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子涉轮奸案 民间批公义难伸

【新唐人2013年02月23日讯】中共官二代再爆丑闻,军旅歌唱家李双江的17岁儿子李天一涉嫌与5名友人轮奸女子,目前北京警方以李冠丰的名字将他收押。大陆民间普遍认为,在大陆官二代、富二代属特权阶级,认为劳教制度对这些人起不到惩罚作用。

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王丰22号暗指:海淀公安分局所拘留的男子“李冠丰”,就是擅长唱红歌的歌唱家李双江与梦鸽之子李天一。据报导,李天一涉嫌在2月17号晚于北京一宾馆轮奸一年轻女子,目前涉案的5人均以强奸罪被刑拘。

大陆网友李先生:“这一次呢,李双江的儿子犯了事,也是该着。正是通过这个,看到上面官二代,富二代的世界。他们真的不(谈)道德伦理,(拿)法律不当事。”

根据刑法规定,二人以上犯下轮奸罪,可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不过李天一未满18岁,应该会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过,大陆自由撰稿人朱欣欣对于中共的法律表示悲观,认为在特权阶级面前发挥不了作用。他说,李天一在劳教所里可能不仅得不到应有的处罚,相反还可能受到照顾。

石家庄大陆自由撰稿人朱欣欣:“目前中国所有问题的核心,都是司法缺乏独立性,法律面前人人都无法平等,法律在特权面前,在官权面前完全是形同虚设。这(就使)特权的官二代呀,富二代呀为所欲为。现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李天一曾在2011年9月6号晚上,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山华府社区门口殴打一对夫妇,遭以寻衅滋事罪判教养一年。

新唐人记者朱智善、金同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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