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中國一直在改”什么?

自私加無賴

言及國事前途,有人失望消沉,有人卻春花滿眼,說:“中國不是一直在改嗎“?

如此天壤之別,源于二者視角不同。一者橫向与先進和世界相比,一者縱向与落后和昨天相比,形成兩种“不同的改革”。

中國近三十年來不計代价的增長(不一定全是發展),造成了空前繁榮的表象,說明經濟層面 “一直在改”确切無疑。但是,經濟建設工作本來就是由國民供養的任何一個政府的份內之事,而且還要保證“良性可持續發展”才可算是“不失職”,根本不值得另行贊賞甚到是感恩戴德。

從歷史看,更多時候政府言行不一,利用人民托付的權利在決策和執行過程中進行种种暗箱操作,謀取私利,盡管有些成就,卻因為專權獨斷,誰也不知道它在背后邊做什么“好事”,往往由此引發的是“坏事多,好事少”,當然無法讓無數做為“國家主人”的普通國民放心。如本次空前絕后的經濟大躍進—-“四万億”拉動計划,其中种种弊病极可能會最終影響到整体效果。

長期以來不論是成就還是失誤,皆可以被政府重新解讀二次包裝,做為占据權利要位的本錢和借口,并喜歡自做多情地將政府責任和義務當做帝王式的恩賜來強行“感動國人”。

看看与之配套的政治改革層面如何呢?從80年代后期至今,基本上無所作為,并且還時不時地“玩一把倒退的游戲”。中國的經濟改革缺少了社會發展的另一條腿—-政治改革,等于沒有了公平制度的保證,這种發展也必然是難以保持持續与和諧,也是當前貧富差距不斷加大,社會矛盾日益突出、民暴事件越來越頻的主因。

這是政府在法律表面上尚且承認“主權在民”(人民共和國、人民民主專政,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人民公仆)的前提下,得出的讓人失望的結論。

如果政府在實質上在暗地里仍然認為中國還是一己江山,仍然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話,則另當別論,但也就不必再說受到了傷害的國民的反抗是“違法的”,而應當大膽承認“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候”這個原始荒蠻的強盜之理,讓中國再走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之路,打爛重來算了。

暴虐且被動

“毛曾經說過奪取政權,鞏固政權,都要靠兩杆子,槍杆子和筆杆子,所以筆杆子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這就是現在對言論的控制、新聞出版的控制、媒体的控制的根本原因。”—-張戎:《毛澤東,鮮為人知的故事》

有蘇俄檔案資料佐證,在建党立朝之初,其本意難以肯定就是為了民族解放和國民幸福,諸多事則正好相反。

在此立場之下,所出現的一切有違常理人倫之舉,如專制、集權、暴政、迷信、排外、极端等等,當屬必然,有現在的貪腐之欲、貧富之分,亦本是預料之事,對不滿現行政治者進行無情打壓,更在其自我“法理”之中,要其主動放棄利益、權力,積极實行政治改良,与民分權而治國家,則除非宇宙毀滅。—-“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濤天”!!!

國人皆知,本次改革之發端,始于毛氏數十年暴政至十年內亂之末,國家政治經濟瀕臨破產邊緣之際,由鄧氏主導的一場為挽救一党政治生命為主要內容的政治改良運動。有人所說它“一直在改”,但首先要看清這种“改”是主動的,還是在外力的推動和壓迫下被動進行的?

普通中國人得到的點滴改革 “實惠”,只不過是搭上了主流精英政治改良的“順風車”,在統治者獲取最大利益的同時,為了平衡社會結构,平息社會怨憤,而賜予國人的一些“殘渣剩飯”而已。

不論其有多大改變,國民也不應有“感恩的心”,而是要認清自己才是改革的動力和 “電源”,政府只不過是一台由國民供養的吃飽喝足了國民電力糧食的被動電机,要使它保持轉動狀態,必須保持充足的電力供應。因為電力一旦停止,即“政改”壓力稍小或消失,專制即馬上复活并倒退。

處身社會底層者都能感受得到种种壓抑和憤憤不平,也可以看得出實際上改得再多力度再大,也全是在無數利益受損國民的爭取与抗衡下之所得,而不是賢明君主的良心發展和主動恩賜,何來“感恩”之說?

從种种嚴酷現實看出,中國連第一次的初級政治改革目標尚未完成,所以不要指望着開啟經濟改革大門的政治精英后人們能夠交給中國人一把開啟第二次政治改革大門的“金鑰匙”,更千万不應被政府這台惰性十足的電動机的表面轉動迷昏了眼睛。要得到自己想要的民主和憲政,只有不停地“磨擦生電”,驅動它永不停息地轉動起來……

改革与革命賽跑

中國的改革開放是一种被動的社會改良,其目的一如其建党立朝之念,不是為了國人的生活福祉得到改善,而是為了統治者自己的權利“牢不可破”,能使“江山万代不變色”。

一般認為,所有改革都應該是向着歷史發展的正确方向前進,應該是符合人類進化規律的,可是有時候也會出現另外一种“改革”,那就是一种非常自私的,僅僅是為了一己私利的小集團維穩式“改革”。這种僅僅徒有其名為“改革”之改革,在沒有外力的推動下,多數時候缺乏勇气和膽識,表現得時時謹小慎微,為力圖安穩,還往往要“邁出一大步,退回三小步”,差不多總是在原地打轉,難有突破和超越之功。

受殘酷現實和歷史的羈絆,中國從上而下的自我改良叫喊了二十多年也無實質性動作,事至今日益加艱難,已基本失去了成功的可能,失敗也越來越在情理之中。

對憲法中明确确認的各种“自由”,在社會民間對民主的要求不斷提升的情況下,近年來沒有“賜与”國民更多更大的自由空間,也不可能真的落實施行,而是經常性地以“完善法治,以法治國”的名義,或是另立新法,或是重新詮釋和細化,進行補充和扭曲,使法律更加有利于政府一方。如此以來,中國法律的實質就加大了對民間社會的控制,目的在于“以法治的名義”應對新出現的社會難題。

种种對异議和冤民的打壓迫害,說明政治空間的縮小和社會正義的喪失,說明中國的政治改革是“進的少,退的多,改的少,守的多”,這無疑讓人非常容易認清并得出主流動向到底是在改,還是在拖,抑或是在倒退的結論來。

俄國宰相維特伯爵所言:改革是為了預防革命,革命一旦發生,改良必須中止。所以現實當中一切有違改良者利益的舉動,皆必然成為其“敵對勢力”,對异議“毫不手軟”的打壓也自然順理成章。

專制制度獨一無二的霸道和強勢,使政治精英們產生了改革的“惰性”、“盛世”的幻覺和被“革命”的僥幸,讓中國社會從精英到平民越來越錯誤地走上一條玉石俱焚的毀滅之路。

在改良与革命的較力之間,雖然人人希望前者壓倒后者,但古往今來鮮有如愿,以中國之“特色”,則更蓋莫能外。

2009-4-25

(民主中國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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