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王岐山彻查陕西的“焦裕禄”

【新唐人2014年9月9日讯】2014年7月24日下午6点多,陕西省公安厅长年坚持对我家进行暴力维稳和违法办案不松手的得力干将——信访主任夏琛铭带着一名公安厅信访下属官员小赵一起开车来到我家,一进门,刚坐下还没来得及说话,夏主任就命令小赵拿出一部上万元的高档数码相机给我和夏主任拍了几张合照,我问他为啥拍照?夏主任答:“我今天来你家是我干信访工作十几年第一次到群众家下访,来之前几个厅长都知道,我拍照没有别的意思,就是为了回去好交差,证明我来过你家了。”小赵对我说:“老王,电视剧《焦裕禄》你看过吗?”我答:“看过几集。”小赵:“我们夏主任每天日理万机,就是当代的焦裕禄。”夏主任:“是呀,我每天工作量很大,经常加班。”我:“电视剧里好象没有演焦裕禄有违法办案的习惯呀。但是据我所了解的有关公安厅的案件当中,没有一件不是违法办案的。你们今天能来我家,我很高兴,那咱们现在就好好谈谈,针对我家的案子,省公安厅的厅长们计划如何纠正处理?”夏主任:“我今天来你家不是为了谈案子的事,主要是来请你全家吃个便饭,培养一下感情。”我:“请吃饭就不必了,只要省公安厅愿意纠正违法办案,等事情处理完,我请你们吃饭。”夏主任:“我刚才说过了,今天不谈案子,我是代表公安厅的领导们来请客培养感情的。如果你不答应和配合,我没法回去和厅长们交待。”最终,在夏主任的坚持下,我全家随夏主任在社区附近的餐馆里吃了顿便饭,餐中,夏主任和小赵不断的给我讲故事,故事中的每个主人公都身负冤屈,结局都被迫石沉大海。夏主任劝我凡事不要太认真,当下社会现状就这样,你就是告到死也不可能告出啥结果的,还不如放弃一切,自认倒霉,好好过自己的日子,也许还能多活几天。

之后,我又多次在咸阳市渭城街道办二十四小时、三班倒、多名免费贴身保镖的强行跟踪下,多次到陕西省公安厅上访,要求夏主任依法纠正违法办案,听党话跟党走,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反腐败号召,早日处理我家案子。夏主任均拒不接待,甚至每次还叫来当地110和省公安厅的多名保安对我进行武力镇压和恐吓,无奈之下,我只好很伤心的离开陕西省公安厅的信访室,来到马路对面,将冤情用粉笔写在马路上,供来往群众评论,夏主任见状,又命令几名保安提着水桶、拿着拖把来到马路对面,强行将我写在马路上的冤状用水拖掉,将围观群众武力驱散。我问夏主任为什么要这样做?夏主任很无奈的对我说:“我和你无冤无仇,我也不想这样做,可是你家的违法办案和暴力维稳是几个厅长开会研究决定的,我如果不执行厅长的指示,我的饭碗就保不住了。”我问夏主任:“国家公安部和陕西省人大曾多次针对我家冤案进行督办,让尽快处理,你们公安厅为啥不听国家公安部和陕西省人大的话?”夏主任答:“国家公安部和陕西省公安厅只是业务关系,不是直接上下级关系,他们无权干涉我们如何办案。从法律规定讲,陕西省人大无权监督省公安厅,只有陕西省检察院可以监督我们。”我的几个朋友和我女儿将我家的原始案子材料发在微博上,截止目前,共计有二十多个微博号已全部阵亡,最短命的只能存活一天时间。

2014年7月29日,各大官方媒体高调宣布了针对前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立案审查的英明决定。咸阳市渭城区渭城街道办以张亚红书记为首的陕西省周永康集团地方残余势力就雇用几名民工,到我家所住社区——火电四公司社区,给我家楼前楼后新装三个高档摄象头,同时,在社区其它各个不同方向及门房附近(我出社区大院必经之路)的不同位置共计加装新摄象头15个,我家楼前楼后专用摄象头共计五个(两个旧的,三个新的)。同时,渭城街道办的几十名在职官员还在我家附近租了单元房及办公室,二十四小时轮班监控我的一举一动,节假日不休,并雇用以李国亭、马永奎为首的多家邻居随时电话汇报我的生活动向。不论我出门买菜还是去医院,哪怕就是去上公厕,街道办都会一律免费跟四名贴身保镖,寸步不离,并不断电话汇报。这些负责监控我家的渭城街道办维稳官员们甚至还常常打电话或上门询问我的上访或者生活动向。我多次提出抗议,并要求街道办非法二十四小时监控我家的在职官员们出示限制我人身自由的合法文件,他们很无奈的对我说:“我们没有相关文件,我们只听上级领导的话,领导让我们干啥我们就干啥,如果不听话,我们就会立马丢掉饭碗。”

