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2012國別人權報告中國部分(2)

【新唐人2013年4月30日訊】譯者的話

2013年4月19日,美國國務卿約翰克里向國會提交《2012年度各國人權報告》,其中有大篇幅評估中國人權狀況。我們感到,有必要將這些內容翻譯成中文,在華人中廣泛傳播。為此,由博訊電台發起、中國民主黨全國委員會及所屬美國委員會的支持下,我們成立了項目工作組,義務翻譯和推廣這份報告的中國部分。

在翻譯過程中,我們每個人都從這份高專業水準的報告中,感受到美國對中國人權的關心和期待。我們感謝美國人民和政府為中國政治進步所做的這項貢獻。為了不辜負美國人民對中國人民的這份特殊情誼,為了讓這份報告發揮最大作用,是激勵我們完成這項工作的重要動力。
推動我們做好這項工作的最大動力,來自我們對祖國和同胞的深情摯愛。作為中國公民,我們深深為自己的祖國存在的問題感到焦慮,對故鄉中國的每個公民遭遇的苦難和迫害感到悲痛,被踐踏中國人尊嚴、權益和安全的惡勢力所激怒。我們希望以此改善中國人權狀況,推動中國政治進步!
只有建立符合人類人權標準的國家,每個公民才能公平分享發展果實和機會,中國才能成為本土公民尊嚴、安全、公正和自由的家園和全球華人自豪驕傲的精神故鄉!這是我們心中的夢!讓我們全球華人共同努力,積极參与傳播和討論這份報告,早日實現我們心中的夢!

項目主任:西諾(博訊電台)
執行主任:陳闖創(中國民主黨黨員)
項目成員:孫鈺、徐田、王麗莉、張靜岩、胡佳琪、翁瓊燕、柏龑、牛琳琳、彭夢帆(以上九位均為中國民主黨黨員)
政治顧問:王軍濤(中國民主黨委員會共同主席、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

第二章 尊重公民自由,包括

a言論和新聞自由

王莉麗,張靜岩翻譯

法律規定了言論和出版自由,但是在實踐中政府普遍不尊重這些權利。政府繼續嚴格控制出版、廣播和電子媒體,利用它們宣傳政府的觀點和中國共產黨的意識形態。今年內,政府加強對出版和互聯網的審查和操控,在敏感性的周年紀念活動期間表現尤甚。

言論自由:除了質疑政府或中國共產黨的言論等特例外,人們可以在私下裡小範圍地討論政治話題而不會受到官方懲罰的。據報道本年內,一些獨立的智囊團、研究小組或研討會迫於壓力被迫取消某些涉及敏感話題的會議。在公開演講、學術討論和媒體評論中發表政治敏感言論的人仍會遭受懲罰。

政府經常性地監視討論政治或敏感議題的知識分子、學者和持不同政見者的集會。3月,司法部宣布新執業律師須宣誓效忠中共。那些對政府或中國共產黨發表批評言論的個人,特別是那些與外國人分享這些言論的個人將有可能受到懲罰,包括受到工作單位的紀律處分、警方訊問和拘留。2008年,為紀念「國際人權日」,303名知識分子和活動人士發表了題為《零八憲章》的請願書,呼籲中國共產黨尊重人權,在中國實施民主改革。據報道,一些《零八憲章》的簽署人至今仍遭受來自官方的騷擾,特別是在敏感日期。

曹海波,雲南一家網吧的老闆,因在網上創建一個群組宣傳民主和憲政,5月受審,10月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入獄8年。

也是在5月,一名網民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江西省南昌市政府官員拘留八天。被告曾在江西大學散發傳單譴責共產黨、宣傳人權理念等。

12月,環保作家劉福堂因自費出書被海南省一法院判處非法經營罪,他在書中披露政府支持的工程導致了環境惡化。劉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期執行,並按協議交納17000元(2730美元)罰款以避免被監禁。他關於環境問題的博客被官方關閉。

2011年2月梁海怡在哈爾濱市政府大樓前發表演講,呼籲自由、民主和平等。她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關押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直至年底,官方仍未公開案情,梁海怡仍然下落不明。5月份一個網民發貼表示梁還在哈爾濱第二看守所等待判決。

出版自由:出版任何圖書和雜誌,均需要國家簽發的出版號。出版號售價高並且往往難以獲得。幾乎所有的平面媒體、廣播媒體和圖書出版商都隸屬黨政機構。一些民營企業對為數不多的印刷出版物享有所有權權益,但是沒有私營性質的電視台或廣播電台。中國共產黨指示國內媒體不要對某些議題進行報道,所有的廣播節目都必須經過政府的批准。

暴力和騷擾:中央和地方的中共宣傳部門對外國記者的限制仍然嚴格,尤其是在敏感時期和紀念日。外國記者站報告稱,外國新聞機構在當地的員工也受到官方的騷擾和恐嚇。

5月,政府拒絕為半島電視台英語頻道的一名外國國家記者續簽簽證,她不得不因此離開中國。一名外交部發言人就拒簽發表評論時說「外國記者必須遵守相關法律和法規」,卻並未指出那名記者違反了哪項規定。

