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胡時代公權無恥演繹到極致

【新唐人2010年2月27日訊】胡錦濤倡導“八榮八恥”,但口号治國對公權不可能産生約束力和感染力。已有太多的論據表明,胡溫主政中國的這個時代,公權的無恥演繹到了極致,各種國家機器及律法時常處于癱瘓狀态,中國社會正呈現全面的道德滑波。

因爲無恥,所以公共權力也就往往不再懂得什麽叫作秉持公正。樹有樹的形狀,竹有竹的風骨,但在極權統治之下,在暴政所僞造的“和諧社會”,越來越多的公權行使者正在顯露人類獸性的一面,以緻幾乎不再有了人的風骨。

于是“偉大的首都”成了訪民的又一塊傷心地;于是暴力強拆雖不斷釀成血案,唐福珍們甚至以死抗争,也阻止不了官商勾結,并讓司法稍微保有尊嚴;于是“天子腳下”照樣能公然強拆,并催生了長安街上這次的遊行抗議……

“賣地政府”利益當前,不惜掠奪百姓家園。民怨沸騰,高居廟堂者不是拍案而起,不是追究責任,讓正義的法槌敲響,以抒民憤,而是想到了敷衍民意,兜售“紙上的權利”,和國人玩兒文字遊戲,“君子之無恥也若此乎?”

而且公然下套,美其名曰《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何謂“國有”?一黨獨大之下,所謂“國有”亦即“黨有”!許多私有物權沐雨經霜年深歲久,在共黨的卵泡尚未形成之時就已存在,而今也能裝進“國有”框内。

如此,不論暴力強拆會伴随怎樣的慘烈,不論《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怎麽玩弄文字遊戲,黨天下的掠奪和被掠奪仍将延續。一如北京這次的強拆現場,公權往後還将無恥地淪爲富豪的家丁,法治精神也将繼續蒙羞。

“天下熙熙,皆爲利來”。銅臭格局之下,無新聞自由和網絡自由,無有效監督機制和權力制衡,中國社會難于淨化,大面積權力尋租現象必然呈現。屏障全無,又如何能讓公權保全處子之身?又怎能不伴生公權的無恥和妄爲?

所以胡錦濤所說的“決不讓任何腐敗分子逃脫黨紀國法懲處”,純屬廢話,效用在将自己與腐敗撇清。在巨大的生存壓力步步逼近、對付不了醫院賬單病患就得憤而等死的年月,貪腐會東沖西決,公權的無恥将以各種形式顯現。

在事實上的人治社會,溫家寶一語驚人:“我明确地講,中國是法治國家……”故公權無恥得更甚,因爲哪怕喪盡天良或行政不作爲,也有“法治”背黑鍋。故“人心日喪其廉恥,漸至消亡,安得有講名節之大人,光争日月?”

而胡錦濤所說的“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系,利爲民所謀”,在公權再次成爲廢話。傳唱了幾千年的爲官準則“當官不爲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在胡錦濤時代也畫符失效,永無靈驗。人治社會,由“法治”爲民解憂滌煩!

而真正意義上的法治在哪裏呢?京城數目如此之衆的訪民,可曾感受到法治的光輝爲他們劃亮了漫無邊際的夜空?溫家寶親手簽署的《信訪條例》,衍生了多少公權的無恥和不作爲,導致多少冤民含冤負屈,溫大人會一無所知?

公權的妄爲與無恥是形影不離的孿生姊妹。正因爲胡錦濤時代公權的無恥演繹到了極致,公權的妄爲泛濫到了觸目驚心的程度,所以僞“和諧社會”也才會慌不擇路,一方面破罐子破摔,一方面專制更甚,并百般掩蓋無德無能。

胡錦濤時代在以行爲暴力的方式封堵言路,這是任何人也抹不去的事實,亦爲公權無恥的一大彰顯。文字上的事情當在文字上解決,要讓中國走向複興,就不能随意損毀任何群策群力的平台,這是常識。可這時代幹了些什麽呢?

古訓有雲:“心能辨是非,處事方能決斷。人不忘廉恥,立身自不卑污。”在是與非、對與錯面前,公共權力缺乏起碼的認知和判斷,何以處事決斷并不忘廉恥?和殺人犯同穿一條連裆褲的政壇小醜,又何以“立身自不卑污”?

禮義廉恥四種道德規範在中國古代乃治國四綱。可在胡錦濤時代公權的無恥演繹到了極致的黑夜,在公然大興文字獄面前,在血淚斑斑的強拆面前,在訪民們的啼天哭地面前……長歌當哭,我問蒼天:中國公權的禮義廉恥何在?

寫于2010年2月25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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