2014年8月14日上午8:30,我和我女儿王小琴再次赶到辖区化工派出所,讨要有关马永奎父子2014年6月16日中午11点多故意上门行凶打人致伤一案的处理结果。所长张思强指挥片警郑民向我父女俩出示了一份《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要求我家拿着这份东西到法院去起诉马建军父子,由法院判决执行医药费。处罚决定书原文内容如下:违法行为人:马建军,男,回族,36岁,1977年10月04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610404197710042516,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化工区办事处金旭路西电四公司14号楼5单元40号,现住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西电四公司13号楼1单元1层西户。现查明:2014年6月16日中午12时许,在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西电四公司家属院内,住户马建军因给路面洒水一事与邻居王小琴发生争执,后双方发生撕打,马建军将王小琴家门口的锅、锅盖踢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现决定给予马建军行政拘留五日。

看完上述内容后,我父女当场向所长张思强提出争议,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为何只提到锅和锅盖被踢坏,人被打伤为啥只字未提?法院如何判决?

张思强见状,说道:“你们等一下,我再给你们补充一份东西,大约等了快一个小时,片警郑民又拿来一份《公安派出所接处警登记表》原件给我,原文如下:

接警时间:2014年6月16日12时。接警人:郑民、武宏斌。带班领导:殷建库。报警人:王小琴。性别:女。年龄:33。联系电话:33711064。住址:咸阳市金旭路西电四公司家属院14-4-26。身份证号码:610404198105226020。报警方式:口述。报警类别:治安案件。简要情况:2014年6月16日中午12时左右,在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西电四公司家属院内,住户马建军因给路面洒水一事与邻居王小琴发生争执,后双方发生撕打,马建军将王小琴家门口的锅、锅盖踢坏,将王小琴打伤。处理意见:受案查处。马建军已于7月25日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五日,处警人:郑民、武宏斌。领导审批:西警区受案,张思强。2014年6月16日。
我再次质疑所长张思强,你给我出具的这两份东西有很大出入,一份上只字未提我女儿王小琴被打伤,后补的这一份上却提到打伤一事。按照你的指示,我把这两份书面东西作为证据拿到法院去立案,法院能认定对方马建军父子负全责,并依法判决医药费给我家吗?张思强:“放心吧,这个案子只要你到法院去起诉,百分百是赢官司,诉讼费都不用你掏。马建军打人负全责,如果你女儿王小琴有过错,我为啥没有对王小琴做出任何处罚决定呢?这两份书面东西是我给你家到法院的立案证据,法院肯定会受理,你直接交到法院就行了,千万不要给其它任何人看。”

随后,我和女儿只好拿着《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公安派出所接处警登记表》赶往咸阳市渭城区法院立案大厅要求立案判决,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看完这两份东西之后对我说:“公安机关给你出具的这两份书面东西有问题,一份提到你女儿被打伤一事,一份只字未提被打一事,你最好先到派出所去调卷,看看案卷上是如何写的,假如案卷上未提及被打一事,此案有可能就被做过手脚了,你几乎没有胜诉的可能性。另外,量刑的标准要看受伤害程度的轻重结果来决定,派出所都没有给王小琴做任何伤情鉴定,就给马建军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显然不妥。假如达到一定伤情标准,马建军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你还是先去找公安机关纠正完以后再来法院,我们法院和公安完全是相互独立的两个部门,谁管不了谁。以后就算法院最终判你赢,现在的案件执行难度很大,很多案子几乎都执行不下来,你还是回家慎重考虑一下再决定。”

我:“我有权去派出所看案卷吗?”法院工作人员:“你女儿王小琴是受害人,当然有权看卷,她有知情权。”

按照渭城法院立案大厅工作人员的指点,我父女俩又多次到辖区化工派出所要求看卷,均遭拒绝。所长张思强和副所长殷建库答复我说:“我们已经把打人凶手马建军拘留过了,公安的程序已经走完了,想要医药费找法院去,不要再来找我们。相关案卷属内部资料,你们无权看卷。”

