在當時具有很大的進步意義。然而,洛克的這種分權主張由於行政權與聯盟權在實質上具有一致性,因此實際上是兩權分立而不是正式意義上的三權分立,並沒有司法權的分立。

到了1649年時,英國的利爾本等人借助5月1日發表的新版《人民公約》,首先提出三權分立的設想。在此基礎上,法國的思想家孟德斯鳩加以補正,他不僅對洛克思想中的不足之處加以改進,也明確提出防止專制最好的辦法就是分權,還首次提出了司法獨立的思想。孟德斯鳩主張立法權屬於代議機關,行政權歸國王,而司法權屬於獨立的審判法院,三種權力分立,並相互制衡。由於孟德斯鳩的分權理論對權力的劃分更加明確和科學,因此推動分權制衡理論日益趨向完備。

18世紀,法國的盧梭開創人民主權思想,推崇構建民主共和國,提倡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最高權力機關必須集中人民的意志,有權監督政和任命、撤換國家首腦。後來,以美國第三任總統傑弗遜和漢密爾頓為首的聯邦派,在將分權制衡的理論付諸實踐的過程中,發展了這一理論,為制衡思想的發展做出了新的貢獻:第一,聯邦派以英國的政治現實為觀察,提出要防止民選的議會權力過大。在民主制下,立法部門權力過大是最危險的,防止議會專權,就能有效遏止多數人的暴政,維護少數人的合法權利;第二,聯邦派提出要防止行政權力的膨脹,控制總統的權力,以防範獨裁專制。更需要說明的是,他們不但把「三權分立以制衡」的政治思想變成了政治現實,還擴充分權制衡理論,宣揚國家權力除了橫向分為立法、行政、司法外,還務須縱向分解到各級地方政府,以使中央權力和地方權力相互監控,相互促進。

隨著分權制衡思想不斷擴展深入,世界上接連誕生幾個民主強國。從此,憲政民主不再只是夢想,法治不再只是嚮往,自由不再只是渴望,而已變為活生生的現實,並形成勢不可擋的歷史潮流,不僅波及全球,還將滲透五大洲。

1688年,英國百姓歷經50年的奮爭,創立人類歷史上第一個憲政民主政體,創建世界上第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鋪成全球第一條民主之路,因此,駛入發展的快車道,不僅率先進行工業革命,還很快變成世界工廠,幾乎壟斷全球經濟,成為地跨五大洲的殖民帝國,成為日不落的頭號強國,成為繁榮發達的超級大國,幾乎稱霸兩個世紀。

1776 年7月4日,美國第二屆大陸會議通過了傑弗遜起草的《獨立宣言》,正式宣告建立美利堅合眾國,經過百姓五年艱苦奮戰,創建了世界上第一個實行總統制的憲政民主國家。

《獨立宣言》從天賦人權和主權在民的學說出發,宣佈人人生來平等,享有生存、自由、追求幸福等不可轉讓的權利;同時,指明政府權力來自民眾,如果政府損害人民權益,人民有權改變政府,必要時使用武力廢舊立新。

從成立起,美國就奠定了堅實的民主基礎,所以僅用 100多年就超過英國,而成為經濟實力最雄厚的國家,直到現在還稱雄於世,不但經濟總量在世界上穩踞第一,而且不管是科技,還是軍事;不管是教育,還是文化;不管是工業,還是農業,都處於國際領先水平。

1789年8月26日,法國製憲議會通過《人權宣言》,宣佈在權利方面人人生來自由、平等;宣佈人身安全、財產所有、反抗壓迫是天賦的、不可動搖的權利;還宣佈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宣佈國家主權屬於人民;宣佈權利應有保障,分權必須確立。並規定,公民擁有言論、著述和出版的自由;還規定私有財產不可侵犯,不得剝奪;還規定賦稅按能力平等分攤。《人權宣言》不但是法國反封建的有力武器,也為法國注入了民主的血液,還為法國的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動力,因此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以至如今國民生產總值排在全球第五位。而處於第二的日本和第四的德國,第二次世界大戰慘敗後,在美、英等國的扶助下,痛定思痛,徹底剷除專制,通過政治民主,借助憲政、法治、人權、自由、平等、多黨競爭、分權制衡、地方自治和軍隊國家化,埋頭勵精圖治,不僅元氣迅速得到恢復,而且國民經濟一日千里,創下經濟史上的奇蹟。

