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皇帝们,真的是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吗

在文艺影视作品中,时常把中国传统社会描绘成一副,帝王高高在上、为所欲为,群臣战战兢兢、唯命是从的“模型”式画面。于是,不少人接受了这样一个概念——中国古代是没有法制的,皇帝是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的。然而,史实真是这样吗?

留于青史的一问

唐睿宗垂拱三年(687年),刘祎之被诬告收受贿赂,并与别人的妾私通。刘祎之是武则天提拔起来的,为武则天掌权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后来却反对武则天摄政,武氏认为刘忘恩负义,因此对刘怀恨在心。摄政的武后抓到了整肃刘祎之的机会,于是她命肃州刺史王本立审查此案。王本立向刘祎之出示敕命,没料到刘祎之看了文书,驳斥道:“不经凤阁(中书省)鸾台(门下省),何名为敕?”

此处需要解释一下唐朝的政府结构,唐朝承袭隋代的三省六部制,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分担秦汉以来的丞相职权。唐朝的这个三省分权制与现在的三权分立制有些相像,钱穆先生有个形象的比喻——“汉代宰相是首长制,唐代宰相是委员制。”

中书省负责草拟政府的最高命令,草拟诏令的官员是“中书舍人”,中书省有六位中书舍人,他们多是富有文学资望的人。他们互相商量后,各自起草诏书,称之为“五花判事”。草稿完成之后,交由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选定修改,然后交给皇帝,在诏书上画一个“敕”字,表示诏书获得皇帝的认可。这封画了“敕”字的诏书,要送到门下省审查复核,盖上“中书门下之印”,才能交到负责执行的尚书省,由尚书省发给吏、礼、户、兵、刑、工六部执行。门下省设给事中四人,一旦他们认为诏书有问题,便可将诏书驳回,称为“涂归”。

武则天欲挟私报复,当然不可能经过中书、门下两省审核,所以,才有了刘祎之留于青史的一问。

不给皇帝“面子”的杜衍

北宋仁宗年间的宰相是杜衍。有些皇亲国戚,想借仁宗这个皇帝的光,宋仁宗有时候碍于情面,只好发诏书封给他们官职。可是到了宰相审核这一步,这类诏书,杜衍一概不批准,堆到十来份的时候,他就全部退还给仁宗,弄得仁宗很没面子。

仁宗对欧阳修诉苦:“外面的人知道杜衍驳回我的批文这事吗?其实,很多人托我人情,但是因为我知道杜衍的厉害,干脆就没做的,这个数量,比他退给我的还要多。”

更不给皇帝“面子”的李沆

还有一个宰相,就更不给皇帝面子了,他就是宋真宗时期的宰相李沆。

宋真宗很喜欢一个妃子刘氏,想封她做贵妃,于是,写了一道诏书,派人送给宰相李沆审批。按照宋朝的规定,刘氏没有做贵妃的资格,但是李沆做过宋真宗的老师,皇帝大概以为他会念在师生之谊,给自己“特殊照顾”。没想到,李沆一点面子都不给,当着使者的面,把宋真宗亲手写的诏书给烧了,而且让使者回报:“就说李沆不批准。”可怜的宋真宗只能打消这个想法。

看来,中国古代的皇帝也不是像我们所想像的那样可以为所欲为的。

──转自《汗青网》

(责任编辑: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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