2014年8月29日上午9点多,迫于无奈,我父女只好再次来到咸阳市渭城区渭城公安分局信访处,要求信访科长裴航依法处理化工派出所公开给打人凶手马建军父子当黑保护伞一案。裴航:“张思强和殷建库都是好同志,哪次上级打电话叫去西安截访,他们不是开着车跑前跑后的去接你,别总不知好歹。至于马建军父子上门殴打王小琴一案,化工派出所没有处理不妥之处,已经把马建军拘留五日了,你还想怎么样?我们经常办理打架的案子,王小琴的伤情根本就不需要做伤情鉴定,顶多也就是个轻微伤。”我:“医院诊断证明上确诊我女儿王小琴的伤情为:颅脑损伤、外伤性头痛、头面软组织挫伤、牙震荡、牙修复体崩瓷。这怎么能是轻微伤?难道你们警察都改行当医生了?不做鉴定就知道伤情级别。6月16日案发后,马建军之父马永奎又多次上门滋事,用洗拖把的脏水往我家锅里泼,砸我家院子里的炉子不让做饭,我每次都报警,化工派出所每次出警后不但不制止,反而还配合社区暴力维稳黑恶小头领吴国荣一唱一和,说我家在院子里做饭影响市容,马永奎没有过错。哪条法律规定老百姓在院子里做饭违法,恶意上门打人却不违法?何况我家和他家中间隔条马路,距离十几米远,完全是两栋楼,根本就不是邻居。为此,我多次到派出所找张思强,张思强说马永奎已经69岁了,法律规定60岁以上的老人不受法律制裁,他也拿马永奎没办法,只能说服教育。我咨询过多位律师,律师说法律规定是80岁以上的老人有严重疾病的可以从轻量刑,没有严重疾病,如果有违法行为,同样依法量刑处理。我为儿子王小刚一案上访这么多年,本来和你们咸阳公安机关没有任何关系,可是殷建库、张思强、吴国荣等人却多次上门打砸几十次,公开殴打及威胁我和我的家人近百次,每次我报警,你们不是不出警就是不破案,次次不了了之,上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你们凭什么暴力镇压我们家。”裴航:“是省公安厅夏主任强行要求我们对你家实行暴力维稳的,如果我们不听话,省公安厅就通报批评我们,已经被通报批评了三四次了,我们也是两头受气,除非你以后不上访,就啥麻烦事也不会发生了。”我:“关于马建军父子恶意上门打人一案咋办?”裴航:“按照法律程序,公安机关已经拘留过马建军五日了,不能再插手此案了,想要医药费,找法院去。如果法院不给你立案,我可以给张思强打个招呼,让他到法院去一趟,找法院院长开个后门,给你把案立上,至于以后能不能执行下来, 那就是法院的事了,和我们公安机关没有任何关系。看案卷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2014年9月1日早上8点30分,我父女俩再次来到化工派出所,要求依法纠正马建军父子恶意上门打人一案,副所长殷建库说:“法院的说法不对,王小琴的伤情根据办案经验顶多也就是个轻微伤,拘留对方就不错了,我们经常处理打架案子,如果每个案子都去做伤情鉴定,我们当警察的早累死完了。法院不给你立案,我可以去法院找院长给你开后门,叫他给你把案立上,其它的忙我们派出所就帮不上了。有关你上访告省公安厅一案,你最好改变思路,毕竟现在还是共产党的天下,你听说全国各地有哪个地方纠正违法办案了,不要看电视上习近平吆喝要反腐败你就偷着高兴,那不过是唱唱高调罢了,人家夏主任好歹是个县级干部,你不可能把人家咋样的,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是回家好好想想咋把日子过好,上访对你家有什么好处?如果不听劝,你就是上访到死也不会有任何结果的,不信咱走着瞧。”

尊敬的王岐山书记,你好!我家上访原始案子2007年案发时并不复杂,上访至今八年多,不仅原始案子丝毫未动,反而全家四口人还被以陕西省公安厅为首的各级地方政府暴力迫害成一死二重残、二十四小时被非法监控和维稳的悲惨结果,是什么原因导致王锐和杜航伟前后两任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接力赛对我全家搞违法办案和暴力维稳不松手,这中间到底有什么黑幕?北京的周永康及部分余党虽然被捕了,可是陕西省的周永康集团残余势力们仍在枉法嫖法的残害百姓,在陕西,血案如山,冤情遍地,饱受冤案和暴力迫害之苦的访民人山人海,远不止我一家,请王岐山书记亲自彻查陕西省各级公、检、法部门枉法嫖法真相,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还陕西一片司法蓝天。

附:相关部分链接

一、狗咬人事件引发四口之家一死二残 多年上访未果(上)
http://www.rfa.org/mandarin/zhuanlan/diaochabaodao/invest-07072014103842.html
二、狗咬人事件引发四口之家一死二残 多年上访未果(下)
http://www.rfa.org/mandarin/zhuanlan/diaochabaodao/invest-07162014103011.html
三、http://www.canyu.org/n89798c6.aspx
四、http://canyu.org/n89853c6.aspx
五、http://canyu.org/n89944c6.aspx
六、http://www.canyu.org/n90325c6.aspx
七、http://canyu.org/n91076c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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