尤其值得稱頌的是,我國民主革命的開創元勛孫中山先生,他不僅創立三民主義政治主張,還借鑑分權制衡學說,根據國情民意,根據社會的客觀要求,根據歷史發展規律,創建「權能分立」和「五權分立」的政治思想,把國家權力分為「人民權」和「政府權」,前者為「政權」,後者為「治權」,並明確闡述人民享有選舉、罷免、創製、複決四種權力(即所謂「政權」);而政府擁有立法、行政、司法、考試、檢察五種權力(即所謂「治權」),彼此分立,各自均等,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相互促進。人民利用「政權」管理政府(即人民應有「權」),而政府運用「治權」管理社會(即政府應有「能」),兩者相互作用,維護國家安定。其中,著重強調人民對權力機構的控制,社會對權力機關的制約。這一政治思想不但擴展了西方的分權制衡理論,還使分權制衡體系更加完善,因此他對政治學說作出重要的貢獻,不僅值得大書特書,更應付諸實施。

由此可見,民主的降生不僅是人類自覺的選擇,也是人類不斷努力培植出的結果,還是政治發展的必然產物,而其功能就是憑藉公共權力,和平管理衝突,建立秩序,並實現平等、自由、人民主權等價值理念;而其內涵包括三個方面:一是選舉;二是各政治主體的專門化、自主化及其相互關係的制約化;三是不同意見的合法化。
  
首先,就選舉而言,民主的表現方式是代議制,由於民眾無法直接掌握和管理政權,而只能選擇民眾中的少數精英代行權利,因此,選舉領導人不僅是民主的核心內涵,也是體現「主權在民原理」的最重要的環節。而民主選舉,必須滿足三個條件:一是自由選舉,保障選舉人的自由意志,不允許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二是定期更換領導人;三是選舉必須是選擇行為,即選舉人在兩個以上候選人中選擇一個人。而只有一個候選人的選舉,只是推舉或是擁戴行為,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舉。而真正的選舉必須是兩名以上的候選人競爭同一個職位,讓選民從中選擇一名候選人。
其次,就各政治主體的專門化、自主化及其相互關係的制約化而言。從橫向上看,政黨、行政、立法、司法等政治機構是獨立機構,即專門化了的、角色邊界清晰而明確的、互不相屬的結構。從縱向上看,不同層級的政治機構都是相對自主的機構,而不是只聽命於上級機構的下屬機構。橫向的和縱向的各政治機構之間是相互制約的互動關係,而不是某一特定政治機構控制或支配其他政治機構的單向影響關係。

再則,就不同意見的合法化而言。民主是共同體成員以普遍認同的程序和規則為依託,和平地解決利益衝突,使得各利益主體追求利益的積極行為得以持續進行的制度安排和實際行為過程。因此,按特定程序,自由發表任何不同意見是民主的根本。同時,不同意見的合法化,是自由、平等的選舉和各政治機構之間縱向的和橫向的制約關係得以實際運行的根本保障。
  
民主不僅是政治生活方式的高級形態,也是由諸多因素構成的複雜而完整的系統。首先,民主是原理體系。如人的尊嚴原理、平等原理、自由原理、主權在民原理等。
  
人的尊嚴原理,是指不論性別、地位、貧富,人的自身價值是世界上最珍貴的價值,而人的尊嚴是人類社會的最高終極價值目標,只有民主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實現人的尊嚴。
  
平等原理,是指人生而平等,應擁有相等的權利。現實生活中,每個人能力不同、所處的環境不同,不可能享受絕對平等的權力,所盡的義務也不可能是絕對平等的。但就人的價值而言,人之間應是平等的,在法律面前應是平等的。

自由原理,是指人自主地支配自己,而不受他人的強制和支配的狀態。在現實生活中,自由不是絕對的。首先,一個人的自由不能妨礙他人的自由。其次,為每個人都能獲得儘可能多的自由,每個人都必須讓出一部分自由給國家,由國家以制度、規則等形式制約人的行為,以保障更多的人享受更多的自由。

主權在民原理,是指國家權力來之於人民,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因此,由人民授權產生政府,政府必須遵從人民的意願。
  
其次,民主是一系列的原則體系。如討論原則、妥協原則、多數原則等。而討論原則以異議、意見、反對派的存在為前提,並以討論的方式交流各自的不同意見,求大同存小異,制定同一政策的方式和途徑。

因此,討論不僅是和平地解決分歧和衝突的方式和途徑,更是公開地交流不同意見,讓公眾瞭解並參與政策制定過程的方式和途徑。
  
妥協原則是指為達成具體的目的,意見相異或對立的各方調整各自的意見,以達到相對一致的方式和過程。一方面妥協是相互瞭解和理解對方的意見的過程,而不是各方只顧堅持自己的意見;另一方面妥協是各方反省自己的意見,以發現和創造共同點的過程,而不是一方盲目地、絕對地順從另一方,而妥協最終的目的是為制定出更有創造性的政策。
  
