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庭審變演戲老虎變蒼蠅

【新唐人2013年6月19日訊】6月9日上午,中共原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被控受賄、濫用職權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中午12時許,庭審結束。隨後,北京市二中院召開新聞通氣會,表示將認真、全面審查案件證據材料,充分考慮控辯雙方意見,根據事實和法律,經合議庭評議後,另行擇期宣判。

劉志軍案作案週期超長;涉嫌貪腐金額特別巨大;姦淫、嫖宿女性不斷;情節、後果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本案光案卷材料就達477卷之多,劉志軍相關的罪證有400多份,法庭經過短短的3個多小時就審理完畢,體現了驚人的司法審理速度,更展示了庭審變演戲的全過程;而檢方「大事化小」,律師「小事化了」的配合,則像變魔術般的將一個實實在在的「大老虎」變成了一隻平平常常的小「蒼蠅」,這真是個「奇蹟」!

演戲,可不遵守規則

法律最講究規則,比照事先確立的規則,人們對任何行為都可獲得一定的預期。比如貪污、受賄,按照中共自己的《刑法》,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受賄罪根據情節和數額,比照貪污罪量刑。

據媒體報導,劉志軍一案,其被司法機關追繳的房產就有374套;人民幣超過8億元,美元23萬,歐元223萬,加元15萬,港元8千多萬等;股票賬戶9個,股票山東黃金27700股,佳電股份60萬股,300萬人民幣的理財產品,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英才會所100%股權,智波公司60%股權;汽車16輛;書畫飾品612件。劉志軍被公佈出的財產一角,足以讓人嘆為觀止,用網上的話講:公示的財產嚇死人。

單就劉志軍上述被追繳、扣押的財產清單而言,比照前面的法律規則,人們一眼就能看出,劉志軍應被判處死刑。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稱:「劉志軍如果不判死刑立即執行,貪污受賄罪的死刑,實際上就被廢止。多少貪官,眼含熱淚期待中……」中國知名律師張思之向德國之聲表示,回顧當局早前處理的高官貪腐案,包括前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及前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案等,涉貪腐的深度、廣度和危害不及劉志軍案。前兩者皆被判處死刑。劉志軍案子有一定的複雜性,就受賄本身來講,再加上374套房產,數字會非常大,如果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劉志軍應該被判極刑……

然而這麼嚴肅的一個法律問題,經過法庭的「司法表演」:男主角劉志軍站著受審,對自己被指控的罪行供認不諱,眼含熱淚力挺中國夢,檢方當庭就認定劉志軍坦白徹底,受賄贓款基本挽回,並據此提出從輕處罰的量刑建議。劉志軍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一下子幾乎變成了零。演戲嘛,完全可以不遵守規則,這在中共統治下的國度裡,已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了。中共的法律僅僅是個擺設,中共的法庭表演,那隻是忽悠老百姓,做樣子的。要不這麼重大復雜的案件,這麼重量級的「大老虎」一案,怎麼3個多小時就草草收場,比演電視劇還快?

演戲,可角色錯位

劉志軍堪稱現代和珅,與其374套房相比,先前的「房姐」、「房妹」、「房叔」、「房嬸」真是小巫見大巫,不值得一提。那些先前因貪污、受賄而被判處死刑的中共大小官員們要是知道今天劉志軍可以不死,恐怕也會死不瞑目。

劉志軍一案中,檢方認為劉志軍坦白徹底,受賄贓款基本挽回,因此提出從輕處罰的量刑建議。而辯方律師表示劉志軍並無立功表現,也沒有任何檢舉揭發,在這一點上,檢方辯方被質疑角色錯位,「拿錯發言稿」。的確,在是否具有從輕情節的問題上,檢察院乾了律師的活,而律師則乾了檢察院的活,這在一個現代的法治國家裡,是絕不會出現的,但對於演戲來說,那就沒有什麼奇怪了。

