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沒喬好 小事變大事

【新唐人2011年1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5日電)寒假假期連續2年成為教育部的燙手山芋。事實上,寒假假期有法令規定,事前也經過開會溝通,實在是一件「小事」,但因不重視小細節,最後都成為「大事」,教育部應該要學乖了。

寒假放到何時,是全台中小學生及家長都關心的事,但連續2年的寒假怎麼放,教育部都說要授權地方,卻又不敵全國對統一假期的期待,最後在假期前夕才拍板,家長和學生都霧裡看花。

依據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第4條規定,寒假以21日為限,從1月21日開始至2月10日結束,如果有天候或是特殊因素才能更改;因此依法,99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開學日應為2月11日。

不過,少部分家長基於假期安排考量,2月11日適逢星期五,希望能夠彈性放假,延到2月14日才開學;經過媒體報導後,輿論開始關心何時結束寒假開學。

星期五到底是否為特殊因素?第一時間教育部認為不是,因此希望維持2月11日開學,但教育部還沒開會,新北市就率先宣布2月14日開學,其後台北市、基隆市跟進,這也意味著全台灣大半學校都將在2月14日開學,教育部卻還要等1天才開會。

左等右等,教育部今天終於開會決議在2月14日開學,2月19日補課;由於今年與去年的情況不同,去年是寒假放完隔1天是春節,因此才會彈性放假,而今年爭議卻是星期五是否成為彈性放假的理由,情況與去年完全不同,因此教育部才會說要修法來統一規範。

事實上,教育部在制訂假期時,都有討論,但這2年都是推翻先前的結果。台灣師範大學名譽教授吳武典受訪時表示,這是「小事」但都成為「大事」,凸顯出教育部的決策問題。

吳武典表示,這些都應該在半年前計畫的事情,「怎麼會現在才發現?」如果決策時能夠更周全,例如廣泛了解民意、找各縣市充分溝通、選擇多數利益為考量,這件事情很容易就解決;「早一點決定,一點事情都沒有」。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也說,寒假完何時開學沒那麼嚴重,但教育部在第一時間有了矛盾;先說要尊重地方,又說法有規定,最後卻讓外界以政治眼光來看教育,產生不必要的聯想。

他認為,寒假開學日期改變影響不大,但是要先講清楚,讓家長能夠安排假期。

去年教育部就因為寒假問題,搞得焦頭爛額;今年地方都已經先宣布,教育部還在狀況外,幸好教育部今天也強調,未來每年5月都會對外宣布假期的起迄日期以及開學日,希望讓家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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