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寺廟水養流浪狗 男判6月

【新唐人2010年10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0日電)1 名高齡78歲的劉姓男子被控為飼養眾多流浪狗,潛入寺廟偷接水管,竊取水源長達20分鐘。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以竊盜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現年78歲的劉姓男子,自民國88年起,在台北縣樹林市福安宮對面的沿山壁搭建違章建築,並飼養大量流浪狗。由於自來水公司未在該處配接管線,劉男因而私接福安宮的水電使用。

劉擅自接取福安宮的水電,被主管機關強制拆除後,又因養狗糾紛與寺廟管理員發生爭執,遭福安宮禁止使用水源,只能靠蒸餾水廠商提供的殘水,勉強飼養流浪狗。

因流浪犬隻眾多,水量不敷使用,去年2月劉趁福安宮管理員外出時,潛入寺廟廚房,自備水管,一頭連往住家,另一頭接上寺廟廚房水龍頭,再打開水龍頭開關竊取水源。

20分鐘後,劉男竊水行為遭寺廟管理員發現並報警處理。劉為掩飾犯行,趕緊將水管丟到違章建築陽台,但仍遭控竊盜,被處以有期徒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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