2011年據外國記者協會調查,20%的受訪外國記者曾受到簽證或延遲簽證的威脅。一些記者被明確告知他們報道的內容關係到簽證的簽發與否。在受訪的記者中,70%的人在這一年受到干擾或騷擾;40%的人表示為其提供消息的人受到騷擾、拘留,或被傳問與外國記者的交往情況;還有33%的人表示他們的中國助手受到官方壓力或騷擾。

政府只允許國內媒體出席政府官方新聞發布會;外國媒體和外交官只被允許參加由外交部舉辦的新聞發布會和圍繞特殊事件的少數新聞發布會。

當局繼續對受雇於外國新聞機構的公民實施嚴格的限制。「外國媒體機構中國籍員工行為準則」威脅開除那些進行「獨立報道」的中國員工、取消其認證資格,指示他們向其僱主提供有助於樹立中國良好形象的信息。

擅自與記者接觸的政府官員將會受到處罰。供記者使用的官方指南通常語焉不詳,宣傳官員可隨意修改,並可被追溯執行。宣傳部門強迫報社開除發表與官方政策不一致的文章的編輯和記者,並暫停或關閉相應的出版機構。宣傳官員執行的出版后審查制度鼓勵編輯自我審查,避免因無意出版未經授權的內容而遭受相關損失。

政府官員使用刑事起訴、民事訴訟和其他懲罰方式,包括暴力、拘留和其他形式的騷擾,對作者和記者進行恐嚇,防止散布引起爭議的文章。如果國內記者發表了挑戰政府權威的觀點,就有可能被降職或丟掉工作。

因頭版刊登了有關奧運會跨欄運動員劉翔的報道,《東方衛報》迫於官方壓力解僱了總編、副總主編和新聞主管。該報道稱中國奧運隊、中央電視台及劉翔本人早就知道他可能甚至無法完成奧運會男子110米欄預選賽,中央電視台為此準備了四個不同的廣播稿。

多家媒體機構的資深調查記者或不堪重壓或對審查制度感到失望紛紛辭職。7月,報道烏坎抗議事件的劉建鋒離開《經濟觀察報》。9月,曾報道毒奶粉事件的調查記者簡光洲辭去《東方早報》職務,並宣布不再從事新聞報道。

2月,湖南省當地宣傳機關開除了《邊城晚報》的主編和兩名副主編,該報報道中引述了懷化市民對通貨膨脹加劇及政府缺乏新年慶祝活動的不滿。

至年底仍在獄中的記者有師濤、楊同彥(譯者按:即楊天水)、頓珠旺欽(Dondrub Wangchen)。維吾爾語網站站長迪夏特•佩里亞、魯爾尼•阿扎特和尼婭•阿扎特因犯下「危害國家安全罪」仍在服刑中。維吾爾族記者買買提江•阿卜杜拉因傳播與2009年騷亂事件相關的「顛覆國家政權」信息而被判處終身監禁。這一年,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工作的記者也受到監禁。保護記者委員會(CPJ)12月的監獄普查顯示,在中國已知被關押的記者有32人,其中12人是藏族,7人是維吾爾族,1人是蒙古族。這一年,保護記者委員會新記錄了兩起記者入獄案件。11月,原貴州省《畢節日報》記者李元龍(譯者按:原文誤為Li Yuantong)及妻子被安全官員拘留,並被迫離開貴州。李曾在網上報道5個躲在垃圾箱的孩子死於一氧化碳中毒事件。2005年李因多次撰寫關於畢節的負面文章被監禁兩年,釋放后失業。

12月德國《明鏡周刊》的記者放在貴陽賓館房間的數據和一些電子設備被不明身份人員破壞。這些記者一直跟蹤報道五個孩子一氧化碳中毒致死事件,並曾接觸李元龍。

審查制度或內容限制:當局繼續沒收「非法出版物」。據國家掃黃打非辦公室統計,這一年沒收非法出版物共計45,000,000冊;刪除涉及色情或其他非法內容的信息共計3,700,000條。

外國記者無法獲得進入西藏的許可,除非是參加由政府組織受到嚴格控制的媒體訪問。外國記者想要進入西藏自治區外的藏區也很困難,因為當地政府經常會強迫他們離開。雖然外國記者獲准進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但省級和地方當局仍繼續嚴格控制外國記者的出行和採訪,甚至強迫他們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一些城市離開。

媒體分支機構定期接到中央宣傳部的指示,羅列出不得報道的話題。

官方繼續審查、禁止和處罰與勞動、衛生、環境危機和工業事故有關的報道。在2011年7月浙江省溫州市發生動車相撞事故之後,當局發出指示,要報道事態的積極一面,重點是救助和恢復工作。然而眾多國內媒體沒有聽從當局的指示,而是密集報道這起事故及其原因,揭示當局對倖存者和遇難者問題處理不當。鐵道部聯繫媒體機構禁止他們到出事地點,並限制只有政府控制的媒體才能接觸此次事件。

