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川:庭审变演戏老虎变苍蝇

【新唐人2013年6月19日讯】6月9日上午,中共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午12时许,庭审结束。随后,北京市二中院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将认真、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根据事实和法律,经合议庭评议后,另行择期宣判。

刘志军案作案周期超长;涉嫌贪腐金额特别巨大;奸淫、嫖宿女性不断;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本案光案卷材料就达477卷之多,刘志军相关的罪证有400多份,法庭经过短短的3个多小时就审理完毕,体现了惊人的司法审理速度,更展示了庭审变演戏的全过程;而检方“大事化小”,律师“小事化了”的配合,则像变魔术般的将一个实实在在的“大老虎”变成了一只平平常常的小“苍蝇”,这真是个“奇迹”!

演戏,可不遵守规则

法律最讲究规则,比照事先确立的规则,人们对任何行为都可获得一定的预期。比如贪污、受贿,按照中共自己的《刑法》,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受贿罪根据情节和数额,比照贪污罪量刑。

据媒体报导,刘志军一案,其被司法机关追缴的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美元23万,欧元223万,加元15万,港元8千多万等;股票账户9个,股票山东黄金2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300万人民币的理财产品,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汽车16辆;书画饰品612件。刘志军被公布出的财产一角,足以让人叹为观止,用网上的话讲:公示的财产吓死人。

单就刘志军上述被追缴、扣押的财产清单而言,比照前面的法律规则,人们一眼就能看出,刘志军应被判处死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称:“刘志军如果不判死刑立即执行,贪污受贿罪的死刑,实际上就被废止。多少贪官,眼含热泪期待中……”中国知名律师张思之向德国之声表示,回顾当局早前处理的高官贪腐案,包括前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及前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案等,涉贪腐的深度、广度和危害不及刘志军案。前两者皆被判处死刑。刘志军案子有一定的复杂性,就受贿本身来讲,再加上374套房产,数字会非常大,如果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刘志军应该被判极刑……

然而这么严肃的一个法律问题,经过法庭的“司法表演”:男主角刘志军站着受审,对自己被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眼含热泪力挺中国梦,检方当庭就认定刘志军坦白彻底,受贿赃款基本挽回,并据此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刘志军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一下子几乎变成了零。演戏嘛,完全可以不遵守规则,这在中共统治下的国度里,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中共的法律仅仅是个摆设,中共的法庭表演,那只是忽悠老百姓,做样子的。要不这么重大复杂的案件,这么重量级的“大老虎”一案,怎么3个多小时就草草收场,比演电视剧还快?

演戏,可角色错位

刘志军堪称现代和珅,与其374套房相比,先前的“房姐”、“房妹”、“房叔”、“房婶”真是小巫见大巫,不值得一提。那些先前因贪污、受贿而被判处死刑的中共大小官员们要是知道今天刘志军可以不死,恐怕也会死不瞑目。

刘志军一案中,检方认为刘志军坦白彻底,受贿赃款基本挽回,因此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而辩方律师表示刘志军并无立功表现,也没有任何检举揭发,在这一点上,检方辩方被质疑角色错位,“拿错发言稿”。的确,在是否具有从轻情节的问题上,检察院干了律师的活,而律师则干了检察院的活,这在一个现代的法治国家里,是绝不会出现的,但对于演戏来说,那就没有什么奇怪了。

而刘志军一案,除了在量刑情节上律师稍有错位表现,在主要问题上,辩护律师倒是挺卖力的为刘志军辩护。如果说而检方想要“大事化小”的话,那律师的辩护倒想“小事化了”了,二者配合,戏演的还是蛮成功的。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对外否认刘志军涉嫌的两笔大额贿赂,此外,还辩称,案件中受到扣押、冻结的374套房产、近8亿元人民币、以及酒店会所股份、股权等,与刘志军没有关系,而是丁羽心及她的亲友名下财产。

辩护律师的辩护能力真是超强,按照这个逻辑,374套房产都是丁羽心的,那刘志军有几套房,零套或者是一套,堂堂一个部级官员,把持了多年铁道部这个肥缺,经营多年,竟连套房产都没混上,就凭这一点,就应该给刘志军立碑授匾,昭告天下:都来学习刘志军的清正廉洁。按照这个逻辑,什么样的“大老虎”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变成“苍蝇”、虫子或细菌。

演戏,可尽怕马屁

刘志军在法庭上说,他犯罪是由于“放松了自己的学习和思想警惕”。在最后陈述时,刘志军讲了十几分钟,他声泪俱下的说,“愧对党的栽培,失去了继续追随习近平主席的中国梦的机会”,“本应该为中国梦贡献自己的能力”云云。检方当场“感动”,并表示,刘志军“悔罪欲望”强烈,损失也已基本挽回,可从轻处罚。

湖北楚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项永斌点评:1、犯罪就是犯罪,而不是仅仅是个“错误”;2、他任内习并未提中国梦,与时俱进谈“中国梦”,马屁拍的真准;3、愧对党的栽培,告诉我们他还是党的人,当然也就不用去死了;4、犯罪金额六千万,庭审一上午结束,择期宣判,看来和谐了。法学专家何兵写道:贪官的“中国梦”就是,“检方当庭提请从轻处罚”。他的“中国梦”实现了。

刘志军向来老谋深算,心狠手辣,而其拍马屁的功夫也不是一遭练就的。刘志军一直被认为是由中共前总书记江泽民一手提拔。江泽民当政期间每到地方上视察,乘坐专列都由刘志军全程陪同,刘志军鞍前马后精心侍候拍马屁,成为江派人马中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刘志军因得到江泽民的“赏识”而在官场一路横行,被认为是江系核心人马。而刘志军则将铁通的资产转给了江的儿子江绵恒。这铁道部一把交椅的获得就是靠怕马屁的功夫拍来的,现在,这一功夫在法庭上,再显效果。

刘志军一案,有了检方角色错位的从轻量刑建议,有了律师超乎想像的大胆辩护,再加上刘志军本人声泪俱下的怕马屁功夫,目前看来,保住狗命已无疑议。但最“高妙”的当属该戏的幕后导演。在中国,几乎无官不贪,一个小小的村官腐败几个亿早已是见怪不怪的事,何况这么大个部长,每年2万个亿来投资高铁项目,他得贪多少钱?与先前网络流传的贪腐事实,本次庭审涉及数额仅仅是九牛一毛,而其接受性贿赂的内容,庭审过程中却毫无提及。这都要归功于此案开庭前,导演对本戏的“瘦身”与“彩排”,有了这样的“特殊处理”,才能保证3个多小时顺利演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这些剧情,并成功的将“大老虎”变成“苍蝇”。

刘志军一案,单从被指控的犯罪金额而言,杀他个十次、百次都不算冤枉。这样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渣败类,经过3个多小时的一场“司法表演”,轻易就得到了公、检、法、律师的联合庇护。而那些数以万计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也是通过一场场荒唐、无耻的法庭闹剧,就被诬判、重判,以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这就是中共之恶,中共司法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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