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美卖房需预扣税 专家解读细节

【新唐人2017年02月15日讯】根据一九八零年通过的“外国人投资房地产税法”,外国人出售在美国的房产时,必须预扣缴所得税。今天下午,全美亚裔地产协会举办讲座,请一位注册会计师介绍了有关细节与注意事项,一起来听听他的解读。

讲座主办人林富桂介绍说,休斯顿地产市场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海外投资者,希望通过讲座,帮助大家了解这些知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美国税务局规定,外国房地产投资人在卖房时,需要按照售价预付税金,之后再申报退还多馀的金额。

注册会计师David Matos:“当他们决定在美国投资时,这是一个重要考虑因素。潜在的需要一笔的钱,尤其这是基于房产的实际价格,而不是实际获得的利润。所以你必须在交易结算时,带上足够的钱。”

他表示,有一些特例,例如,三十万美元以下的自住房屋,卖方有绿卡,或者有社会安全号并满足一定时间的居住条件,则不需要预付税金。他还提醒大家注意,普遍存在一种误解,以为只要有社会安全号,就不需要预付税金。

注册会计师David Matos:“问题是,你拿到社会安全号的时候,例如是来美学习,五六年前或三十年前了,获得了社会安全号。但他们离开美国了,所以不再是美国纳税居民了。”

新唐人记者语清、马海莲德州休斯顿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