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案二審維持原判 最大罪繼續被掩蓋

【新唐人2013年10月25日訊】(新唐人記者陳潔綜合報導)10月25日早上,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上訴案終審宣判,法院一如預期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原判。薄熙來也因此成為文化大革命後,因案被判刑定讞關押的第3名中共政治局委員,但薄的核心罪行——政變密謀和活摘器官仍被中共掩蓋。

25日早上,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在山東高院開庭,與一審不同的是,山東高院並沒有安排以微博或其他形式直播宣判過程,只在宣判後發佈了《薄熙來案二審裁定書》。

判決書指出,薄熙來提出的上訴理由包括其供認犯罪的材料與供詞是在辦案人員的壓力下形成、妻子谷開來的作證能力存疑、他對谷開來和兒子薄瓜瓜收受徐明好處並不知情、否認在海伍德命案濫用職權等。

但這些理由全部被駁回,並稱一審「量刑適當」。

案件回顧

去年2月,前重慶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出逃美國駐成都領事館,向美國官員交出中共高層腐敗、薄熙來、周永康策劃政變,以及薄熙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等內幕資料,引發中南海海嘯。

同年3月15日,中共當局宣佈解除薄熙來書記職務。

同年4月10日,中共宣佈將薄熙來從中央政治局委員中除名,其妻薄谷開來涉嫌殺害英國人海伍德被逮捕。

9月28日,薄熙來被當局雙開,中共公佈其六條罪狀:在王立軍事件和薄谷開來殺人案中濫用職權;收受巨額賄賂;家人利用其影響收受巨額財物;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用人失察;其它犯罪線索。

今年7月25日,中共當局以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三宗罪起訴薄熙來。

8月22日至26日,薄案一審歷經5天,薄熙來全盤翻供。

9月22日,薄熙來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10月9日,薄熙來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薄案核心罪惡背後 與周永康、江澤民有關

中國時事評論員方正指出,10多年來,薄熙來為了往上爬,一直追隨江澤民、周永康等人,血腥鎮壓法輪功,薄熙來與妻子谷開來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屍體的主謀。由於薄熙來是利用中共的國家機器進行的犯罪行為,公示薄熙來所犯的這些罪行,就是公示中共政權所犯的這些罪行,也是在公示中共的邪惡本質,中共馬上會面臨解體滅亡。現任中共當局者如果要保黨,就不敢公示薄熙來所犯的這些罪行,這是薄熙來有恃無恐,敢當庭翻供的原因。

美國人權法律協會亞洲執行長、紐約州律師朱婉琪8月22日表示,薄熙來是嚴重迫害法輪功的首惡之一,更是法輪功學員在全球四大洲12個國家提告萬國公罪的主要元兇,但這次濟南中級法院從起訴到審理,對薄熙來迫害法輪功的所有罪證隻字未提,根本是不符合司法正義的政治審判。這也證明中共當局無意停止迫害,還在繼續違反國際人權公約,國際社會應予以強烈譴責。

10月24日,就在薄熙來案二審宣判公告前,追查國際給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寄去了《追查國際就薄熙來案審判給習近平的第二封公開信》。

信中說,鑒於目前中共各種複雜勢力的干擾,可能使您對迫害法輪功的罪行的認識不夠,還沒有看清這些證據的內在的邏輯關係及揭示出的驚人事實的嚴重性,即這些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件,不是個別的、局部的偶然發生的民間謀財害命的殺人事件,而是由江澤民、周永康等中共最高當局利用國家機器統一組織下的大規模的涉及全國範圍的群體滅絕性大屠殺,是在官方的組織和保護下,由司法系統和軍隊、武警、地方等醫療機構聯合進行的系統犯罪。屠殺法輪功學員的罪惡方式,及其程度達到了「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迫害之慘烈,涉及人數之巨,超出人們的想像。

信中指出,薄熙來是江澤民、周永康迫害法輪功犯罪集團的主要成員之一。特別是薄涉嫌參與了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大屠殺,涉嫌參與了原錦州公安局 局長王立軍主辦的「錦州市公安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用法輪功學員做活人人體實驗並活摘器官的犯罪。薄熙來還涉嫌夥同薄谷開來用法輪功學員做人體塑化模型等反人類罪行。

信中並附上有關證據,包括部份電話調查錄音和相關部份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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