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雲飛:甚麼是律師最大政治(譚作人案)?

【新唐人2009年8月8日訊】中國沒有真正獨立、公正的司法制度,當然就要給律師安上各種套,以限制他們真正為當事人服務。特別是律師代理的當事人是異見人士、群體事件的主角、沉冤未雪的持續上訪者、不屈的維權人士等的時候,官方就要加以諸多限制,從中搗鬼,使得律師最終也成為受害者,替他人維權最終變成為自己維權。

這樣的事在鄭恩寵、許志永等案上顯得特別扎眼。與此同時,官方通過派駐黨員、安插眼線、不通過年檢等手段整治律師所,使律師事務所解散,要麼打壓律師,不讓其重新執業,北京就有許多維權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未能通過年檢。總之,一句話,要掐死這些真正用法律為民眾維權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從而實現在高壓下的一派社會和諧。

最近滿嘴跑火車的司法部長吳愛英出來說,律師要講政治,要遵守法律中的中國特色。我曾經說過,中國許多部門公安局是母安局、建設部是破壞部、水利部是水害部、反貪局是貪腐局、司法部是違法部。果然,司法部長吳愛英出來做表率,帶頭違法,高調出來干涉律師的執業——本來律師需要不受行政機關、黨派社團和個人的干涉,律師只尊重並遵守法律及律師執業規則——成為違法部的帶頭人。

官方所講政治為何呢?就是保護貪官污吏橫行的政治,就是保護以貪官污吏為執政主體的執政黨的權力與權利,在軍警等武裝力量的武力保護下,還不受輿論的監督,也不受法律的懲治。換言之,既堵死你暴力反抗不合法統治的道路,也堵死你合法爭取權益的諸種努力,再封堵你用嘴巴和筆頭來抗爭的言論自由。這就是司法部長吳愛英要律師所講的政治,也是最高當軸和各級官員要講的政治,因為這樣講政治,他們能通過巧取豪奪他人利益而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

具體到譚作人案,本來要打壓譚作人的是地方官員中的既得利益者,但他們卻能成功地綁架中央政府,用六四有關的文章來將其定一個荒乎其唐的罪,從而高度政治化。

高度政治化在他們看來有立竿見影的好處:一來可以將其重處而自己不承擔相關的責任,因為六四是中共高層已經定性的﹔二來這不是我地方要做你,而是高層要做你,你不要怨我﹔三來可以成功地將政府偷換成國家、將官員利益偷換成公共利益,從而完成對譚作人的政治和道德審判,使不明真相的群眾覺得譚作人真是罪有應得﹔四來是地方官員成功地轉移民眾視線,使其利益深藏在打壓異議人士背後而不為人知,成功逃脫公眾對其貪腐之關注。譚作人案對外的重心當然在六四,但真正懲治譚作人的動力來源於地方官員對自身貪腐的恐懼。

真正懲治譚作人的動力一是譚作人堅決不屈地反對彭州石化,二是他堅持不懈地調查大地震中豆腐渣學校造成的死難學生人數(並基本算出學生有多少是因豆腐渣校舍倒塌造成的死難的比率)、替學生家長說話與維權、調查地震後造成的環保災難(如甚邡化工廠因地震泄漏而造成的環境污染)等,這兩件事才是地方當局要借六四來高調懲治譚作人的動力。

因為彭州石化關涉地方官員的政績和陞遷等諸多利益,不把譚作人關進去可能因此事給地方造成維穩壓力。而地震死難學生的調查也事關許多四川官員的利益,會牽扯出一系列的腐敗鏈,因此給地方帶來維穩壓力,因此把譚作人用事涉六四關進去,使全世界都覺得這不關地方官員甚麼事,而是因為他踩了中央政府對六四所定罪行的雷而造成的。多麼狡猾地方當局啊,一石二鳥、一箭雙鵰、聲東擊西、偷梁換柱等詞彙,都是拿來讚美你們的醜行的啊。

對於真正的律師,如果他們非得講政治不可, 那麼律師天字第一號的政治任務就是維護當事人的權益,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干預其辦案的獨立性,律師只遵守並尊重法律尊重憲法。滿嘴跑火車的司法部長吳愛英的弱智講話,表明當局已經抓狂到何種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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