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避申报46万元分50次存入 康州华人认罚

【新唐人2017年02月19日讯】北京居民应达(Da Ying,音译)因分50次存入46万美元,每次金额都低于1万美元以绕过政府监控,被联邦法官控洗钱。周四(2月16日),他在康州联邦法庭达成和解,同意冻结部分资金并补交税款,合计29万美元。

根据检方的指控书,56岁的应达居住在康州,他在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的11个月内先后把46.4万美元存入他和他妻子的联名账户。为了每次存钱额度都低于一万元,他前后分50次存入。这些现金有的是同一天从不同的银行存入,有的是分几天在同一家银行存入。为避人耳目,他和他妻子在四家银行开了六个银行账户。

按照联邦法律,美国的金融机构在接收一万元以上的现金交易,会要求客户填写“现金交易报告(Currency Transaction Report)”。康州联邦检察官达利(Deirdre Daly)认为应达的结构性拆分行为(Structuring)是有意避开交易报告的要求。

目前应达已放弃庭审机会,并就刻意规避申报要求、进行现金拆分行为的指控认罪。作为本案和解协议的一部分,应达同意冻结他在康州拆分存入的17.6万美元现金(是46.4万美元存入金额的38%),以及补交国税局11.3万美元的未付联邦税,还有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三年间的罚金和利息。

这是自2014年10月国税局发表声明,改变冻结拆分洗钱政策后的又一大额案件。根据声明,国税局在没有依据认为存在非法活动时,将不再对一万美元以下的现金交易进行追踪调查。但一旦认定当事人为了避免进行银行交易报告,而将每次存钱的金额固定在1万元以下,不管存款来源系合法或非法,都属于“拆分洗钱”的违法行为。

现在国税局查处的重点是优先处理涉及犯罪的洗钱活动,而旗下的刑事调查科(IRS-CI)则负责调查金融犯罪相关事宜,比如逃税以及洗钱的拆分行为。

联邦法官安德希(Stefan Underhill)将于5月11日对此案宣判,应达最高面临10年的刑期,以及最高50万的罚款。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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