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福詐欺案 檢求刑230年

【新唐人2012年6月7日訊】(中央社紐約6日路透電)美國金融家史丹福(Allen Stanford)吸金70億美元的龐式詐欺案即將宣判,檢方今天稱史丹福為「殘忍的掠奪者」,向法官求刑230年。

檢方求處的是美國聯邦量刑準則建議最高的刑期,如判刑確定,史丹福的刑期將比2009年也因龐式詐欺遭判刑的華爾街掮客馬多夫(Bernard Madoff)多80年。檢方表示,這樣長的刑期才配得上「最貪婪、最自私、絲毫無悔意」的罪犯史丹福。

政府表示,史丹福的律師希望爭取僅判刑31至44月,由於史丹福已遭拘留長達3年,若辯方爭取成功,史丹福可能立即獲釋。

史丹福曾是億萬富翁,但後來財務狀況大不如前,今年3月6日他被休士頓聯邦陪審團以詐欺、共謀、妨礙司法等罪名定罪。

檢方說,史丹福詐騙長達20年間,主要透過他在安地卡(Antigua)的史丹福國際銀行(Stanford International Bank)出售假存款憑證獲利。

休士頓地方法院檢方在文件中指出:「羅伯特•艾倫•史丹福是個殘忍的掠食者,他犯下史上最過分的詐欺案,其竊取的金錢總額、犯罪持續的時間、詐欺生活的廣度,都幾乎是前無古人。」

檢方表示,史丹福的申請「反映他的厚顏無恥,只更凸顯他的墮落」,並以「史丹福詐欺的性質與事實、他自身扮演的角色與個人史、殺雞儆猴的必要」為由,「求處法律允許的最重刑罰」。

地方法院法官希特納(David Hittner)預定14日宣布史丹福的刑期。(譯者:中央社鄭詩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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