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返賴昌星 陸掀骨牌效應

【新唐人2011年7月23日訊】(中央社台北23日電)潛逃加拿大12年的大陸通緝犯賴昌星稍晚將被遣返回中國大陸。分析人士認為,這將開創大陸追緝外逃西方國家逃犯的新模式,仍在加國的大陸貪官,將一個接一個遭到遣返。

香港明報引述加拿大消息人士認為,賴昌星被遣返後,仍在加拿大的大陸經濟逃犯李東哲兄弟和高山夫妻,被遣返的機率增加。李氏兄弟和高山夫妻被指合夥從中國銀行黑龍江一個分行捲走8億人民幣存款,出逃加拿大。

資料顯示,目前僅有法國、西班牙、葡萄牙、澳洲4個已開發國家和中國大陸簽訂引渡協定。大陸曾多次要求與更多西方國家簽署引渡協定,但大部分西方國家出於對中國大陸司法和人權狀況的保留而猶豫。

在賴昌星之前,大陸都是採用「勸返」的模式,從未有引渡回國的貪官,2004年美國遣返的前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行長余振東,也是在大陸承諾最多判刑12年後,才自願回中國大陸的。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刑訴教研室主任洪道德說,賴昌星案為中國大陸追捕逃罪提供了新的解決模式,「案件對爭取讓外逃犯歸國,接受中國法律審判,將會起到連鎖反應」。

報導表示,加拿大法律體系重視嫌犯權利,難民、移民申請較寬鬆,而且在引渡或遣返中法律程序繁複,被稱為「中國逃犯天堂」。

貪腐官員潛逃海外是大陸當局一個嚴重的問題,賴昌星尤其是近年來最受矚目的案例。大陸媒體引用人民日報的報導說,自1992年到2007年,中國大陸外逃官員的數字多達1萬6000人,捲走的金額高達1兆元。

另據大陸研究機構的資料顯示,目前境外在逃的大陸官員中,87.5%來自金融系統、國有企事業單位。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列出幾位被通緝的大陸貪官,例如曾經擔任雲南省委書記,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的高嚴;號稱「中國第一女巨貪」的前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楊秀珠;攜3000萬巨款出走美國的前河南菸草專賣局局長蔣基芳;逃亡紐西蘭的前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長程三昌。

同時,前黑龍江省石油公司總經理劉佐卿將1億多美元國有資產轉移到國外後攜家出逃;前昆明捲煙廠廠長陳傳柏貪污1600多萬元後逃亡海外;前福建省石獅市人大副主任林積讚攜家潛逃出境等。

賴昌星被指控1990年代在福建廈門成立遠華集團,涉嫌貪污走私款項高達800億元,並在1999年與家人逃到加拿大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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