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訴江潮起 匡復正義良知 意義深遠

【新唐人2015年06月14日訊】新聞週刊(479)5月11號,湖北襄陽法輪功學員向中共最高法院及最高檢察院,遞交了刑事控告書,要求對前中共主席江澤民違憲迫害民眾的罪行立案追究,開啟了中國大陸的訴江浪潮。在短短一個月裏,已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遞交控告書控告江澤民。隨著周永康被判刑,江澤民在面臨黨內壓力的同時,更面臨著來自民眾對其所犯罪行的徹底清算。

自今年5月起,中國大陸數千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中共最高法院及最高檢察院,寄送刑事控告書,要求立案追究江澤民踐踏憲法、迫害民眾的刑事責任。僅6月3號至5號3天時間裏,法輪大法明慧網就收到來自中國大陸20個省和4個直轄市共329人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控告書副本,而這個數字還在不斷快速增長中。

這些控告書來自長期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人及朋友,他們中年齡最小的19歲,最大的93歲,來自社會各行各業,包括公司職員、教師、醫生、工程師,也有工人、農民、政府官員、公務員,還有中共的離退休幹部。在他們的控告書中,人們一次次看到因為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而後卻在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下,被非法關押、酷刑折磨甚至家破人亡的故事。

在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有些已經輾轉來到了海外,他們也加入了控告江澤民的行列中。原遼陽153醫院兒科醫生鄭治全家修煉法輪功並遭受嚴重迫害,移居多倫多的祖孫三代七口人因此書寫了控告書,要求江澤民償還犯下的所有罪行。

鄭治母親趙偉玉:「我老伴被迫害離世了,家破人亡,兩年多來我兒子天天被批鬥,天天這麽擔驚受怕,最後我精神都崩潰了。」

另一位來自武漢的多倫多法輪功學員高順琴,曾在大陸被非法抓捕十幾次,身體精神被嚴重摧殘,現已準備好所有證據,準備將控告書寄往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

多倫多法輪功學員高順琴:「抓進去之後剛開始就是暴打,最後就轉洗腦班,強迫要你轉化不煉法輪功,你不轉化他就不讓你睡覺,吊銬、給我註射不明藥物,最後送勞教所時使我的大腦失去記憶。」

人權法律協會指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刑法》,江澤民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群體犯下的罪行至少包括: 刑訊逼供罪、故意殺人罪、虐待被監管人罪、報復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強姦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非法拘禁罪、濫用職權和徇私枉法罪、搶劫、侵佔和毀壞財物罪、非法搜查和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強迫勞動罪、侮辱誹謗罪、以及故意傷害罪。而根據《聯合國反酷刑公約》、《反種族滅絕公約》以及國際習慣法,江澤民還犯下了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以及長期任意監禁罪。有大量事實和證據證明,江澤民發起、設計、計劃、命令、發動、落實、管理、煽動和參與了這些犯罪,是這個共同犯罪的首犯,而犯罪的目的是通過暴力鎮壓和酷刑強制轉化中國數以百萬計的法輪功修煉者的信仰。

法律和道德是維持人類社會文明和秩序的兩大基本要素。當法律不但不能行使正義,反而被獨裁者作為迫害信仰和良知的工具時,被摧毀的是整個社會的根基。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江澤民針對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所製造的種種謊言和犯下的滔天罪行,將中國乃至整個世界拖入矇蔽良知、道德下滑的深淵。

前趙紫陽政治秘書鮑彤:「(江澤民)他做出這樣一個決策,本身就是一種無法無天的行為,就是他認為怎麼樣,那就是怎麼樣,法律就應該怎麼樣,國家就應該怎麼樣。這個留下的影響極為惡劣,有好多無法無天的共產黨黨員,我看就是學了江澤民的樣子。」

大陸「權利運動」發起人胡軍:「法輪功群體用真、善、忍,使中國人走向人和人之間一種相互的協作,相互的友善,相互的和諧相處。這種東西全部被中共、江澤民給破壞掉了。人和人之間都是一種敵對、仇視、猜疑,失去了人和人之間的信任,這是最可怕的。」

漸漸的,中國沒有人敢助人為樂;漸漸的,有毒食品到處都是;漸漸的,當官的沒有不貪、只有更貪;漸漸的,新聞報導中出現了被挖掉眼球的孩子,被偷取肝臟的青年……大陸「權利運動」發起人胡軍說,如果到了這種地步,國人還不反思江澤民的罪惡,那每個人無形中也成為了加害者,但同時,也是受害者。

胡軍:「對法輪功學員的殘害就是對中國整個百姓的一種殘害,對人類良知、良心、道德,整個摧毀性的破壞。特別是像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情,造成整個現在中國摘取他人器官、和器官市場的氾濫,讓人感到髮指。現在已經有很多案例可以看到,一個小孩,忽然他眼睛沒了,一個人出去,好好的一個人,腎沒了。」

作為大陸第一個在法庭上公開指出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是犯罪的知名律師張讚寧教授,也對法輪功學員的訴江控告表示了支持。

東南大學法學教授張讚寧:「我跟我的同行都認為,起訴江澤民是很令人鼓舞的情況。說明中國的老百姓法律意識在提高。我們應當支持。」

江西明理律師事務所創始人郭蓮輝:「到時候我都會署名,要起訴他。我要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他。他對中國、對國民帶來的災難太嚴重了。他一手策劃、親自指揮領導的第二場『文化大革命』,就是鎮壓法輪功麼。」

有報導披露,江澤民在位期間,以腐敗治國治軍,導致中華大地道德滑坡、亂象叢生。在退休後,江澤民依然在幕後干政,試圖阻止一切清算其罪行的可能。江蘇省前廳局級官員朱鶴飛在控告書中說,許多人明知法輪功學員是好人,但為了職務、飯碗或自保而昧著良心配合江澤民犯罪。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的深遠意義,並不僅是為了制止迫害、獲得補償,其實也是給那些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因為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犧牲品和受害者。從這個角度說,控告江澤民,在清算其罪行的同時幫助人們找回良知、重新匡扶正義,也就成為了中國社會重塑道德、淨化自身過程中必不可少的關鍵一步。

撰稿:於淼
剪輯: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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