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前公安廳高官何宗志被起訴

【新唐人2017年12月21日訊】週四,中共最高檢官網通報,四川公安廳交警總隊原總隊長何宗志,因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提起公訴。

指控稱,何宗志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在偵辦案件中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應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何宗志在四川公安系統任職超過36年。從1998年12月起,先後任資陽地區公安處副處長,資陽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書記、局長;四川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四川省公安廳副廳級偵察員。

另外,何宗志在任資陽市公安局局長期間,該市公檢法等部門對法輪功學員非法綁架、迫害。何宗志作為主要責任人,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通告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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