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寺庙水养流浪狗 男判6月

【新唐人2010年10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0日电)1 名高龄78岁的刘姓男子被控为饲养众多流浪狗,潜入寺庙偷接水管,窃取水源长达20分钟。经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以窃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定谳。

据高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现年78岁的刘姓男子,自民国88年起,在台北县树林市福安宫对面的沿山壁搭建违章建筑,并饲养大量流浪狗。由于自来水公司未在该处配接管线,刘男因而私接福安宫的水电使用。

刘擅自接取福安宫的水电,被主管机关强制拆除后,又因养狗纠纷与寺庙管理员发生争执,遭福安宫禁止使用水源,只能靠蒸馏水厂商提供的残水,勉强饲养流浪狗。

因流浪犬只众多,水量不敷使用,去年2月刘趁福安宫管理员外出时,潜入寺庙厨房,自备水管,一头连往住家,另一头接上寺庙厨房水龙头,再打开水龙头开关窃取水源。

20分钟后,刘男窃水行为遭寺庙管理员发现并报警处理。刘为掩饰犯行,赶紧将水管丢到违章建筑阳台,但仍遭控窃盗,被处以有期徒刑6个月。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