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匡政:要警惕對民營企業家的「打土豪」

【新唐人2011年11月16日訊】看《21世紀經濟報導》,今年揚州出了個“第九怪”。他叫許榮華,曾是產值達30億元的江蘇牧羊集團副總裁。因他每次到政府部門反映問題,都開著奔馳車,落下這個外號。許榮華的案子媒體有過很多報導,他市值1.5億的股權,2008年在看守所被迫以1660萬元轉讓,這一切均是在當地區檢察院檢察長的脅迫下完成的。該檢察長稱,壓力來自區委領導。現在可證實的是,牧羊集團總裁範天銘的妹妹範梅青,時任當地的副區長。顯然,這裡有個清晰的利益鏈,意味著個別官員借助手中權力,通過羅織民營企業家的罪名,在掠奪民營企業家的財產。

之所以說到此案,是因為財新傳媒最近舉辦的一個研討會,探討的就是公權力與民企財產權的保護問題,該案是研討會探討的案例之一。這個研討會披露的資料顯示,地方官員借用公權力干預、剝奪民營企業家財產,在各地已呈蔓延之勢。還有一些比較著名的案子,如武漢萬全城房產項目樓恆偉案​​、天津渤海集團朱夢河案、黑龍江伊春光明集團馮永明案、湖北荊州天發集團的龔家龍案、南陽奧奔公司楊金德案等,暴露出的剝奪手法都很惡劣。針對這一現象,陳有西律師近日在《經濟觀察報》發表了篇幅很長的評論《民營企業面臨的司法風險》,在民營企業家中引起很大震動。

民營企業家也對此早有體會,一些先知先覺的民營企業家已開始了移民。胡潤和中國銀行發布的關於中國私人財富《白皮書》顯示:有14%的受訪富豪已移民或正申請移民,另有46%的富豪有移民意向。這與招商銀行調查數據相近,該報告稱60%受訪富豪已經移民或計劃移民。包括前些日子溫州商人跑路,與這種不安全感也大有關聯。顯然,民營企業面臨的這種司法風險,正在對中國經濟的穩定造成破壞。尤其在今天,中國民營經濟的總量已占到GDP的50%以上,民營企業提供的就業崗位也占到80%以上,一旦民營企業家陷入人人自危的境地,或紛紛移民,影響的將是中國整體經濟的前景。

在當下中國的法律理念中,對私有財產的保護遠弱於對公共財產的保護。過去我們說的權力腐敗,關注的多是對公共財物的侵害。隨著這種貪腐方式風險變大,一些官員通過介入企業的民事糾紛,借助司法權來掠奪民間財富,便成了一種流行的貪腐方式,而且這種貪腐因涉及多個部門、原因複雜,查證起來極為困難。尤其在國進民退的經濟環境下,民營企業本身就和當地國有企業構成了市場競爭,很多國有企業與地方官員有千絲萬縷的聯繫,借助司法權打擊競爭對手,無疑最為省力。還有一些民營企業本身就是靠官商聯合起家的,一旦所依靠的官員調任或下台,也會給企業帶來厄運。因為市場上的項目只有那麼多,每一任官員都有自己需要照顧的對象。

對這種借助司法權掠奪民營企業家的現象,因多發生在黑幕之後,也很難通過某項政策,取得立竿見影的治理效果。但減少地方公權力對經濟的介入,肯定是首要舉措,如今的地方政府儼然化身為一個地方的經營公司,地方官員們的眼中只有經濟規模和經濟效益,反而對醫療、養老、教育等這樣一些社會福利事業,毫無興趣。其次,隔離地方政府對司法權的控制,使司法權獨立於政府權力,也能相對減少這種對民營企業的傷害。司法權是一個社會保持公平正義的底線,行政權力如果可隨意干預,那就意味著民眾失去了獲得公正的最後機會。當然,對製造民營企業冤假錯案的司法人員,也急需加大懲治力度。凡參與冤假錯案的司法人員,都應當進行懲治問責,而不是僅僅查處司法中的受賄行為。只有這樣,才能在司法系統內形成一種自我監督機制,否則,只會讓司法人員對製造冤假錯案毫不在意。不懲治便意味著鼓勵。

此外,社會文化心理的積澱更不能忽視,今天社會普遍瀰漫的仇富心理,是有很深的歷史根源的。改革30多年來,人們的觀念雖發現一些變化,但這種歷史意識和社會文化心理,並未得到真正清算。尤其是今天的官員,多以1950、1960年代出生的居多。他們在青年時代接受的教育,多是關於“階級”“剝削”“窮善惡富”“打土豪分田地”這樣一些革命理念。 30多年來,雖然有一些對歷史的反思,但由於並未允許對這段歷史進行公開的討論和揭示,使得很多人心目中保存的,仍是扭曲的歷史記憶和觀念。雖然歷史需要我們寬恕,但寬恕並不意味著對過去非正義的行為一筆勾銷。只有常常反省歷史上的那些苦難,我們在現實中才能讓苦難不再重演,才能警示民眾讓傷害不再重演。

由於沒有對歷史的疏理和清算,這種歷史重負仍然壓在每個中國人的肩上,人人都可能為此遭受新的苦難、付出新的代價。在社會心理的形成中,歷史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歷史不是為政治服務的,而應錄對生命承擔起文化和道德的責任。如果1949年以來的歷史,無法在公共空間中得到自由的交流和反思,我們的集體記憶和社會心理,就可能永遠處於被扭曲的狀態。因為不了解歷史的苦難和邪惡之處,人們對正義和良知的感受,也會變得異常地冷漠與麻木。

就像江蘇牧羊集團許榮華所遭遇的一切,我相信真正參與腐敗的司法人員一定很少。很多司法人員是帶著正義感,甚至帶著“打土豪”的快感,來完成手中的工作的。一樁如此簡單的冤案,許榮華之所以申訴多年仍未改判,我想也和這種社會心理有關。如同當年“打土豪”一樣,由於有了“剝削”這個理念的支撐,每個人即便犯罪,也犯得心安理得。如果我們沒有對過去歷史的清算,很難保證過去出現的“打土豪”的場景,不在未來重演。

文章來源:新浪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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