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選舉投票 選民投票10大須知

【新唐人2014年11月29日電】台灣九合一選舉正在進行中,各地選民均在積極投票。對選民來說,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什麼呢?共有10點。

一、投票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4時,須攜帶本人的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前往指定地點投票。未攜帶印章者可用簽名、蓋手印取代,若未攜帶投票通知書也可投票,但有攜帶者可方便投票所人員協助投票。

二、選票顏色方面,9種公職選舉,共計8種顏色,選舉人在投開票所最多1次領5張票、投5張票,投錯票匭算有效票。

三、投票時,選舉人應於選票圈選欄上,以選委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選;選票以「蓋私章」或「按指印」方式圈選是無效的,該張選票會被計為無效。

四、禁止於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制止後仍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五、投票時禁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投票所會提供置物籃,違者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六、投票若不小心蓋錯,不能換選票或重新領票再投,仍須投入票匭。勿撕毀選票,或將選票攜出。撕毀選票將處新台幣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攜出選票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七、禁止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票內容,違者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八、禁止將選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違者將處新台幣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九、亮票違法,禁止於圈選後將選票圈選內容出示他人,違者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十、只要在投票時間截止前到達投票所排隊領票,均可繼續投票至投票完畢為止。

「2014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在台灣的正式名稱為「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因選舉需要選出中華民國6個直轄市的新一屆9個職位的新人選,所以俗稱「九合一選舉」。

目前,全台各地的民眾正在投票,選總計11,130名的地方公職人員,他們分別是直轄市長6名、直轄市議員375名、縣市長16名、縣市議員532名、鄉鎮市長198名、鄉鎮市民代表2,096名、村里長7,851名、山地原住民區長6名、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50名。

文章來源:大紀元電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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