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小夏:大政府與大華爾街

1911年,在美國最高法院宣佈標準石油公司違反了《謝爾曼反壟斷法》,並下令將標準石油分拆為三十四個獨立運作的公司之後,有人去問公司的創始人、石油大王洛克菲勒該怎麼辦。洛克菲勒毫不猶豫地回答說:趕緊去買標準石油的股票!果然,分拆出去的公司大都經營得很好,最後還從中誕生了後來的兩位石油巨人:埃克森和美孚。

在進入大規模工業化不久後的十九世紀晚期,美國人已經開始直覺地意識到,公司的規模如果大到足以壟斷某個行業,這對於資本主義精神的發揮並不是一件有利的事情。當年的那些工業和銀行大亨被人稱作「強盜男爵」(Robber Barons)不是沒有道理的。

不過,「強盜男爵」們——洛克菲勒、卡內基、摩根等等——的企業無論規模多大,卻依然是原來意義上的私營企業。也就是說,公司還是由主要的股東們來控制和管理的。這卻不是今日華爾街那些大銀行和金融公司的狀況。控制像AIG、花旗、美國銀行這些大機構的,是高級的管理人員而不是股東。股東們經常是大基金,而這些基金真正的擁有者,是千千萬萬普通人的存款和退休金。掌握這些基金的,是同樣的一批管理人員。事實上,這些大金融機構和大基金的管理人員經常是相互流動的。他們互相做買賣,互相將對方選入自己的董事會,來來去去便形成了利益交織在一起的小集團。

這些大金融機構的董事會給高級管理人員發放數額驚人的工資和獎金,而這些管理人員的本事主要是將各種金融交易弄得無比複雜,幾個回合下來連他們自己也根本搞不清到底怎麼回事。不過只要別人看不懂,他們就可以混水摸魚地去賺錢,同時再聲稱自己是多麼價值連城的天才。而真正的股東在這裡完全被剝奪了發言權。

一場金融海嘯下來,人們開始看清楚了這批所謂天才的真實本領。與創造實業的資本家們--例如微軟的蓋茨,沃爾瑪的沃頓等等--相比,這些金融高管更像是政府機構中平庸的官員。他們的工作,不過就是在製造各種紙面的價值,再用這些鼓搗出來的金錢去維持一個日益龐大的機構,並籍此來把持國家的金融命脈。

華爾街的金融海嘯不是自由市場經濟的失敗,而是其原則沒有得到貫徹。自由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之一,便在於不能有不許失敗的企業。任何私人機構,如果大到失敗則會影響整個國家經濟生活和人民福祉的地步,那麼這樣的機構就肯定是太大了。當初分拆標準石油的時候,最高法院根據的就是這樣一條原則。自由市場的另一條原則,是產權所有人能夠支配自己的財產。如果企業大到絕大多數投資人完全喪失了發言權的地步,那麼這企業的規模也值得去質疑。

華爾街那些失敗的金融機構太大,美國政府非但不借此機會將其分拆,反而還要投入萬億納稅人金錢去維持它們。大政府加上大銀行,這樣的機構已經和公營企業沒有多少區別。最後普通人是雙重地倒霉:作為納稅人,他們要為政府數以萬億計的投入買單;作為股東,他們只好眼睜睜地看著辛辛苦苦儲存的財產和退休金在不斷縮水,卻拿那些在危機中依然故我地給自己發獎金的華爾街大鱷們毫無辦法。這樣下去,自由市場和自由經濟的出路到底會在什麼地方呢?

(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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