7月北京洪水致77人死亡,鑒於譴責中共和政府的聲音不斷高漲,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指示各地媒體和互聯網公司引導網上輿論,刪除敵視和惡意信息,只保留詢問當前形勢的信息。

12月中央宣傳部指示媒體在報道有關官員涉嫌貪污受賄等問題時,要嚴格按照權威部門發布的信息刊播。指令還包括媒體不得自行調查報道。

這一年中,中央宣傳部多次指示媒體組織不得報道和評論香港行政長官選舉、藏人自焚、陳光誠被軟禁和出逃即薄熙來醜聞等事件。

同應對2011年5、6月廣東潮州和增城騷亂採取的措施一樣,當局刪除了涉及6月四川民工和廣東沙溪警察之間騷亂的微博發帖和媒體報道。

當局繼續禁止出版他們認為內容有爭議的圖書。法律僅允許獲得政府批准的出版社出版圖書。國家新聞出版總署(PPA)控制了所有的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報紙、期刊、圖書、音像製品或電子出版物未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和有關省級出版機構批准不得出版發行。未經政府批准試圖從事出版的個人,將面臨監禁、罰款、沒收圖書和其他形式的處罰。中國共產黨控制出版行業的手段還包括事先將某些議題列為國家機密。

許多知識分子和學者進行自我審查,因為他們知道有關政治話題的圖書或文章會將被視為過於敏感而不能出版發行。私營媒體和官方媒體的審查程序日益依賴自我審查和個別情況下實施的出版后制裁手段。

新聞出版總署、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和中國共產黨仍然頻繁出台限制性的法規和決定,對媒體廣播內容實施管制。

當局繼續不同程度地成功攔截美國之音、英國廣播電台、自由亞洲電台的漢語、維吾爾語和藏語的廣播節目。VOA的英語廣播通常不被干擾。上述電台的廣播新聞及電視節目在網路上的傳播經常被封鎖。儘管海外廣播受到干擾,美國之音、BBC、自由亞洲電台、德國之聲和法國國際廣播電台仍然有大量聽眾,包括人權倡導者、普通百姓及政府官員。

外國電視新聞主要在賓館和外國人聚居區播放,但偶爾也會受到審查。外國廣播在1989年天安門廣場事件鎮壓周年紀念日及中共18大前後也會受到審查。外國報紙和雜誌發表的個別文章被當局認為過於敏感時也會被禁。布隆伯格新聞網站上關於習近平家族財富和紐約時報網站上關於溫家寶家族財富的文章分別導致這兩家網站在中國被禁止訪問。

就政治敏感事件的報道而言,對中文的審查最嚴格,其次是英文,然後才是其他語言。政府禁止放映一些被認為過於敏感的國內外電影或者在刪除部分情節后才能在國內上映。

網路自由: 2010年,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了關於網路的第一個白皮書,概述了政府為保證互聯網上的某些言論自由所作的努力,但是這些言論不得危害國家安全、顛覆國家政權、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危害國家宗教政策、宣傳異教或迷信思想、或傳播謠言和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規禁止的內容等。互聯網獲得廣泛普及和應用,據國際電信聯盟的報告:2011年有38%的人使用互聯網, 31%的家庭連接到互聯網。

2011年10月召開的中共十七屆六中全會通過的官方決議強調互聯網在維護安全和促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性。該文件呼籲為發展「健康向上的網路文化」,需要採取如下措施:「加強對社交網路和即時通訊工具的引導和管理, 嚴格規範網路信息傳播秩序,構建文明理性的網路環境」。

中共繼續加大力度監控互聯網的使用,控制內容,限制信息,阻止訪問國內外某些網站,鼓勵自我審查,並懲罰觸及政治敏感話題的人士。據透露,超過14個政府部委參与到這些活動中,導致成千上萬國內外的網站,博客,手機簡訊,社交網路服務,網上聊天室,網路遊戲,電子郵件被審查。這些措施並不總是奏效。在自身廣泛的互聯網審查系統之外,政府對互聯網公司施加更多的責任要求他們實行網上審查和監控制度,並試圖禁止在網上匿名發表意見。

國務院條例把個人博客,BBS,手機簡訊視作新媒體,這些媒體的內容應受到國家管制。互聯網服務提供商被規定只能使用國內媒體的新聞,記錄跟蹤用戶及其瀏覽習慣的有用信息,安裝可以複製電子郵件的軟體,立即中止傳播顛覆性信息。

在中共的指導下,政府僱用成千上萬的人在國家、省和地方各級實施電子通信監控。政府重點監管社交網路,微博,視頻分享網站等工具。互聯網公司也僱用成千上萬的檢查員執行中共指令。

2011年7月中央政府下令所有提供免費無線上網的公共場所安裝一種昂貴的能夠使警方識別用戶的軟體。當局警告北京的咖啡廳和餐廳業主如果不安裝此軟體將面臨20000元人民幣(約$3,210)的罰款。在12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一項法律,要求人們在簽署互聯網、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的服務時必須提供真實姓名。供應商在允許人們公開發布信息時必須獲取他們的名字。

