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課證所稅 工商團體:不宜

【新唐人2012年4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25日電)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理事長駱錦明今天表示,工商團體主張,對法人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證所稅),可以考慮;對個人課證所稅,現在不宜。

工商協進會在台北國賓飯店舉辦「工商早餐會」,行政院長陳(沖)率行政團隊與20多位企業界代表對談,工商團體共提出11項建言。

證所稅部分,工商團體認為,財政部版影響範圍過大,提出 4點建議:課徵證所稅後,同步調降證券交易稅(證交稅);課徵期貨交易所得稅 (期所稅)則停徵期貨交易稅(期交稅);對法人課證所稅部分,維持最低稅負制現狀,不要調降扣除額,不要提高稅率;並建議個人免課證所稅。

駱錦明會後轉述財政部長劉憶如的說法,證交稅從0.6%降到現行的0.3%,已經含有減免意義。且當年調降證交稅時,立委附帶要求研究復徵證所稅,這一研究就是20多年,現在時機已到。

駱錦明表示,有企業代表建議,平均國民所得達3萬美元再復徵證所稅,打擊才不會那麼大。

駱錦明認為,劉憶如的說明清楚。不過他說,工商團體的看法是,對個人課徵證所稅,現在不宜;對法人課證所稅,可以考慮。工商團體擔心對外國投資法人免證所稅可能造成外資戶數大增,人頭戶增加,影響稅收。

駱錦明表示,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27日邀劉憶如對談,工商團體應該會提出對法人課證所稅更具體的建議。

券商揚言上街頭抗議復徵證所稅,工商團體是否響應?駱錦明表示,台灣是自由的社會,參不參加遊行是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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