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竟然如此处理8级大地震?出人意料!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8日讯】近年来,世界各地自然灾害频繁,尤其大地震一夕之间造成的天崩地裂惨况更令人怵目惊心!古代也有天灾,面对8级大地震,康熙皇帝是怎么对待的呢?

清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公元1679年9月2日)中午,京师地区发生了一场强烈地震。这次地震强度高达8级,震中在平谷、三河一带,地震波及范围除京城外,还包括周围的河北、山西、陕西、辽宁、山东、河南六省,共计两百余州县。京城震毁,城堞、衙署、民房、死伤人民甚众。(注1)

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康熙皇帝迅速作出了反应。他一方面“发内帑银十万两”,赈恤灾民;一方面号召“官绅富民”捐资助赈。而他最着力进行的,则是亲自带领大小臣工,对朝政得失认真的作一次全面的政治检讨和反思。他自己首先“兢惕悚惶”,“力图修省”;同时要求臣工们“务期尽除积弊”,“各宜洗涤肺肠,公忠自矢,痛改前非,存心爱民为国。”(注2)

地震发生后不到四个小时,康熙立即把“内阁、九卿、詹事、科、道满汉各官”召集在一起,并把大学士明珠、李霨等数人召到乾清宫,当面训谕,严厉批评某些官员“自被任用以来,家计颇已饶裕,乃全无为国报效之心”,不仅不清廉勤政,反而“愈加贪酷,习以为常”。康熙并且表明,这种“奸恶”之人如“不加省改”,一经查出,“国法俱在,决不饶恕”(注2)。

两天后,康熙帝再一次将“满汉学士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各官”召集到左翼门,着人口传谕旨,宣布了他所反思的施政上六大弊端:一是各级官吏“苛派百姓”,民间易尽之脂膏,尽归贪吏私囊,使“民生困苦已极”;二是“大臣朋比徇私者甚多”;三是用兵之时,任意烧杀抢掠;四是地方官“于民生疾苦,不使上闻”,遇到水旱灾荒,对赈济诸事,“苟且侵渔,捏报虚数,以致百姓不沾实惠”;五是刑狱不公,积案不办;六是王公大臣之家人奴仆,“侵占小民生理”,“干预词讼,肆行非法”。

康熙要求大臣们对如何严禁这六种弊政提出具体办法。他特别强调,革除弊政,关键在于高官的率先垂范,因为“大臣廉,则总督、巡抚有所畏惮,不敢枉法以行私;总督、巡抚清正,则属下官吏操守自洁,虽有一二不肖有司,亦必改心易虑,不致大为民害。”(注3)

大臣们根据康熙皇帝的旨意,在10天之内拟出了革除上述六种弊政的办法,包括对责任者从“革职拿问”、“永不叙用”到按律“正法”的严厉处罚措施,康熙批准了这个处分办法。

康熙皇帝这样做,主要是基于“敬天知命”和遵从宇宙规律的基础上而为。这里的“天”,即所谓的自然,即是指那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衡定一切的宇宙特性。

中国自古就有“天人合一”的认识,认为“天象示警”并非仅仅是指人类对于自然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出现的后果,更是对执政者治理国家有所缺失发出的警示。

古今当政者,有几人能像康熙皇帝一样向内找自己施政上的原因,纠正自己的错误,从而“顺天应命”重归天人合一的呢?

(注1)引自《康熙起居注》,第一册,第420页。

(注2)《康熙起居注》,第一册,第421页。

(注3)《康熙起居注》,第一册,第422页。

——转自《看中国》

(责任编辑:阿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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