而劉志軍一案,除了在量刑情節上律師稍有錯位表現,在主要問題上,辯護律師倒是挺賣力的為劉志軍辯護。如果說而檢方想要「大事化小」的話,那律師的辯護倒想「小事化了」了,二者配合,戲演的還是蠻成功的。劉志軍的辯護律師錢列陽,對外否認劉志軍涉嫌的兩筆大額賄賂,此外,還辯稱,案件中受到扣押、凍結的374套房產、近8億元人民幣、以及酒店會所股份、股權等,與劉志軍沒有關係,而是丁羽心及她的親友名下財產。

辯護律師的辯護能力真是超強,按照這個邏輯,374套房產都是丁羽心的,那劉志軍有幾套房,零套或者是一套,堂堂一個部級官員,把持了多年鐵道部這個肥缺,經營多年,竟連套房產都沒混上,就憑這一點,就應該給劉志軍立碑授匾,昭告天下:都來學習劉志軍的清正廉潔。按照這個邏輯,什麼樣的「大老虎」都可以輕而易舉的變成「蒼蠅」、蟲子或細菌。

演戲,可盡怕馬屁

劉志軍在法庭上說,他犯罪是由於「放鬆了自己的學習和思想警惕」。在最後陳述時,劉志軍講了十幾分鐘,他聲淚俱下的說,「愧對黨的栽培,失去了繼續追隨習近平主席的中國夢的機會」,「本應該為中國夢貢獻自己的能力」云云。檢方當場「感動」,並表示,劉志軍「悔罪慾望」強烈,損失也已基本挽回,可從輕處罰。

湖北楚盾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項永斌點評:1、犯罪就是犯罪,而不是僅僅是個「錯誤」;2、他任內習並未提中國夢,與時俱進談「中國夢」,馬屁拍的真準;3、愧對黨的栽培,告訴我們他還是黨的人,當然也就不用去死了;4、犯罪金額六千萬,庭審一上午結束,擇期宣判,看來和諧了。法學專家何兵寫道:貪官的「中國夢」就是,「檢方當庭提請從輕處罰」。他的「中國夢」實現了。

劉志軍向來老謀深算,心狠手辣,而其拍馬屁的功夫也不是一遭練就的。劉志軍一直被認為是由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一手提拔。江澤民當政期間每到地方上視察,乘坐專列都由劉志軍全程陪同,劉志軍鞍前馬後精心侍候拍馬屁,成為江派人馬中一個舉足輕重的人物。劉志軍因得到江澤民的「賞識」而在官場一路橫行,被認為是江系核心人馬。而劉志軍則將鐵通的資產轉給了江的兒子江綿恆。這鐵道部一把交椅的獲得就是靠怕馬屁的功夫拍來的,現在,這一功夫在法庭上,再顯效果。

劉志軍一案,有了檢方角色錯位的從輕量刑建議,有了律師超乎想像的大膽辯護,再加上劉志軍本人聲淚俱下的怕馬屁功夫,目前看來,保住狗命已無疑議。但最「高妙」的當屬該戲的幕後導演。在中國,幾乎無官不貪,一個小小的村官腐敗幾個億早已是見怪不怪的事,何況這麼大個部長,每年2萬個億來投資高鐵項目,他得貪多少錢?與先前網絡流傳的貪腐事實,本次庭審涉及數額僅僅是九牛一毛,而其接受性賄賂的內容,庭審過程中卻毫無提及。這都要歸功於此案開庭前,導演對本戲的「瘦身」與「彩排」,有了這樣的「特殊處理」,才能保證3個多小時順利演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後陳述這些劇情,並成功的將「大老虎」變成「蒼蠅」。

劉志軍一案,單從被指控的犯罪金額而言,殺他個十次、百次都不算冤枉。這樣一個罪大惡極的人渣敗類,經過3個多小時的一場「司法表演」,輕易就得到了公、檢、法、律師的聯合庇護。而那些數以萬計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也是通過一場場荒唐、無恥的法庭鬧劇,就被誣判、重判,以致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這就是中共之惡,中共司法之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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