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绍政:独裁政治中宪法为何物?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3日讯】宣称实行民主而事实上行独裁政治的国家,没有把宪法看成是约束公权力、规范公权力行使和保护公民权利的一种工具。相反,却把宪法看成是装点门面、或者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工具。

在这样的国家会出现一些荒唐的宪法条文。比如在宪法文本中规定老百姓必须接受某一个政党来领导,来执政,必须以某一种思想来作为指导思想。如果宪法是国民同意的,他们绝对不会作茧自缚,自己把自己限制起来。既然执政党是老百姓的仆人,主人为什么傻到放弃自己选择仆人的权利,不管这个仆人能力、品行如何、是否忠于职守,是否为自己办事都只能选择这个仆人。而且还要用宪法把自己捆起来,必须承认只能要这个仆人来领导。

不仅如此,老百姓作为主人,还要通过宪法把某一种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某一种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是宪法的法定权利。要是老百姓不接受指导思想的指导,老百姓就违宪了,于是统治者就可以以宪法的名义管制你的思想,纠正你的违宪行为了。可是仔细一想,规定指导思想的做法却违反了言论自由等公民宪法权利的条文。国民肯定知道,不同的个人、人群有不同的思想、观点是很自然的现象。他们绝对不会同意在宪法中规定某一种思想的指导地位来贬低贬其它的思想。如果宪法条文中都出现这样的冲突,那么说明宪法不是一个经过充分酝酿、充分讨论和国民通过法定程序认可而订立的根本大法。

因此,践踏宪法便是家常便饭。公民的一句批评执政党领袖、执政党或者政府的话就可以成为杀头、坐牢或流放的理由。政见不和也可以成为反党集团、反革命集团的证据和依据。在滥捕滥杀者眼中宪法算个啥?在这种情况下,统治者荒谬的践踏宪法的行为还有谁能够纠正?在他们眼中老子就是宪法。不服,来反对我呀。胆敢反对我的就是反革命,要不要命?真有不要命的好汉,那我们就不客气了,迫害、杀戮就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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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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