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專家:春節應正名為農曆年

【新唐人2011年2月2日訊】(中央社台北2日電)中國民協節慶委員會主任李漢秋呼籲,恢復中國人傳統「年」的地位,正名為「農曆年」或「中華年」。

李漢秋對新華社指出,中國人過年的傳統已有3000年之久,從周朝起就正式把春夏秋冬自然週期稱為「年」。民國以來引進陽曆,新舊曆並存。但袁世凱「定陰曆元旦為春節」,把農曆新年降格為「春節」。可是「百姓皆不以為然」,仍然按農曆過自己的年。

1967年「文化大革命」初期,要求「春節不放假」,大陸的農民大年初一仍要下田勞動,以破除過年這種「舊風俗、舊習慣」。

不過,民間社會依然延續民族文化血脈不肯捨棄,老百姓心中「拜年」、「過年」、「大年初一」,都還是指的農曆年

所謂的改革開放以來,經民俗專家不斷呼籲,中國政府才從2008年起,調整「春節」放假時間,從除夕開始放3天假,並增加清明、端午、中秋為法定節假日。

李漢秋說,「這是一個里程碑,標誌著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進入了振興的新時期。」但既然承認雙曆制,也就順理成章地要承認「雙年制」,要恢復農曆年「年」的地位。

他認為,應透過一定的方式正式確認傳統的年,並可正名為「中華年」或「農曆年」,「春節」則暫時並行不悖。

而陽曆年則是國際年、行政年。兩個年各有內涵、各有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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