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奎姦殺案二審死緩 遭網友質疑

【新唐人2011年7月10日訊】雲南昭通市李昌奎姦殺少女摔死男童案,一審判死刑,二審卻因自首情節改判死緩,引起公眾對司法公信的強烈不滿。近日,雲南省高院表示將對該案重新審查。

2009年5月16日,李昌奎在殘忍姦殺了19歲的同村少女王家飛後,又將王3歲的弟弟倒提摔死,並用一根繩子將姐弟倆的脖子勒緊後,逃離現場。在警方追捕下,四天後李在四川西昌自首。
 
2010年7月,昭通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強姦罪判李昌奎死刑,並賠償家屬損失3萬元。但今年3月,雲南省高院認為量刑過重,以李昌奎有自首情節,二審改判死緩。
 
死緩判決一出,頓時在網路上引起軒然大波。人們強烈質疑自首是否都可以免死,司法公信和司法腐敗等問題。
 
在網易論壇上,一天就聚集了187000人圍觀,近萬人評論。輿論一致認為,“其中必有黑幕”,“法官腦殘了”,或“肯定是收黑錢了”。
 
網友“發蓋煨”說:“此人不死(李昌奎),天理不容。”他的跟貼被頂了27744次。
 
有網友表示:“情節這麼惡劣,不殺,藥家鑫都要爬出來伸冤了。”
 
“日暮途遠”認為:“審查雲南高法的判案者,比重審姦殺案更重要!”

一位三門峽網友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恆古不變的道理,現在的社會都忘記古人是怎麼教育你的了。李昌奎能免死,你們的刑法叫人民情何以堪。”

中新論壇“雲霄劍”說:“只有法律独立,不受任何党派蹂躏,法制才能实现;才能解决量刑的平等和透明。”
  
北京“于海艦”出一道謎語:“有錢人的草紙,沒錢人的聖旨?”有網友答曰:“中國法律”。

新唐人記者曲明、詹雅蓉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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