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華斌:為何人大代表中沒有「刁民」代表?

【新唐人2012年1月19日訊】今天陪同親戚到他的同事家告辭,誰知道這位同事的父親剛從國內來探親;由於經歷了上次的廣東事件,好像他還是憤憤不平的樣子。他問我:「汪老師,為什麼我們的人大代表中就沒有刁民代表呢」?我茫然不知道是咋回事,所以也沒有說話;這時我親戚的同事告訴我,原來是廣東人大代表在會上高呼「要對刁民嚴厲,還呼籲專政機關可以制裁刁民;從而引發父親的氣話」。

是啊!在全世界剛剛目睹了台灣的選舉實際情況,結果又來了我們社會這樣的人大代表呼籲;翻開字典我才知道,「刁」原來是狡猾的意思;從原始意義上講,「狡猾」應該是一個中性詞;不具有褒貶意義。正因為如此,所有才說「刁民」絕對不是愚民;它應該是民眾中的聰明人。既然我們的人大代表說我們社會有這個群體,那麼是不是我們的人大代表中也應該有刁民代表呢?然而現實就是這麼殘酷,我們的人大代表中就是沒有刁民代表。

其實我們社會的人大代表中不僅僅沒有刁民代表,應該連順民代表也沒有;因為它全部是人官代表。至於裡面有那麼幾個百姓,充其量只是領導點名安排的點綴;根本不是什麼人的代表。如當初我在全民單位,有那麼幾次因為我在國內外的名氣而被領導點名列席會議;結果見到行政工作會議上全部是領導,而接著開的職工代表大會還是上次會議的那些人;只不過多了幾個領導點名的百姓。如某人在台灣有親戚結果被領導點名為職工代表,某人的兒子在某運動會上得了金牌結果同樣被領導點名為職工代表;而沒有點名選舉的職工代表,竟然清一色的是各級領導;根本沒有哪個領導不是職工代表。先不說這官民比例的不正常,就是這些特別的百姓也不敢代表百姓;因為他們也是領導的恩賜的結果,所有他們才成為這全部是官的職工代表大會上百姓的點綴。至於這些因參加會議受寵忘形的人,他們能在會上發表與領導不同的意見嗎?以此類推,我們社會的人大代表中有『民』嗎?因為這裡面的『民』是榮譽代表,而真正代表的還是官;這就是我們的人大代表。

由於我們的人大代表是官代表,於是對百姓自然也就有自己的共同看法;因為「刁民」是與官員相對應的,是官員對一些難對付的民眾的專用稱呼。「刁民」就是對官員刁難,很難對付的一類百姓。「刁民」的稱呼是官員賜予的,「刁民」的貶義也應該是官員賦予的。中國自古以來的官員是不喜歡「刁民」的,沒有哪個官說這「刁民」是自己造成的。因而對「刁民」多了的時期就是鎮壓,因為「刁民」沒有了其官員才好當。

是啊!古代百姓也是自謀出路,結果官員同樣也是鎮壓「刁民」;所有我們今天的人大代表才發出呼籲,也要對自謀出路的「刁民」鎮壓;因為只有對「刁民」嚴厲,才能證明當官的權威性和不容侵犯的尊嚴。

我不明白的是,我們社會的資源全部掌握在官員手中,這自謀出路的百姓咋還是「刁民」呢?我們百姓雖然對官員的腐敗也不滿,可我們不是沒有辦法制約官員嗎?我們社會現在發財的是官員,而公款消費的還是官員;咋老百姓就是「刁民」了呢?既然我們社會有這麼多途徑供官員腐敗,你為何還要侵犯百姓的利益呢?難道「刁民」不是你侵犯百姓利益時製造出來的嗎?如果你官員不侵犯百姓的利益,我們社會能有「刁民」嗎?

既然我們社會有「刁民」這個群體,那麼我們的人大代表中是不是應該有「刁民」的代表呢?為什麼人大代表中沒有「刁民」代表呢?它又說明了什麼呢?

文章來源:《博客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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