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紹偉:中國人喪失良知了嗎?

【新唐人2011年10月21日訊】 本文要評論的是發生在「幸福廣東」的「小悅悅慘案」,即2011年10月13日下午5點30分在廣東佛山南海五金城,一個兩歲女童被兩輛車先后碾過的慘案(點擊這裏查看視頻)。這篇文章本來差點寫不成,因為似乎還有更重要的東西要寫。可一種強烈的負罪感,最終還是讓我推開了其他的計劃。是什麼負罪感竟能如此強烈?我把自己設想成前輪壓了女童、稍停車后再用后輪碾壓女童以逃跑的肇事司機。這件禽獸不如的事好像就是我乾的,我不僅逃了,而且事后還無動於衷,還想找理由去沖淡這件慘無人道的事件。還有什麼罪過能比這更大?

1,「道德機會主義」的社會狀態

此刻,我不停地感受到作為一個中國人的恥辱。可是,突然出現了三個聲音,第一個聲音在告訴我:中國的這種事情多了,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第二個聲音告訴我:不要以偏概全,中國也有很多高尚的事情。第三個聲音告訴我,七分鐘內十八個路人若無其事地從女童身邊經過,也許他們害怕像救助跌倒老人那樣被冤枉了,也許真的因為光線問題而看不清。這三個聲音中的每一個都在增加我的羞恥,我無法接受這樣的理由,我恥為一個中國人。更加讓我感到難以承受的是,我竟然知道我們中國人為什麼會如此禽獸不如。

是的,我也許比任何其他人更了解我們中國人為什麼會如此禽獸不如。在我一項還在繼續著的專題研究中,我曾十分痛苦地下了這樣一個結論:我們每個中國人都逃脫不了「道德上的有罪推定」。大家知道,「法律上的有罪推定」是一種野蠻行為,但「道德上的有罪推定」卻適用於每個中國人。我們中國人沒有「原罪」的觀念,但我們每個中國人都有道德上的「原罪」。

「道德上的有罪推定」當然不是指一個「有罪」的事實,而是指一個「道德機會主義」的狀態,這是一種「兩罪相衡取其重」的心理傾向,是一種「不怕冒更大的道德風險」的心理傾向,是一種「不怕冒更大的法律風險」的心理傾向。例如,2009年5月16日,李昌奎因求婚遭拒后泄憤報復,姦殺了同村女青年王家飛,為滅口又將其三歲的弟弟王家紅殺害。2010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葯家鑫,駕車撞人后又將傷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2010年12月底,田厚波在重慶市忠縣開車撞傷了當地一個女乞丐,駕車逃逸后1小時,又返回事故現場,殘忍地用左后車輪將她壓死。

這是一個「有車開,更不知廉恥」的社會。這個「道德機會主義」的狀態,是一種對自己同胞的冷酷無情,是一種對「圈外人」的冷漠歧視,是一種在公共領域的掠奪排污心態,是一種政府和制度的令人難以忍受的失責,是一種「囚徒困境」般的無可奈何,是類似於坑蒙拐騙和假冒偽劣的一種習慣性泛濫。我的那項研究的題目就叫「腐敗的中國人」,再也沒有比「腐敗的心靈」能更準確地描述中國人的腐敗實質了。

2,「雙軌社會」

可是,事情卻不像憤怒時所描述的那麼簡單。只有比那些冷酷的行為更加冷酷,我們才能看到中國社會的真正本質。我用「雙軌社會」一詞來刻畫中國社會的本質特徵。簡單地說,「雙軌社會」就是明規則與潛規則共存的社會,是明一套暗一套并行的社會,是陰謀與陽謀共生的社會,是親情與冷漠、友愛與歧視、溫暖與冰涼瞬間轉換的社會。即便在這個大染缸浸泡太久而麻木之后,偶然出國回到國內的任何一個機場,就馬上能重新感覺到這種「雙軌轉換」的自發力量。

這麼說,「雙軌社會」是以溫情的一面彌補了冷血的一面了嗎?絕對不是,這絕對不是一種彌補。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這是一種對禽獸不如行為的「合理化」及「合法化」。

