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蘇州裝飾公司主任控告江澤民

【新唐人2015年10月10日訊】據明慧網報導,在原蘇州市房地產蘇房集團裝飾分公司辦公室主任李中偉,一九九七年四月修煉法輪功,乙型肝炎好了。在九九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兩次被綁架、非法勞教,身體與精神都遭受了極大的摧殘。二零一五年八月份,李中偉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

李中偉控告說:「兩次被綁架、勞教共計四年,給我的身體造成很大的摧殘,給我的精神和內心造成了無以言表的折磨和痛苦,給我的工作及所有的一切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傷,給我的家庭親人造成了無以挽回的傷害。這十六年來對我和家人的監聽(電話手機)、監視(社區鄰居)從未間斷……這十六年來我們心中的冤屈無處申訴。」

以下是李中偉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與理由:

我叫李中偉,男,現年五十二歲,一九八一年畢業於南京機器製造學校(現南京工程學院前身),在原蘇州市房地產蘇房集團裝飾分公司擔任辦公室主任,人際關係好,工資待遇高,那時我們已達小康。我在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身患乙型肝炎,多次住院病休。一九九七年四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功後,疾病不翼而飛,醫院檢查各項指標一切正常。單位領導和同事看到我紅光滿面來上班、財務人員看到我每月一千多元的醫藥費從此不再報銷時都驚訝不已,紛紛問我有何靈丹妙藥?我自豪的告訴他們:我修煉了法輪功,是法輪功改變了我,人們都很高興。

更重要的是我知道了按法輪功的「真善忍」做好人的道理和內涵,處處為他人著想,工作認真負責,謝絕一切不該得的收入,修心向善,加上每天清晨的煉功使我身心巨變:輕鬆而快樂。一人煉功,全家得益,此後妻子的甲亢和幼兒肺結核在醫院奔走一年多後都在我修煉中得益,身體康復,從此一家人告別了的病痛折磨,心中無比快樂、無限感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及其同伙(羅幹、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李東生等)以莫須有的罪名,誣陷迫害法輪功及創始人,迫害按「真善忍」要求做好人的法輪功群眾。面對瘋狂的綁架迫害,面對鋪天蓋地的造謠誣陷,為了向人們講清法輪功真相,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功後的切身體會,發放真相資料,我遭到了一次次的綁架迫害。

以下是我慘遭迫害的事實:

一、第一次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下旬為使受謊言欺騙而矇蔽的民眾了解真相,我發放《江澤民推卸不了歷史的責任》《江澤民十大罪狀》和法輪功真相資料,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清晨,蘇州市滄浪區公安局政保科長葉成良、單臣意、吳某,帶著府前派出所陳海林、葛某五人,非法闖入我家,抄家並綁架了我和妻子,搶走了價值一千二百元的傳真機一台、五本大法書,辦公室被抄。

我和妻子被非法關押在滄浪區公安局,妻子被關九小時後放回。我遭到前滄浪區公安局吳姓胖科長的刑訊逼供:威逼我站立十小時後,強按我頭彎腰並時時拽拉我的領帶強行不讓站立。深夜,我抗議審訊,遭局長劉保勝踢打,遭劉建華猛打,政保科長葉成良劉建華等三人強按我的手往下按手印。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日凌晨四點被綁架到蘇州市第一看守所,我被獄霸打了二記耳光,清晨在放風場被強行洗冷水澡。在看守所非法刑拘一個月,備受折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七點被滄浪區610、滄浪區公安局政保科長葉成良非法宣布勞教我三年。

二零零一年一月四日,我被綁架到江蘇方強勞教所受迫害。在四大隊縫紉組常被強制勞動到天明,因堅信「真善忍」,我被教導員李小祥拉到中隊部電擊頭部。後來又被魏紅惠調到大田組從事強體力勞動。在大田四組,遭到獄警郭海龍指使犯人的迫害:開渠挖河、扛泥扛磚常被堆壓最重,在一次扛糧中我被小崗等人肩背上被強迫重重的壓上了二百五十斤重大麻袋扛到二百米外的倉庫,走了百多米,只聽「喀嚓」一聲我疼痛難忍倒在地上,卻又被組長和包夾奚落辱罵。