各大新聞門戶網站要求用戶在發表評論時必須使用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碼註冊。在公共圖書館使用網路的個人必須用本國身份證號碼登記,據說所有公共圖書館終端被監控。

政府一貫封鎖其視為有爭議的網站,尤其是那些討論台灣,達賴,西藏獨立,地下宗教和精神組織,民主活動家,1989年天安門大屠殺事件的網站。有時政府還封鎖由外國政府,新聞媒體,醫療機構,教育機構,非政府組織運營的部分網站和社交網站,以及方便用戶快速交流和組織的搜索引擎。

6月,在曝光習近平家族財富狀況的文章發表后,政府封鎖了Bloomberg.com。在10月,紐約時報發表關於溫家寶家族財富的文章后,政府封鎖了其中文版及英文版網站。這兩個網站直至今年底仍處於屏蔽狀態。

一些網站上引入卡通警察形象,警告用戶遠離被禁內容。門戶網站運營商、博客託管服務商和其他內容提供者參与自我審查,確保它們的伺服器不涉及政治敏感內容。拒絕對政治內容進行自我審查的國內網站被關閉,而許多國外網站遭到屏蔽。數百萬公民使用類似推特的微博,轉發一些被全國性媒體禁止的新聞。微博本身也會受到審查,但經常在發帖后的數小時或數天內才被審查。

在7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和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發布通知,要求在線視頻內容提供商在發布視頻前進行審查並對本網站的在線視頻內容承擔責任。

今年三月,在薄熙來因腐敗指控被撤職后,政府當局關閉16個網站並以「編造或傳播網路謠言」為由拘留6人。新浪和騰訊的微博網站的評論部分在4月份被關閉了3天。

當局採取一系列技術手段,封鎖伺服器設在國外的敏感網站。用戶登錄此類敏感網站的能力因城市不同而不同。政府還按照一張不斷改變的敏感關鍵詞清單,如「法輪功」,「達賴喇嘛」和「西藏獨立」等,自動審查電子郵件和網路聊天信息。雖然這種審查在使普通用戶遠離敏感內容方面著實有效,但用戶可以通過多種技術手段規避審查。用戶已通過境外代理伺服器獲取信息,而且國內可以輕易獲得能夠規避官方審查的軟體。然而政府越來越多地屏蔽商業性虛擬專用網供應商的網站和代理伺服器。儘管受到官方監控和審查,在這一年,持異見人士和政治積極分子繼續利用互聯網倡導、呼籲關注政治事務,例如,維護犯人權利、政治改革、民族歧視、腐敗。持各種政治觀點的網路用戶都對審查頗有微詞。這一年,當局時常屏蔽或關閉一批知名活動家、藝術家、學者和大學教授的博客。

眾多媒體報道了發布反對中國當局信息的外國網站受到網路攻擊的事件。

當局繼續監禁大量通過和平方式表達政治觀點的互聯網作家。

1月7日,福建省廈門市政府的警察拘捕了一名網路活躍分子,因其在博客中聲稱在該市集美區政府強行驅逐百姓及拆遷房屋的背後存在著貪污腐敗。這名博主之前拒絕了遵從政府要求從其博客中移除貪污的指控。

2月10日,浙江省杭州市的作家朱虞夫,在1月31日持續一天的審判后,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7年。法庭引用詩人朱虞夫在網上發表的題為「是時候了」的詩歌,以及朱虞夫在2011年早期接受採訪中表達支持政治活動的觀點。浙江省(譯者按:原文誤作杭州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朱虞夫的上訴。朱虞夫曾服過兩次刑,包括一次因「 顛覆國家政權罪」(譯者按:原文誤作煽動顛覆)被判刑7年。

11月當局拘留了翟小兵(譯者按:原文的拼寫有誤,寫成Zhai Xiaojun)並沒收了他的電腦,因為翟小兵發表了一條推特,暗示電影《死神來了6》是預示即將召開的中共第18屆黨代會上人民大會堂會倒塌。政府因「散布恐怖信息」開始調查他,此罪名最多可判刑5年。

《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互聯網企業必須配合對涉嫌泄露國家秘密案件的調查,一經發現應立即停止傳輸此類信息並向當局舉報此類犯罪行為。此外,他們還必須遵守當局的命令,從他們的網站上刪除此類信息。如未遵守將會受到公安部或國家安全部等有關部門的懲罰。

法規禁止被當局認定是顛覆或誹謗國家政權的一系列活動。

4月9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約1400名農民抗議出售一塊集體所有的農田,警察出動鎮壓。此消息在報紙,網路及社交媒體一律被封鎖。

據報道,從5月10日至12日,百度貼吧關於遼寧省和重慶市的在線論壇被關閉,搜索結果被轉到一個提示正在進行網路維護刪除非法信息的網頁,此事件符合互聯網審查制度。

學術自由和文化活動:

政府繼續限制學術自由、藝術自由、以及在大專院校和研究機構舉行政治和社會題材講座。教師普遍被告知不要在課堂上談論某些敏感話題,比如阿拉伯之春或1989年天安門大屠殺。新聞出版總署、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和中央宣傳部出台了限制性的法規和決議,限制思想傳播和人員流動。一些學者面臨種種壓力,諸如自我審查出版物,按照當局預先制定的結論去做研究,或者在政治敏感期間無法舉行國際性研討會議。

一些情況下,當局阻止被認為政治敏感的個人入境,不同意向那些被挑選參加國際交流項目但政治上不可靠的人,特別是藏族,維吾爾族及其它少數民族地區的人發放護照。

許多被挑選出席其他外國政府資助的交流活動的人,特別是那些來自少數民族省份的人,在獲准出國時遭遇困難。

政府以政治態度和政治關係為標準選拔參加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的人,但對自費留學生沒有這方面的限制。政府及中國共產黨控制大學高級別官員的任命權。儘管中共黨員身份並不總是獲取終身教職的必備條件,但沒有中共關係的學者很難有機會獲得晉陞。

據報道,定居海外的研究人員、作家和學者也會受到制裁,比如如果他們的作品沒有得到官方核准,當局就會拒絕發放簽證。13名外國學者宣稱被列入黑名單並禁止獲得簽證去中國旅行,原因是2004年他們在一本關於新疆的書中發表了學術文章。其他學者聲稱因為撰寫了敏感的關於中國政治的著作,他們至今仍然被列在黑名單上或者面臨獲得簽證的困難。

b和平集會和結社的自由

徐田翻譯

集會自由

法律規定公民享有和平集會的自由,但實際上政府對這項權利的限制非常嚴格。法律規定這類活動不得挑戰「黨的領導」或侵犯「國家利益」。舉行反對政治制度或國家領導人的抗議活動被禁止。當局不批准舉行表達不同政治觀點的示威遊行,並迅速行動鎮壓示威遊行。

公民們繼續在全國各地公開集會抗議驅逐、重新安置和賠償,經常導致和當局發生衝突或被控以其他罪名(見1.f節)。

7月1日,數百名學生聚集在四川省什邡市的市政府大樓前,抗議在當地設立銅冶鍊廠。此後的幾天中,數千群眾舉著標語加入抗議活動。官方媒體稱抗議示威演變為暴力活動,抗議人士推翻警車並朝政府大樓投擲磚塊。警察動用催淚彈和眩暈彈驅散人群,並逮捕27人。網路上的影像與圖片顯示抗議者身上染血且有被打痕迹。7月3日,當地政府宣布暫停銅冶鍊廠的建設,並釋放了27人中的21人。

10月,寧波數千群眾走上街頭,抗議擴建寧波的石油化工廠以及其所產生的污染物對位二甲苯(PX)。 在3天的抗議活動中,警察動用催淚彈,並逮捕了超過100名抗議群眾。據媒體報道,大多數的被捕人士後來被釋放。隨後,當局同意停止擴建石油化工廠。

4月,由南京的非政府組織天下公組織的50位維權律師的培訓活動在最後一刻被推遲。蘇州的主辦賓館突然宣布由於政府的徵用,會議參加者的房間以及會議室的預訂都被取消。2個後備場所也同樣被取消。組織者無法在蘇州預訂其他活動場所。最後,維權律師們只好在周邊城市的一個戶外公園內舉行一個簡短的培訓活動。

所有超過200人參加的音樂會、體育賽事、健身活動或其他集會都需要公安部門的批准。儘管和平抗議是合法的,但實際上警察很少批准此類集會。雖然受到種種限制,但仍然有許多示威活動。那些與政治或社會主題有關的示威很快被打斷,有時當局過度使用武力。本年內,反對當地政府的「群體性事件」和抗議,包括暴力抗議的數量有所上升。如同往年一樣,絕大部分示威活動涉及土地糾紛,住房問題,工業、環境和勞工問題,政府腐敗,稅收,以及其它經濟和社會關注問話題題。其他示威活動因意外事故而起,或牽涉個人請願、行政訴訟或其他法律程序。

在9月有關釣魚島問題的反日抗議活動中,當局選擇性地讓希望利用遊行促進人權問題的參与者保持沉默。深圳警察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抓捕審訊了舉著推動民主標語的抗議人士(譯者按:姜衛東、彭金元)。

土地徵用糾紛仍是引起警察與抗議者衝突的主要導火索。此類衝突的例子包括:2011年12月,三千余名全副武裝的警察掃蕩廣西柳州市新興村,拘留31名村民;5月4日,南寧市邕寧區居民被從自家房中逐出;5月,警察暴力鎮壓福建省仙游縣東井宮村居民對土地徵用的抗議活動;6月,防暴警察與廣東省左灘村的村民,由於一個允許政府官員重新劃分以及商業租賃村民土地的發展計劃而發生衝突。

法律保護公民向政府請願的權利,但是,上訪公民要求集會和表達不滿的權利仍然面臨限制。大多數上訪涉及土地、住房、權利、環境或腐敗問題。大部分上訪者試圖到國家和省級信訪辦公室投訴。