如果說討論原則是民主的根本原則,即以和平的方式解決分歧和衝突的唯一方式,那麼妥協原則就是討論得以和平地進行所必須的原則,而多數原則就是將討論引向決策的唯一方法。

再者,民主是寬容的心態和遵守規則的習慣。其中,寬容的心態有兩層含義:一是承認自己的能力的有限性;二是承認他人的存在。而遵守規則的習慣,是指人的行為比較理智,不輕易用感情支配行為。要是人類共同體有序化所必需的各種規則,不能自覺而普遍地得到遵守,那就混亂無序。而如果說寬容的心態和遵守規則的習慣是民主的社會基礎,是身份和習慣上的平等,是一種生活方式,是一種社會狀態和風氣,那麼誰也不否認社會民主作為民主政體不可缺少的基礎的重要性,也不否認基層的初級民主可能比民主的任何方面更有價值。
  
再者,民主是一系列的制度。而制度主要規定各政治主體的產生方式、行為方式及其相互之間的穩定的關係模式。最基本的制度有代議制度、政府制度、政黨制度、司法制度、輿論制度等。
  
再者,民主是一系列的行為過程。如選舉行為過程、決策行為過程、參與行為過程等。在實際政治過程中,只有以具體而詳盡的程序和規則來規範制度運行的每一個具體環節和各政治主體的每一個具體的行為環節,政治制度才能得以現實化。不然,政治制度將是一紙空文。從這個意義上講,民主是一系列的程序和規則。

儘管民主是憑藉公共權力,和平管理衝突,建立秩序,並實現平等、自由、人民主權等價值理念的方式和過程,但具體實現形式不盡相同,不但有英國式的君主立憲制,也有美國式的總統制,還有法國式的半總統制等。而無論什麼民主模式,都有以下共同的特徵:一是從暴力政治走向協商政治。由於都主張權利與義務關係上的秩序,而不依靠暴力統治,因此都注重以協商政治為導向,以至通過談判、妥協、讓步來獲得政治上的共識和認同。

二是從權力政治走向權利政治。過去,政治以權力為導向,政治活動的主要領域幾乎都是圍繞權力而展開,而隨著民主制度的形成和發展,權力政治逐步為權利政治所取代。從這個意義上講,民主的發展主要圍繞平衡權力與權利關係展開,而發展到現在演變成以權利為政治的核心,以至於不但權力服從權利,權力保障權利,而且權利制約權力,權利成為權力的目的。

三是從無序政治走向有序政治。民主發展的進程實際上也是一個政治制度化、政治秩序化的進程,不僅使動盪不安、政權不穩的時代終結,還建立了一整套保證政治穩定的制度規則和行為規則,從而使政權的交替、政策的變革等等,都能夠在一種既定秩序下進行。

四是從垂直政治走向平面政治。過去,專制政治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垂直的權力關係,而隨著民主制度的建立,權力的關係實現了分散化、平面化。如地方自治政府的建立,政府、非政府以及官民的協同治理等,都體現了民主的發展取向:既注重公民的權利,也注重公民的責任,並強調政府與公民對於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共同責任和共同利益。

總之,不論哪種民主模式,都既只體現廣大人民的意志,又僅以人民的需要為出發點;既兼容并包,又選舉限任;既不箝制言論及其結社、信仰自由,又實行地方自治;既有多黨競爭,又有分權制衡;而不管是軍隊,還是警察,都完全國家化,以至不僅擴展百姓的活動空間,還要接受制約,監督有效,唯民是從。

具體地說,在民主國度裡,人民不但擁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權,還享有公民基本權利,更負有參與政治體制的責任,而其權利和自由也正是通過這一體制得到保護。

在民主國度裡,國家權力不僅橫向分解到不同職能的權力機構,使之彼此均等,各自獨立,形成橫向制約,還分成中央權力和地方權力,形成縱向制約,從而達到分權制衡,以至於防止權力擴張,防止權力為所欲為,防止權力為非作歹。

在民主國度裡,權力自下而上產生,一方面必須通過選舉競爭,符合多數選舉人的要求方可獲得;一方面必須通過考試競爭,達到規定的標準,才能獲取相關職位,而任職都有一定的時限,到期如未獲得連任就得離職。

在民主國度裡,如果說媒體是社會輿論的平台,那麼言論自由則是社會輿論的載體。民眾一旦發現什麼問題,就借助新聞媒體報導出來,引起社會和有關部門關注。更主要的是,新聞媒體本身就很敏銳,哪裡有風吹草動,很快就會發現,而一發現權力違規行為,就會嚴加譴責,督促有關部門處理。

