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官员失踪近半年 控告北京市公安局

【新唐人4月27日讯】(新唐人记者刘惠报道)近日被非法关押的北京外交部档案馆三等秘书陈由邦委托律师起诉北京市公安局非法绑架罪,此前有知情网友发帖:北京外交部职员陈由邦无故失踪。不过外交部人员对致电询问者否认外交部有此人存在。

日前本台得到陈友邦追究北京市公安局42人徇私枉法罪的控告状,及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程海律师的 辩护词,得知失踪近半年的外交部档案馆三等秘书陈由邦在去年11月10日遭北京市公安局绑架。
近日,新浪微博属名“传播善念”的网友发微博表示:北京外交部陈由邦为人正直善良,平时在单位是有口皆碑的好人,同事都喜欢与他交往,他善良,热心,乐于助人,在家也是大家公认的好丈夫,然而就这样一个好人,却在11月10日被失踪,原因不明,外交部集体说谎不承认陈由邦,望善心人事广而告之,营救陈由邦。

一名表示自己是陈由邦亲友、任职迈哲华(上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能源电力总监的网友“Armand_CAO”发微博回应说:“如果不是亲人,我为什么一直在寻找他?希望作为人类的你,能够体谅一个朋友寻找朋友的心,也希望用法律的观点看待世界。”“现在说的是一个人,一个外交部的员工,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去做任何事情,但是不能毫无根据把一个人人间蒸发,除非这已经不是人类的社会。”

消息引起微博网友关注。知名历史学家章立凡查询到,属名陈由邦的作者曾发表外交文章《周恩来在中国外交破冰之初》在《档案春秋》2005年第06期。还有博友认为,“外交人员失踪,可能掌握了不该知道的秘密而被控制。”

《看中国》记者查询到,外交部相关记录确实有名为陈由邦的职员。在池州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官方网站上,一则新闻活动,标题《中共石台县委书记张夏林在京亲切会晤部分石台籍同乡》的活动照片中,注明有“外交部档案局陈由邦”的留影。此外,陈由邦也是外交部翻译人员,包括发表外交主题文章及诸如《国际经济评论》等刊物的文章翻译。但记者致电外交部对外单位电话及档案馆办公室询问,单位人员皆表示“不了解情况”、“不清楚”,随即挂上电话。

程海律师的辩护词上写道,当局起诉陈由邦违法没有法律依据,起诉书把法轮功宣传品认定为邪教宣传品没有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条规定具体的邪教仅仅会道门一种,此后再无任何认定;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没有认定,也没有授权任何机构认定何为邪教组织和邪教宣传品。本律师翻遍所有法律、全国人大决定甚至两高司法解释,均没有发现明确规定法轮功宣传品是邪教宣传品,信仰法轮功和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是犯罪的规定。
《中国经营报》主笔叶文添对此事件在个人微博表示:“不能因为某个人的信仰,不经过法律程序让这个人从这个世界蒸发,除非这不是人类的社会。”“如果你的亲人突然人间蒸发了,肯定会帮忙营救的。”

根据法轮功讯息网站《明慧网》12月3日消息,在外交部工作的陈由邦为北京朝阳区法轮功学员,11月10日因为其信仰遭到便衣警察带走后,11日即被送往公安处医院抢救,原因不明。亲友表示公安局封锁一切消息,不准家人见他面,不告知病情,家人非常着急。而陈家中还有摔断腿的老母亲在盼望着儿子归来。

稍晚,记者查询网路相关讯息,发现新浪微博“传播善念”用户名已被取消,无法查询信息。其他部分关于陈的帖子也已被封锁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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