雖然相關條例禁止打擊報復上訪者,但上訪者受到打擊報復的報道不絕於耳。部分原因是中央政府向阻止當地上訪者向上級投訴的地方官員提供激勵。激勵辦法包括將省級幹部的評估部分與該省上訪人數挂鉤。這項措施旨在鼓勵地方和省級官員解決合法投訴,但卻導致強制將上訪者遣返回鄉,防止他們到中央政府投訴地方官員。無論是新條例生效之前還是之後,這種拘押行為始終發生,並且往往不被記錄。國務院辦公廳發布規定,命令從北京派遣官員到各省,在當地解決上訪問題,從而減少到北京上訪的人數。其他新規定包括強制性規定60天的上訪等待期;每個案件只能上訪一次。

北京以外的訪民會面臨騷擾和非法拘禁。如果訪民試圖到北京表達不滿,他們將面臨更嚴重的懲罰。8月,作為中共十八大前大規模鎮壓訪民的一部分,據報雲南宣威市逮捕了40名可能上訪的人並把其中幾位送到精神病院。據報道雲南訪民蔡華仙被判處勞教一年(注:應該是一年半)。

2月27日,當局阻止7名福建省居民在一外國使館外散髮指控福建三明市司法腐敗的傳單。其中4名抗議者被強制遣返回到福建家鄉后被行政拘留。

結社自由

法律規定有結社的自由,但實際上政府對這項權利的限制非常嚴格。中國共產黨的政策和政府法規要求所有的專業、社會和經濟組織在政府進行正式登記並獲其批准。實際上,這些法規阻止成立真正自治的政治、人權、宗教、精神、勞動和其他政府認為有可能挑戰其權威的組織。政府對公民社會組織保持嚴格控制。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條例,境內機構捐贈或接受外匯捐贈「符合法律法規……不得違背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對於國內組織和國外非政府組織之間的捐贈,該條例要求各方和銀行在開始處理交易之前必須批准附加措施。該項條例的執行情況千差萬別。一些非政府組織成功繞過這些要求,一些通過其他方式獲得資金,還有一些受到大幅限制甚至關閉業務。

非政府組織要想註冊必須找到某個政府機構作為業務主管,擁有已註冊的辦公場所,並滿足最低資金額。據報道,在這一年,一些以前登記為私營和營利性的、帶有社會或教育目的的組織被要求掛靠一個政府機構並重新註冊為非政府組織。政府單位並不想冒險以防非政府組織介入敏感活動,所以找到掛靠的政府機構非常困難。

在本年內廣東省政府官員提出議案旨在幫助非勞工的非政府組織的運轉,其中包含簡化註冊程序,以使特定類別下的非政府組織能夠直接在民政部門註冊。這些議案的實施條例並不一致。儘管一些非政府組織享有更多的機會,其他的則持續面臨當局的干涉。與此同時,深圳的勞工非政府組織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地方當局關閉了至少7個關注外來務工人員權益的勞工非政府組織。在幾個非政府組織拒絕清空辦公室之後,當局切斷了他們的水電。

2011年7月,民政部向國務院提交了新版登記管理制度,打算準許慈善機構和社會組織直接到民政部註冊,無需機構主管者。2011年,在廣東省的基礎上,深圳、上海和北京等幾個城市成為該項政策的試點城市。其他省份的非政府組織面臨更嚴格的審查,導致向政府註冊十分困難。從深圳市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馬宏處了解到,在上半年,將近61個非政府組織在深圳直接註冊。但看起來這項法規並不適用於所有領域和潛在政治敏感議題的非政府組織。

雖然所有註冊的組織都在政府一定程度的控制之下,但有些非政府組織能夠有一定程度的獨立運作。
雖然政府施加了嚴格限制和監管,非政府組織的數量仍在增加。政府用 「社會組織」對於如貿易和專業組織的社會團體進行分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同於非盈利服務提供者。最後一個分類基金會包含公募與私募兩種基金會。政府仍然對私人基金會設定募捐上限。

民政部表示,截至2011年底,全國大約有44萬2千個合法註冊的社會組織,包括25.5萬個社會團體,20.4萬個民辦非企業單位和 2614個基金會。在這一年,民政部的一位官員寫道,「2007年,我國開始正式使用『社會組織』替代『民間組織』,因為『民間』是與『官方』相對照的,反映了傳統政治秩序中民間組織與政府相對立的角色關係。」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中將此類組織名稱改為「社會組織」。非政府組織打著各種正式和非正式的幌子,包括由中國共產黨創建資助的全國性群眾團體,即官辦非政府組織。

