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中华文化中警戒色欲故事(七)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10月30日讯】神传文化,五千文明,重德行善,敬天知命,名利无执,色气看轻,尤以色欲,三教严明,十年文革,逆天而行,批判古圣,残害精英,德风日衰,礼乐溃崩,灯红酒绿,尽显魔性,魔性不除,彼岸难登,色欲不去,地狱中行,劝君回头,欲寡心清,前车之鉴,善恶随行。

二十一、寿康宝鉴

《寿康宝鉴》原名《不可录》,据书中记载,为繁阳冯太史所辑,其后由谢汉云重订。其中记载各类戒淫格言以及明清时期福祸案等,是警戒色欲的劝世善书,其后屡经重刊。下面摘取其中几则故事:

(一)福善案:余杭陈医

余杭陈医,有贫人病危,陈治之痊,亦不责报。后陈因避雨过其家,其姑令妇伴宿以报恩,妇唯唯,夜深就之曰:“君救妾夫,此姑意也。”陈见妇少而美,亦心动,随力制之,自语曰:“不可!”妇强之,陈连曰:“不可不可!”坐以待旦,最后几不自持,又大呼曰:“不可二字最难!”天明遁去。陈有子应试,主试弃其文,忽闻呼曰:“不可!”挑灯复阅,再弃之,又闻连声呼曰:“不可不可!”最后决意弃之,忽闻大呼曰:“不可二字最难!”连声不已,因录之。榜后召问故,其子亦不解,归告父。父曰:“此我壮年事也,不意天之报我如此!”

(二)祸淫案:李登

李登,年十八为解元,后五十不第。诣叶靖法师问故,师以叩文昌帝君。

帝君命吏持籍示曰:“李登生时,上帝赐玉印,十八发解,十九作状元,五十二位右相。缘得举后,私窥邻女,事虽不谐,而系其父于狱,以此迟十年,降二甲。继又侵其兄屋基,至形于讼,又迟十年,降三甲。后又于长安邸中,淫一良家妇,又迟十年。今又盗邻女,为恶不悛,禄籍削尽,死期将至矣。”

师归以告,登遂愧恨而死。

(三)悔过案:嘉靖某生

明嘉靖间某生,东邻一妇甚艳,屡屡流盼,一日乘夫他往,穴墙招生。生亦心动,问从何来?妇哂曰:“君读书人,岂不忆逾东家墙乎?”生取梯而上,忽转念曰:“人可瞒,天不可瞒。”遂下。妇又趋于故处婉挑,生复情动,重梯而上,已骑墙欲过矣,又忖曰:“天终不可瞒。”急下,扃门而出。

次年乡试北上,典试者进场之夕,秉烛独坐,忽闻耳畔言曰:“状元乃骑墙人也。”及榜后询及,始悉前事。

赞曰:善书行世,上格苍穹,警戒色欲,此乃大成,明若观火,君子力行,斩断色丝,跳出迷情。神传文化,金光点点,历代君子,身行检点,影响时风,后世流转,今举几例,挂一漏万,如来法语,老子巽言,孔圣戒色,谆谆劝善,邪党恶毒,文化斩断,当今之世,愈加浊暗,善恶有报,天祐良善,无神恶论,害人不浅,世人可知,自己来源,快找真相,大法已传。

(全文完)

──转自《明慧网》

(责任编辑:张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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