在民主國家中,政治幾乎就是政黨政治,社會只是各政黨競爭的舞台。不管是執政黨,還是在野黨,都享有平等權利,誰都不能凌駕於國家之上,都不能凌駕於民族之上,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儘管執政黨行使權力,可在野黨的制約和監控不僅讓執政黨謹言慎行,還讓執政黨難以胡作非為,難以越軌牟利,難以造成危害。如果當權者濫用職權,或瀆職失職,或違法亂紀,或營私舞弊,或貪污受賄,或迫害陷害,那麼,不是遭到罷免,就是遭到彈劾,而觸犯法律的,還要遭到嚴懲。

在民主國度裡,政府服務的對象是人民,因為政府不僅由人民委任,還代為人民管理國家,所以與其說政府是行使國家權力的機構,不如說是人民的公僕,以至不僅為人民著想,也為人民服務,還為人民造福。

更主要的是,民主制度不是單一的結構,而是一個多元的復合結構。民主制度的建立不但以憲政為支柱,還以法治為準繩;不但以人權為核心,還以自由為媒介;不但以平等為紐帶,還以多黨競爭為樞紐;不但以分權制衡為中樞,還以地方自治及其軍隊國家化為前提,彼此既相輔相成,又不可分割,因此民主是由多個因素構成的完整的系統,而各因素之間相互依賴、相互影響,彼此不可或缺。

儘管合成民主制度的每個要素的作用及其優越性各不相同,可彼此既相輔相成,又不可分割,既相互聯繫,又相互作用,其中任何要素的地位和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在建設民主制度的過程中,不僅要避免片面性,還既要重視政治主體的理性化程度的提高,又要重視組織結構的完善,既要重視各種政治關係的協調,也要注重社會意識體系的構造和政治意識的創新,並逐步使政治行為規範化,不僅推動政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還使社會文明的建設更加系統和全面,從而推動政治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儘管世界各國實行憲政民主政體存在著一些細微差異,但民主政府有著區別於其他政府形式的特定原則和運作方式,而其首要職能是保護言論自由、結社自由、信仰自由等基本人權,保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權利,保護公民及其組織充分參與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生活的機會。其次,定期舉行全體公民參與的自由和公正的選舉,使選舉不會成為獨裁者或單一政黨的門面裝飾,而是爭取人民支持的真正角逐。

儘管民主並不是完美的政治制度,但因為自身具有調節、糾錯的機制,所以能夠克服自身的缺陷;儘管民主制度的創建者和參與者,都不是完人,甚至有可能是惡魔,可民主的自我完善機制會使惡得到遏制,而使善得到回報;儘管民主制度還有待完善,卻是迄今為止最優越、最不壞以及最廉潔的社會控制方式,而其積極作用遠遠超過消極影響,不像專制那樣正面功效遠遠小於負面效應,以至不僅贏得全面共識,還得到各方支持,從而成為普世價值,成為發展趨勢,成為時代潮流,而今已經波及全球,還必將滲透世界各洲!

綜上所述,民主不僅是按照平等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來共同管理國家事務的政治制度,也是保護公民自由的一系列原則和行為方式,或者說是自由的體制化表現;不僅尊重多數人的意願,也保護個人和少數群體的基本權利;不僅把國家權力橫向分解職能不同的機構,還分散到地方,而使中央或地方政府最大程度地對人民敞開,及時回應人民的要求;不僅使政府遵循法治,也確保全體公民獲得平等的法律保護,還使公民權利受到司法體制的保護,因此確保民主不僅是促進生產力發展的有力槓桿,也是促進生產關係發展的重要依託,更是促進人類發展的坦途!

總之,自從1688年英國鋪築人類第一條民主之路以來,人類發展不但突飛猛進,而且僅用三百多年,就從農牧經濟跨過工業文明,跳入知識經濟時代。僅這一點就足以證明,民主不但是人類發展的坦途,也是最大的生產力,還具有其他不可估量的功能。

如今,憲政民主制度已經誕生三百多年了,並且在世界上擴展三百多年了,現已遍佈一百五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儘管形式不同,但本質上並無什麼差異,不論是君主立憲制,還是議會內閣制、總統制、半總統制,都是既體現廣大人民的意志,又以人民的需要為出發點;既促進國家發展,又促進社會文明;既兼容并包,又選舉限任;既不箝制言論及其結社、信仰自由,又實行地方自治;既有多黨競爭,又有分權制衡;而不管是軍隊,還是警察,都完全國家化,以至不僅擴展百姓的活動空間,還接受制約,監督有效,唯民是從。因此,民主不但是人類發展的坦途,也是國家的基礎,還具有其他不可估量的功能;不但是社會的支柱,也是強國富民安邦的根本,還是最大的生產力;不但是科學的制度;也是人民的護身符,還具有強大的凝聚力;不但對所有人都有利,也能全面遏制腐敗,還能造就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不但促進國家科學發展,也促進社會和諧繁榮,還促進生活質量不斷提升……。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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