由於沒有合法註冊,非政府組織面臨種種事務性挑戰,包括難以在銀行開戶、接收外國資金,聘任員工、籌措資金和租用辦公場所。選擇不掛靠政府機構的非政府組織可以以商業諮詢公司的名義註冊,這能夠使他們以放棄免稅地位為代價而得到法律的承認。安全機關常常警告國內非政府組織,不論他們的註冊狀態怎樣,都不得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和其他被政府認為敏感的國際組織的資助。當局支持關注減貧賑災等社會問題的非政府組織的發展,但是仍擔心這些組織可能成為政治對立的源頭。在西藏自治區和其他藏區的非政府組織面臨日漸艱難的運行環境。由於旅行的限制,對員工的官方恐嚇,以及當地合作者無法更新項目協議,很多在西藏自治區和其他藏區的非政府組織被迫減少活動。

中國沒有關於組建政黨的專門法律和法規。但是中國民主黨仍遭取締,政府繼續監視、拘押並監禁該黨以前和現在的成員。

c宗教自由

請參見位於www.state.gov/j/drl/rpt的國務院國際宗教自由報告。

d遷徙自由、境內遷移人員、對難民和無國籍人士的保護

孫鈺翻譯

中國法律提供了境內遷徙、出國旅行、移民以及回國的自由。但是,中國政府通常在實際運作中並不尊重這些權利。在嚴格限制操作範圍的同時,中國政府偶爾會與在北京擁有一間辦公室的聯合國難民事務辦事處合作,為難民、政治庇護尋求者以及其他相關人士提供保護和協助。

國內遷徙:每當重要紀念日、外國政要來訪以及重大政治事件來臨之前,中國當局會加強對遷徙自由的限制,並特別限制被視為政治敏感的人士的活動。遷徙自由在西藏自治區以及其它藏人地區仍然非常有限。警方在大部分城鎮以及通往許多鄉鎮的道路上設置了檢查站,在主要城市也是如此,比如拉薩。自從五月二十七日兩名來自外省的藏人在拉薩一所寺院前自焚后,西藏自治區將數目不詳的居住在該地區的外省藏人驅逐,其中包括一些擁有西藏自治區居留證的藏人。據報道來自其它省份的藏人受到繁瑣的證件要求,才能進入西藏自治區。非拉薩居民的藏人需要得到許可才能進入城內,並往往被迫在特別指定的地方住宿。這種要求並沒有被強加在前往西藏自治區的漢族遊客身上。

著名藏族詩人以及博客作者–北京居民唯色,在北京召開中共十八大期間,被要求離開北京並返回拉薩長達三個月之久。維吾爾族經濟學教授伊力哈木也被要求在中共黨代會期間離開北京。

雖然中國政府保持著對個人改變工作地點或居住地自由的限制,國家的戶籍制度仍繼續發生變化。大多數公民在國內因工作或居住遷徙的能力繼續提高。農村居民不斷遷移到城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農村居民的四倍以上。但是很多人並不能正式變更他們在國內的居住或工作地點。大多數城市都有頒發新暫住證的年度配額。所有就業者,包括大學畢業生,都要爭奪這種數量有限的暫住證。農村居民獲得經濟發達的城市地區的戶籍是十分困難的。

即使農村居民搬遷到城裡並找到工作,戶籍制度仍會增加他們所面臨的困難。根據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譯者按:原文有誤,據查實際是國家統計局發布這份公報)於2011年2月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11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在2011年,兩億五千二百七十八萬農村居民從事非農產業工作,其中一億五千八百六十三萬人在他們家鄉以外的地方工作。許多外來務工人員和他們的家人面臨著工作條件和勞工權利方面的重重困難。許多人無法在他們居住和工作的城市獲得公共服務,如公共教育或社會保險,因為他們不是合法登記的城鎮居民。糟糕的待遇和難於融入當地社區,促使珠江三角洲地區的外來務工人員中的社會動蕩加劇。農民工被僱主和官員虐待而毫無辦法應對。一些主要城市設有免費為農民工和他們的子女提供公共教育和其它社會服務的項目,但在一些地方的農民工報告說他們因繁瑣的官僚程序而難以獲得這些服務。

根據適用於勞教所在押累犯的「留場就業」制度,當局不準某些勞教期滿者回到他們的家鄉。一些獲釋人員或假釋犯人回家后不得自由出行。

出國旅行:政府准許大多數公民合法移居海外和出國旅行。一些學者和活動人士的出行仍然受到限制,特別是在敏感紀念日期間(見第1.e.條)。政府在機場及其他邊境口岸對離境乘客實施出境管制,通過出境管制拒絕持不同政見者和在政府敏感職位任職的個人出國旅行。這一年,律師、藝術家、作家及其他活動人士時常被禁止出境。海關官員和警方以威脅「國家安全」作為拒絕離境的理由。大部分人在打算出國旅行時被當局攔在機場。10月,著名藝術家艾未未申請護照前往美國參加他的作品展覽會遭拒。對一些持不同政見者的出國旅行限制有所放鬆。一名來自杭州的曾被禁止出國長達數年之久的「零八憲章」簽署者,獲准參加一個在5月舉行的海外學術會議。

