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针刺幼儿案宣判 4名教师各被判刑2年多

【新唐人2016年10月27日讯】10月26日,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法院对教师针刺多名孩子案件宣判。判决4名被告教师犯虐待被监护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到2年10个月不等。

据陆媒报导,四平市铁西区法院认为,4名被告人身为幼儿教师,多次采取针刺、恐吓等手段虐待被监护幼儿,情节恶劣,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虐待被监护人罪。

据了解,2015年11月底,四平市红黄蓝幼儿园陆续有家长发现孩子腰部、腿部、头部等多处有红色针孔,怀疑是幼儿园教师所为,共涉及两个班级20余名孩子,家长向派出所报案。

后经法医鉴定“红点”为针刺样伤口,最多的孩子身上发现50多处针孔。事发后,该园被铁西区教育局关停,4名涉事教师被警方刑拘。

本案被害人代理律师、北京市欣融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瑜玮表示,刑法修正案(九)将虐待未成年人纳入刑法,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据报导,在此之前,各地幼儿园针刺事件也一再发生,教师最多只判处罚款和15天行政拘留。

2010年12月,江苏兴化市一间幼儿园一名教师,用电熨斗惩罚上课讲话的学生,有7名幼童脸部被烫伤。涉事教师仅被罚款500元了事。

2012年10月,山西太原市一间幼儿园有视频流出,揭发一名女教师掌掴女童70板耳光,对涉事教师最后仅实施15日行政拘留。

(记者张莉报导/责任编辑: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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