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起訴薄谷開來 懲治高官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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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7月27日訊】薄谷開來涉嫌「故意殺人案」日前在與案件不相關的安徽合肥被起訴,實際上,中共省部級高官案件「異地起訴」已經形成慣例。中國問題專家表示,此舉表面上是為了避嫌,但卻突顯了中共體制下的司法不公正。

谷開來案件不是在重慶審理,而是被指派到與薄熙來、谷開來毫不相干的異地:安徽起訴,引發關注。

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李天笑認為,異地審判凸顯了中共司法的不公正。

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李天笑:「為甚麼呢,因為按照西方整個司法的體系來說,從正常社會的司法體系來看,在哪裏犯案件就應該在哪裏處理,你那邊的中共法官也好,檢察官也好,正是因為他跟這個谷開來或者薄熙來有直接的聯繫,他可能會造成司法的不公正,也就是說中共的這個體系下的司法官員他本身這個不公正。而且異地審判這個也是按照中共的政治要求來做的,來操作和定位的,絕對不會按照事情的本身原委,隱瞞甚麼東西,把甚麼東西突出來,或者是重點來做,這樣的話,按照中共要求,最後達到某種程度。」

事實上,「異地起訴」已經是中共懲治高官的慣例。據《東方法學》2012年的統計,自2001年轟動全國的遼寧「慕馬案」異地審理之後,90%以上的中共高官腐敗案件,都是異地審判。

例如,原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在天津受審﹔原貴州省政協副主席黃瑤在四川受審﹔原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在河北受審﹔原深圳市市長許宗衡在河南受審等等,都是異地審理。

新唐人電視嵐山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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