每天早晨只是喝上一碗稀飯一個小饅頭,幹活卻要走到十里開外的荒野幹最重的農活,常餓得眼冒金星,吃些路邊野草菜花充飢,好不容易挨到近十二點,拖拉機送來午飯:上面結著硬蓋的霉飯,一大桶大家共吃的土豆泥湯,掀掉飯上硬蓋,荒野的鹽土地上一陣海風吹來飯盒裏都是灰土,難以下咽,此時六月的黃海灘烈日高照,身心雙受折磨。

數月後,妻兒親屬千里迢迢到江蘇方強勞教所看望我時,我走到眼前她都沒認出來:三個月不見,昔日年輕健壯的我已被迫害得頭髮花白像個小老頭,人的面容黑瘦憔悴。善良的妻子痛哭不止,年幼的兒子拉著我的手不停的哭著叫著「爸爸!爸爸!」

二零零一年七月我被強制綁送到專門迫害法輪功的二大隊強制洗腦轉化。獄警吳晉軍指使犯人採用不准睡覺,長時間罰站、進行高壓強制,威逼我放棄信仰真善忍。在精神折磨中,我內心極度痛苦,淚水不斷噴湧。更為惡劣是,方強勞教所對我二次莫名抽血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次,(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次)疑似為活摘作準備。

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被迫害了近三年的我回到了久別的家中。

二、第二次非法勞教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八點半,我在蘇州市觀景新村物業辦公室剛上班,突遭蘇州市滄浪區國保大隊長劉建華公安南門派出所副所長董斌和一輔警綁架。把我綁架到南門派出所,並對我的家和辦公室非法抄搜。我對此違法行為進行抵制,董斌把我頂在辦公室牆壁上打;抄家時我說:這是我的家,你們是違法的,隨即被滄浪分局刑警薛某的當頭拍打,兇狠的劉建華立即叫來片警小俞,把我拉到門外面壁站立。在南門派出所,局長王惠民叫我好好交待,我說:做好人做好事沒做壞事,沒甚麼可交待的。晚上我拒簽非法拘留證又遭到董斌毒打:先把我推到牆壁上左手掐住我的喉嚨,右腳膝蓋頂住我的肚子,右拳猛擊我的前胸。晚上十點後又遭惡警戴國誠刑訊逼供叫二名輔警逼迫我長時間站立,並用空調對我著整夜吹冷風,用雙手掐我的雙肩。

第二天,我被非法關押到蘇州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我拒背監規,被獄霸對著我喉部猛踢一腳,在這迫害期間使我的人格受到侮辱:關牢房、穿囚服、戴手銬、拍囚照、按手印。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我再次被滄浪區公安610週學良、單臣意非法勞教一年半,當日被綁架蘇州市第三看守所,八月十六日再次被綁架到江蘇方強勞教所。

在勞教所遭到獄警魏紅惠、徐育鴻、潘月華嚴重迫害:長時間不許睡覺,長時間強坐小板凳,長時間強逼面壁而站,一次次進行各種精神折磨,一次次強制看污衊大法的錄像等。我常常被迫害得身體虛弱而送醫務室,最後被迫害得急送鹽城醫院。出院後因不肯參加勞教所組織的省勞教局唐國防的所謂驗收,被四大隊大隊長魏紅惠叫包夾等人強行把我拖拉抬到驗收的教室前排,我站起來就走,遭包夾強行按住,我掙脫站起,被正面衝過來的四大隊書記王非猛擊頭部腦門,很兇狠,我奮力站起轉身掙脫又遭王非猛擊後腦、頸部。省勞教局領導在台前目睹整個過程一聲不吭,法輪功學員孫正聲猛然站起,面對唐厲聲責問:你們如此打人強迫驗收,我不參加。唐說:把他拖到後面去。在視野之外的角落,我遭多人圍攻後被拖到大隊部又被獄警潘月華等人猛踢。當天我頭暈乏力,絕食抗議。

遭受方強勞教所四大隊惡警一年半的邪惡迫害,身體健壯的我,身體虛弱全身乏力,滿頭白髮,眼神呆滯,回家後家人看了傷心落淚。

三、經濟迫害

從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被綁架迫害後蘇房集團就停發了我二年半工資、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第二次被綁架迫害蘇房物業公司再次停發我一年半工資,共計停發工資和社保四年。第一次遭非法勞教出來後單位領導把我流放到物業分公司中最遠最差的觀景新村工作。第二次被迫害後蘇房物業公司早已把我除名,出獄三個月後沒工作,為了生存,我多次找物業老闆,最後讓我到桂花新村做物業工作,工資最低難以維持生計。由於生活所迫,我被迫辭職。

