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顎杯傷人 今年起出廠產品需移除

【新唐人2009年7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17日電)安全帽保護下巴的護墊(顎杯)發生傷人事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表示,從今年起出廠的安全帽都不准裝置顎杯,騎士佩戴安全帽時應繫緊扣帶,扣帶與下巴間保持 1支筆的寬度。

據媒體報導,有消費者申訴騎機車發生擦撞摔倒在地,下巴著地時被安全帽的顎杯嚴重割傷,縫了20多針。消基會昨天邀集相關單位及業者探討安全帽安全性。

標檢局今天表示,過去曾發生顎杯傷人事件,因此檢標局已修正國家安全標準,今年元月 1日起出廠的安全帽,不得裝置顎杯,至於今年元月前出廠的安全帽,也建議製造或販售業者去除顎杯後再販售。

標檢局呼籲擁有舊型安全帽的消費者應去除顎杯,佩戴安全帽應繫緊扣帶,而扣帶與下巴間約為 1支原子筆的寬度,以適合頭型並穩固戴在頭上,另不可遮蔽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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