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誤導中大獎 時代雜誌判賠

【新唐人2012年2月29日訊】(中央社渥太華28日法新電)「時代雜誌」(Time)推銷訂閱廣告函涉誤導消費者,讓魁北克男子李察(Jean-Marc Richard)誤信自己中大獎,加拿大最高法院今天裁定該雜誌賠償他1萬6000美元。

高等法院支持下級法院判決,認為廣告設計及諸如印有「李察贏得現金大獎」斗大黑體字,都讓人產生錯誤印象,儘管文中也有免責聲明,不過字體較小。

法院判決時代雜誌廣告誤導,需付李察精神傷害與懲罰性賠償。

高等法院裁決,「應從一般消費者角度考量廣告,他們缺乏經驗,對眼前初接觸的廣告,並不會特別謹慎,易輕信上當」。

「不僅文字,包括呈現給消費者的文字方式在內整體內容都相當重要。」(譯者:中央社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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