絕大多數公民都能獲得護照,但是那些被政府視為存在潛在威脅的人,包括宗教領袖、持不同政見者、上訪者和少數民族人士,聲稱他們多次被拒絕發放護照或被禁止出國。

維吾爾族人,尤其是居住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報告他們的護照申請很難獲得地方當局的批准。他們經常被拒絕頒發出國的護照,特別是涉及到前往沙烏地阿拉伯參加麥加朝聖、或者因學術及其它目的而前往其它穆斯林國家或西方國家的時候。據稱中國當局扣押了一些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居民以及其他人的有效護照。

在青海、甘肅和四川省的藏區以及西藏自治區,藏人很難申請到護照。藏區公安局不願意給藏人簽發或續簽護照,實際上禁止了大批藏人出國。但藏區漢族居民沒有經歷同樣的困境。

流亡:法律沒有規定公民的歸國權,也沒有涉及流亡問題。政府繼續拒絕眾多被視為持不同政見者、法輪功活動人士或「麻煩製造者」的公民重新入境。儘管一些移居海外的持不同政見者獲准回國,但保外就醫並獲准出國的人實質上往往是被迫流亡的。一些移居海外的活動人士只要回國即刻就被監禁。據報道,中國當局將一些途經尼泊爾前往印度后返回中國的、擁有中國公民身份的藏民拘留並驅逐到尼泊爾。

移民和遣返回國:政府繼續試圖阻止很多藏民和維吾爾人出境,並拘留了許多逃亡過程中被捕的人(見「西藏附錄」)。年內有241名藏民抵達聯合國難民署駐加德滿都接待中心。此外,還有報告稱有維吾爾人者在馬來西亞尋求政治庇護遭到強行遣返。據報道,2009年20名維吾爾人被從柬埔寨遣返回國,其中有3人(1名婦女和2名兒童)獲釋,16人在2011年9月被判刑,刑期從16年到終生監禁不等。中國當局仍拒絕透露其他人的下落。

保護難民

尋求庇護:中國還沒有授予難民或避難身份的法律,政府也沒有制定難民保護制度。儘管中國政府不給予難民以難民或避難者身份,但它允許聯合國難民署在協助非北朝鮮難民與非緬甸難民時有更多的自由。聯合國難民署駐
北京辦事處認定了大約100人的難民身份,他們來自巴基斯坦、伊拉克、索馬里和厄利垂亞,並正在受理大約100例難民身份申請。但是,由於這些人沒有被中國正式承認為難民,他們在中國仍然是非法移民,不能工作、不能上學,並且隨時都可能被中國政府驅逐出境。

驅逐難民回國:實際上,中國政府並不提供保護,使難民免遭驅逐或被遣返回其生命或自由因其種族、宗教、國籍、特定社會團體成員或政治觀點受到威脅的國家,特別是北朝鮮和克欽難民。中國政府繼續認為北朝鮮人是「經濟移民」,而不是難民或尋求庇護者,聯合國難民署仍然不能與在中國的北朝鮮或緬甸難民接觸。由於沒有長期化解決方案和選擇方案,而且出於時時擔心被當局強行遣返的恐懼感,北朝鮮難民易於成為人口販運的受害者。北朝鮮難民成為強迫婚姻、勞動和賣淫等各種剝削對象的報道屢見不鮮。政府仍然不允許聯合國難民署在中國與北朝鮮及緬甸的邊境地區開展行動。

有些北朝鮮人進入駐華外交機構,在等待一段時間(最長可達兩年)后被允許前往第三國。

從3月8日至10日,中國當局將在瀋陽逮捕的31名北朝鮮叛逃者遣返回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聲稱這些人不是難民,而是出於經濟動機的非法移民。

八月,中國當局對克欽獨立組織(克欽獨立軍的政治力量)施壓,使之接收成千上萬的從雲南遣返的緬甸難民,隨後拆除了這些難民的臨時居住營地。這些難民大部分是克欽族人,自緬甸政府軍和克欽獨立軍在鄰近的克欽邦和撣邦北部再次開戰後,這些難民湧向雲南邊境地區的幾個難民營尋求庇護。於2011年6月戰火重燃。中國當局拒絕國際援助組織與這些難民進行接觸。

虐待難民:據報道,自2008年開始的對北朝鮮難民的強力鎮壓延伸到對邊境附近宗教社區的騷擾。政府逮捕並拘留了向北朝鮮人提供食物、住所、交通和其他援助的個人。據報道,一些因幫助北朝鮮人而被拘留的活動人士或中間人被指控從事人口販運。在一些個案中,北朝鮮人被強行遣返回國。還有報告說,北朝鮮特工也在中國境內秘密活動,強行遣返北朝鮮公民。

獲得基本服務:一些北朝鮮避難者和跨國通婚夫婦(即父母一方是中國人,另一方是北朝鮮人)的無身份證明子女因沒有合法身份而無權享受衛生保健、公共教育或其他社會服務。

長期性解決方案:中國政府在重新安置來自越南和寮國的漢族及少數民族人員時(自越南戰爭時期即定居於中國境內),與聯合國難民署進行了廣泛合作。本年度,中國政府與聯合國難民署繼續就授予這些長期居民及其子女(許多人在中國出生)公民權問題進行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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