上文提到的三種聲音(這種事情多了,也有很多高尚的事,看不清或怕被冤枉),就再清楚不過地表明了這個「合理合法化」的心理過程。「雙軌社會」的最奇妙和最可怕之處,就在於這個「陰陽雙軌」之間的相互緩解、相互補救、相互支持、相互強化、相互原諒、相互解脫。「雙軌社會」的「陰陽對立」和「陰陽轉換」,產生了一種強大的「社會氣場」,其中的任何一方都在另一方的存在中找到自己的理由和宿命。人倫親情與禽獸不如可以相依為命,我們的民族已經習慣於文攻武衛、剛柔並濟、內儒外法、恩威並用的「雙軌行為」,習慣於裡外有別、「對別人馬列對自己自由」的「雙軌道德」。

我深信這是一種獨特的文化狀態,我是這個意義上的「中國特殊論」的堅定實證者。「雙軌社會」使人們對喪盡天良的行為心安理得,「雙軌行為」是一種病態,也是一種常態,是一種「常態化的病態」。「雙軌道德」因此是在不發作的時候發作的:意識里企圖一視同仁,潛意識裡卻內外有別。

每當我的研究深入到這個層次,我就禁不住自己內心的顫動。這是一種多麼可悲的文化母體,這個可悲的文化母體又多麼可怕地被一種可怕的制度強化著,在這個可怕的文化與制度中,又有著多麼可怕的政府和個人。我確信,中國人的殘酷與腐敗,原因在文化和制度,責任在政府和個人。主要原因在文化,但文化不是原因的全部,制度逃脫不了干係;主要責任在政府,但政府也不是原因的全部,個人免不了自己的責任。最令我深深不安的是,這個原因與責任的糾結,包含著一個極難化解的死套。我們有「格爾迪奧斯繩結」,卻沒有斬斷命運之結的「亞歷山大之劍」。

3,「雙軌道德」的「囚徒困境」

我堅信,只有比那些冷酷的行為更加冷酷,我們才能看到「雙軌社會」的真正本質。「雙軌道德」是一種「囚徒困境」。「囚徒困境」是個廣為人知的博弈論故事:警方抓著了甲、乙兩名嫌犯,分別單獨向嫌犯提供以下的選擇—-若一人交代認罪,另一人否認有罪,認罪人將獲釋,沉默者將被判10年;若兩人都保持沉默,則兩人同判半年;若兩人都交代認罪,則兩人同判5年。

由於兩人被隔開審訊,所以正常的想法是這樣:甲先假定乙會「背叛同夥」交代認罪,那麼,甲自己如果拒不認罪,就要被判10年(乙將獲釋);甲如果也認罪,就兩人同判5年;所以,甲肯定「兩害相權取其輕」,選擇認罪。甲再假定乙會「暗中合作」否認有罪,那麼,甲自己如果也拒不認罪,就要被同判半年;甲如果「背叛同夥」認罪,自己就將獲釋(乙被判10年);所以,甲肯定「兩利相權取其重」選擇認罪。不管乙會怎麼做,甲選擇認罪總是最好。乙當然也這麼想,最后結果兩人被同判5年,比「暗中合作」被同判半年糟得多。

第一種情況選擇認罪被同判5年還好理解,因為5年和10年差距很大。但第二種情況就不太好理解了,因為被同判半年和獲釋之間差距並不大。為什麼就不選擇「暗中合作」呢?這就是「囚徒困境」的奇妙之處,因為,甲的推理只是基於一個「假設」,假設就意味著有「不確定性」,如果假設沒有實現,乙選擇了認罪,甲原來拒不認罪能「被判半年」的假設,就會變成「被判10年」的結果。風險如此之大,故「背叛同夥」交代認罪才是萬全的選擇。

這就是博弈論里著名的「納什均衡」:如果別人和自己都選了一種已知策略,那麼,別人不改變策略時,自己就不可能通過改變策略而改善處境。「雙軌道德」就是這個邏輯:別人不改變「雙軌道德」策略時,自己就不可能通過改變「雙軌道德」策略而改善處境。

更妙的地方是,在「納什均衡」經過多次重複之后,它就變成了一種「進化穩定策略」:一旦人口中的多數人採用了一個「雙軌道德」的特定策略,那麼,其他策略就永遠無法取代這個已經「進化穩定」的策略。例如,當大家都「覺得外頭有壞人」,而自己「無防人之心」就老吃虧時,「覺得外頭沒壞人」就不可能成為一個「進化穩定策略」。所以,「出外當心壞人」就是中國父母對孩子的第一警示,「雙軌道德」也就這樣成為一個「進化穩定策略」,這就是中國人的那個極難化解的死套。