二零一二年四月我招聘來到百里之外的吳江盛澤鎮做小區物業經理,二零一四年十月又遭到蘇州市吳江區610王瑞華等人二次突來單位欲實施綁架迫害,我被迫從單位離職,單位扣我一半所剩年薪工資。

四、二次勞教迫害給我和家庭親人造成的傷害

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妻子和年幼的兒子相依為命度日如年,這突如其來的打擊使她孤獨無助整天以淚洗面精神恍惚,過著提心吊膽痛苦的生活,同時心中時時掛念著冤獄中的丈夫,多少次從夢中見到我的回家又多少次從夢中哭醒,脆弱的身體承受著經濟精神及社會各方的壓力,身上就像壓著一塊沉重的巨石累得她喘不過氣來,在自己失業下崗又擔憂丈夫在獄中的處境而整日擔驚受怕,強咽著淚水振作精神撫養著年幼的兒子,三年來,艱難的維繫著這個支離破碎的家,過著淒涼的生活。

我第一次遭迫害時,兒子讀四年級,由於滄浪公安到學校找兒子訊問,孩子從此在學校遭受老師和同學的歧視,在孩子幼小的心靈留下了難以抹去的創傷。每當老師或同學問起他爸時,他總是說:我爸出差三年(因為我被非法勞教三年)。

我第二次被綁架是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離孩子中考還剩四天,心中的擔心與恐懼使他難以靜下心來複習,那幾天只得常到外面轉悠以求內心的平靜,可想對中考中的孩子打擊有多大。孩子的童年就是在那種不安與歧視中度過。

我們三口之家維持生活的主要經濟來源是我,這突然來臨的迫害切斷了我們生活來源,昔日殷實幸福的家庭瞬間生活維艱無依無靠,從小康之家變成社區的貧困戶。

我父親是退休多年的老教師,我二零零零年末被迫害他已七十八歲髙齡了,這突如其來的打擊使老父無以面對,引以自豪的當初鄉里第一個科班且忠厚善良的兒子怎麼會抓進監獄,他修煉法輪功鍛煉身體做好事沒做壞事呀!父親時時惦記,望眼欲穿,痛苦淚水直往心裏流,漫漫的三年冤獄我無法回家探望雙親,年逾八旬的老父親因盼兒心切身體每況愈下,到我回家時已行動不便視力模糊二零零四年二月離世。

我母親是位心地非常純善的母親,在我二零零零年末被迫害時已七十六歲髙齡了,我三年的冤獄她老人家不知流了多少淚,思兒的心使她整日憂心忡忡,常常默默的望著門外的大路,盼望著有一天獄中的兒能回來、回到母親的身邊,一次次的希望又一次次的落空,眼淚從乾枯的眼中流淌,哥姐為了寬慰母親,常說:中偉快回來了,中偉快回來了。在我第二次被嚴重迫害後,家人一直不讓八十多歲的老母知道我再遭冤獄及遭受的冤苦,在獄中的我無法回家,母親的懷念盼望使她身體每況愈下最後離世。

我岳母看到女兒家的苦難,看到女兒一個人帶著幼小的兒子艱難的生活,常常心痛的掉淚,常去女兒家寬慰幫助,幫帶孩子陪著女兒照顧我們家,擔心著獄中的女婿,操碎了心,由於心裏焦急頭髮白了很多,老岳母來回於我們兩家之間,幫助我家度過最艱難的日子;我被非法關押在方強勞教所遭受著非法迫害,雙方的兄弟姐妹多次千里迢迢到勞教所看望,留下了難以忘卻的傷痕與悲涼。

江澤民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邪惡政策,給我的身心造成極大摧殘,對我的家庭妻兒造成了極大傷害;對雙方父母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害,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合法權利,更為了使中華民族及可貴的中國人免於道德崩潰的危險與災難、拯救於民,本人特向最高檢察院申請: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望最高檢察院依據「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司法新政,對江澤民違法犯罪的事實立案偵查、公訴;望最高法院對被告人江澤民徹查、依法審判,將這禍國殃民危害人類的罪犯繩之以法。

對事實依據中提及參與迫害的具體單位與個人,本人暫不起訴,因為他們也是這場迫害實施中的直接受害者、犧牲品,是被利用的工具,控告江澤民也是為他們好,使他們免於在層層壓力中再做惡事,從而在將功贖罪中被救度。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