「囚徒困境」描述的是,在沒有一個政府或宗教那樣的「第三方強制者」在場的情況下,自私自利的人們很難不選擇「背叛」而進行「合作」。走出困境的辦法除了政府和宗教之外,唯有的選擇就是「信任」和「犧牲」。在什麼條件下人們才會「相互信任」或「自我犧牲」呢?

「演化博弈論」的研究表明,互動的範圍、人數和互動重複次數,是政府和宗教之外關鍵的「三大技術因素」。在「地大物博、人口眾多」的地方,在「人口流動性」高的地方,在「重複互動」的可能性或「未來的重要性」低的地方,「信任」和「犧牲」的可能性也低,「一次性宰割」的可能性就大(中國人都知道越是旅遊勝地就越宰人)。這就是為什麼在狹小封閉的地方更容易看到「民風淳樸」,這也是為什麼「自我犧牲」最經常發生的地方是在家庭內部。

「演化博弈論」更重要的結論是:在「三大技術因素」基礎上的「信任」和「犧牲」,會隨著人們相互之間的長期博弈而形成一種「穩定預期」,進而變成一種難以逆轉的「行為規則意義上的文化」。這就是上述的「進化穩定策略」,文化就是「進化穩定策略」的「鎖定」,所以說「文化是制度之母」。

由於「地大物博、人口眾多」技術上非常不利於「信任」文化的確立,所以,中國演變出一種節約費用的、「關係型」的「小圈子道德」。在「小圈子」的內部,「信任」和「互惠」能夠成為一種文化,可在「小圈子」的外部,「信任」和「互惠」就成為一個問題。這就是中國人都知道的「一盤散沙」、「以鄰為壑」、「外戰外行」等等,這就是「雙軌道德」的由來。

結果,就有了「中國人的五大難」:一是沒有「關係」的人信任合作難(「關係文化」),二是有「關係」的人遵從外在規則難(「犯規文化」),三是「圈外人」施用「圈內人」的道德難(「小圈子文化」),四是社會要有所作為離開「單一權威」的強力難(「集權文化」),五是制度的正常運行沒有「單一權威」的保證難(「單一權威情結」)。

中國人已經習以為常的坑蒙拐騙、假冒偽劣、貪污腐敗、巧取豪奪、作姦犯科等等,就是從「關係文化」、「犯規文化」、「強盜文化」中來的。中國人的墮落,是一種「文化鎖定」的墮落,是一種一有條件就必然情不自禁的「遺傳式墮落」。所以,每當知識界里有人說中國「心地善良的人還是比較多的」,我就知道「雙軌道德」連文化人都缺乏認識。

4,「認識到但被決定」

如果「囚徒困境」描述的是沒有政府或宗教那種「第三方強制者」在場的情況,那麼,中國的政府和宗教都哪去了?很不幸,中國的宗教是「天知道」的「祖宗崇拜」,它只能強化「雙軌道德」;更為不幸的是,中國的政府一般都自身難保,一般都自己就首先陷入了「雙軌道德」,所以也就談不上為社會擺脫「雙軌道德」。不能律己,何以律人?

這就是當今中國社會的一大奇觀:政府跟人們一樣清楚社會道德的敗壞,但制度結構決定了政府跟人們一樣做不出不被制度鼓勵的行為。「八榮八恥五講四美三熱愛」都是沒有制度保障、卻不得不講給別人聽的套話、空話、廢話。

這就是當今中國社會的又一大奇觀:在投入大、見利慢的基礎設施發展上,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無法做到的中國卻做到了;而在其他類似的投入大、見利慢的項目(如社會公德、環境保護、基礎教育)卻沒能有類似的發展速度,甚至只有停滯和倒退。

在社會公德的問題上,為什麼政府只能講空話而不能幹點像發展「高鐵」那樣的實事呢?原因很簡單,因為搞GDP跟升官發財有關係,而搞社會公德不僅難、而且不著邊際。你以為政府官員有空嗎?這是一個官員個人的「投入產出問題」,也是一個社會的「投入產出問題」。如果社會以經濟產出為中心,那麼投入的成本就越低越好,免費的投入品就越多越好。社會公德和環境保護就不幸成為這樣的「免費投入品」,公德和環境的免費濫用,也就是我們看到的道德敗壞和環境污染。

這裏包含著一個悖論,我把它稱為「抓公德能升官發財悖論」:如果抓社會公德不能更有利於升官發財,政府官員就不會更注重抓社會公德;而如果抓社會公德能更有利於升官發財,「圖升官發財」的公德敗壞就會更加泛濫成災。

所以,政府官員左右不是人,反正都是缺德,那還不如更省心地缺德。在「雙軌道德」上,政府官員是「不能律己,何以律人?」,在治理「雙軌道德」上,政府官員則是「不能利己,何以利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人人「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在我看來,任期制和輪換制的地方政治制度,正在強化這個政府官員的「短期政治行為」。這就是我所說的「制度結構決定了政府跟人們一樣做不出不被制度鼓勵的行為」,也是我所說的「問責悲劇」。

有人說,像交通事故這種公共行為,政府只要增加巡警、增加攝像頭、加大宣傳力度、加大懲罰力度,不就能緩解危機了嗎?是啊,這不是明擺著的簡單辦法嗎?怎麼連號稱「幸福廣東」的廣東都做不到呢?問題就在這:事情是簡單,可制度卻不簡單。相互衝突的社會目標怎麼解決?制度執行問題又怎麼解決?別人在有油水的地方撈足了,我在搞社會公德的領域里一無所撈的問題怎麼解決?「當官不為自己的人民幣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的問題怎麼解決?

說到底,大傢伙都知道我們生活在其中的這個社會病了,而且病得很重,但誰都動不了,誰也都不想動;別人不改變「雙軌道德」策略時,自己就不可能通過改變「雙軌道德」策略而改善處境,這就叫「認識到但被決定」。儘管這樣做政府官員有點「帶頭喪盡天良」的意思,但制度就象一個魚鉤,每個中國人就象那條被鉤住的魚,由於魚鉤上有一個該死的「回鉤」,所以,中國人越想掙脫、行為得越理性,就會越被「逆淘汰機制」鉤得越緊,社會結果就越不理性。其他策略永遠無法取代那個「中國特色」的「進化穩定策略」,中國社會因此深陷於「囚徒困境」而不可自拔。

5,結語:「中華民族已經到了最無恥的時刻」?

所以不斷有人說:「中華民族已經到了最危急的關頭」,「中華民族已經到了最無恥的時刻」。如果你理解了本文所說的「雙軌社會」,你就會明白,其實,「中華民族一直處於最危急的關頭」,「中華民族一直處於最無恥的時刻」,只不過我們已經習以為常、見怪不怪罷了。我們也已經習慣於等到「出了大事」才見「社會風氣」好上幾天的情形。

不是說「中國自古就是一個禮儀之邦」嗎?是的,但那只是書面上的「禮儀之邦」,現實里永遠是「陰陽雙軌之邦」。不是說「中國在崛起」嗎?是的,GDP是在崛起,保障GDP崛起的制度也在崛起,但那也只是「雙軌社會」道德敗壞的一極繼續沖高的對應物而已。

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在《正義論》里說:一個相互救助而不是相互殘害的社會,重要的不僅在於這個社會狀態本身,重要的還在於,一旦遇險,人們就能期待得到救助而不是得到殘害,這個事實本身就具有重大的價值。

中國人沒有這種預期,也無法奢求這種預期,這就是為什麼一旦有事,中國人的第一反應是:「趕緊托熟人」,「趕緊找門路」。中國已經從「階級鬥爭」走上了「經濟發展」的道路,這自然是個大轉變,可「雙軌社會」本身卻根本沒有變。還有另一個沒有變的是:「政治計劃主義」沒有變。「階級鬥爭」到「經濟發展」只是一種「主體偏好」的改變而已,「政治計劃」的具體內容變了,可「政治計劃」本身沒有變。「政治計劃」本來就是「雙軌社會」的一個結果,還奢談什麼讓「政治計劃」改造「雙軌社會」?

文章來源:《中國選舉與治理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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