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信访局副局长的内心告白(下)

【新唐人2017年01月08日讯】刘金英,原河北省涞水县信访局副局长,此前先后任乡、镇团委书记,团县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副乡长、副镇长等职。1996年,刘金英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刘金英践行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抱着对政府的信任上访,等待她的却是人间地狱。

以下是刘金英的内心告白,根据明慧网刘金英在2001年上诉状和2015年递交的控告江泽民书整理而成(文字有编辑):

接上期: 点此处跳转

判刑5年

2000年11月30日下午,我和法轮功学员陈成兰接到通知去开庭。

看守所所长刘卿让人给我们砸上脚镣,用一个手铐把我俩铐在一起。脚镣只有3个短环,迈不开步,上车时需要人扶,下车时两脚一齐往下蹦。这个脚镣直到12月22日开庭才第一次打开。

庭上没有一个证人,证言中谈到的很多人,我从来没见过面。当听到休庭的声音后,我还以为还会再次开庭。(当天也没有判决结果)

为了抗议迫害,我在看守所绝食绝水5天5夜,之后开始吃饭。由于脚镣拖地的声音很响,为了不影响别人休息,每晚值班后,我两手攥住脚镣的两头,挪着走回去。

白天要做蜡纸花,从早上7点干到晚上9点,长达14个小时。

2001年1月10日,屋里还没生火,很多人冻了手。看守所警察张鹏达打了陈成兰,我去制止,又被戴了10天脚镣。

我和陈成兰被非法判刑5年。

一开始,我被关押在河北太行监狱。没有床,床板就铺在水泥地上。包夹犯人把我的衣服用臭墨全打印成“罪犯”字样,打饭也不允许下楼。

5月8日,警察马会然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我看了你的上诉书,也确实是这么回事。但我必须把你送走。”

太行监狱不敢承担责任。非法收监8天后,我被戴上手铐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转到石家庄第二监狱女子大队。

2001年5月16日,一个姓史的、一个姓王的警察拿着电棍、带刺的警棍逼着4个犯人强行把我的衣服扒掉,套上囚服,背铐着关进了禁闭室。

那里四面无窗,只有铁门上一个拳头大小的方口。

每天上午、下午各一个馒头、一片咸菜,一天只许去2次厕所。从晚上9点一直到第二天早上6点才能睡觉,一直铐了我13个昼夜。

期间,冯可庄当着我的面烧了我的法轮大法书。我告诉她不能烧,她说:“我们不怕,我们就是干这个的。”

2001年6月25日至7月4日,我被强行戴手铐再次关禁闭10天。他们给我脖子里挂了一个辱骂法轮大法师父的牌子。在禁闭室,我再次抗议,绝食绝水6天6夜。

警察李香兰叫来4名犯人,捏着我的鼻子强行灌食。

另一名警察马新荣拿着竹板撬我的牙,一边踢我的腿,一边骂:“贱货,再不张嘴就撬掉你的牙。”

冯可庄在一边喊着:“给她打一针。” 黄色的药水已吸入注射器在旁边放好。

后来用胶皮管子插进我的鼻孔,插了几次才灌成。每一次刺激,眼泪就往出流。

马新荣喊着:“不配合,一分钟就憋死你!”

每天上午10点、下午4点被犯人们抬着灌2次。

灌完食就把我扔在二中队车间的水泥地上。那时有一段时间,二中队车间的犯人们正在包筷子。

李香兰说:“去,挪远点,别在门口堵着,跟个死尸似的。”

杀人犯姜连凤打我的脸,另一名杀人犯李翠琴打我的手。

后来,他们就用尼龙匹子吊上我一只脚。一动,姜连凤就拉那尼龙匹子,越拉越紧,勒到肉里。时间长了再放开、再勒。

犯医韩小萍则在旁边不时给我量血压、听心跳,(看是否到达我的身体极限)。

不准家人会见

我丈夫是涞水县原地税局办公室主任。

2001年7月12日是二中队的接见日,我在监狱大门里边,看到他和我母亲领着我的女儿,抱着被子从大门进来了。

我在接见室等了半天,隔窗看见李香兰在威胁、哄骗我女儿。好大一会儿,孩子一个人进来了。我把她抱起来,问怎么回事。她说:“爸爸被她们扣那儿了。”

我母亲在远处站着,也一直不让和我说话。

过了几天,我问李香兰是否监听了我第一次接见和丈夫的谈话。她说:“这是什么地方,能让你们随便说吗?”

我后来得知,在李香兰、冯可庄的指使下,监狱门口的武警非法搜身,从丈夫的上衣袋里拿出了《解梅花诗后三段》这篇师父经文。

丈夫张东生回家后一直被跟踪。

2001年8月19日,丈夫在单位被涞水公安非法抓捕,8月21日送易县看守所迫害,被非法判刑15年。

强迫体检

2001年8月初的一天,收到一项通知──“参加八项体检,是监狱里交钱,车在外面等着。”

我不知道她们要耍什么花招,只听口气不对劲。我说:“我什么病都没有,不体检。”

但是,在监狱里的体检都是强迫性的。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给我做了2次X光透视、经常抽血化验、做心电图。

回来的路上,李香兰骂我不要脸,还说:血只有2克,再不吃就死了。

绝食绝水一个月以后,她们就开始给我输“氨基酸”,每天250毫升及50%的高糖,然后化验尿,说我血糖高。是狱医马新荣指使犯医韩小萍干的,记录随便写。

我心想,不能就这样让她们害死呀,8月18日,我开始吃饭,一个半馒头、米粥、咸菜。

中毒风波

2001年8月21日上午,警察李香兰买来豆腐脑和汉堡包给我。

我说吃过饭了。她一愣,告诉犯医韩小萍:“给她理发,叫她睡觉。”我的头发被理得很短,像男人的寸头。

姜连凤告诉我:“这些你要吃就一下吃了,别一会儿吃几口一会儿吃几口的。”

我看豆腐脑里面有韭菜花,天热又怕坏了,理完发我就挑了几口,剩下的就给了一个送水的老太太。结果,她喝了眼睛发木,睁着眼费劲。后来,那个汉堡包给谁,谁也不吃。

(吃了李香兰给的东西后,身体不舒服,)我躺在了床上。下午2、3点钟左右,听见贾凌云小声说:“她动了吗?”又问了一句:“车来了吗?”

打晚饭时,李翠芹她们叫我,扶着我坐起来,我一直没(能)睁眼。李香兰就命令犯人把那个汉堡包强行往我嘴里塞。我不张嘴。

杀人犯陈秀兰说:“给安心贤吃吧。”

李香兰赶紧说:“坏了就别吃了,扔了吧。”

陈秀兰听懂了她的话,赶紧就扔到垃圾里。

我一直躺在床上。晚上犯人收工了,王颖就通知所有犯人不许脱衣服睡觉。大队长于福岐就带几个人到我床边观察。

王颖当时用手给我捋了一下头,捋下了很多脱掉的头发。

于福岐问:“你知道我是谁吗?”我点了点头。她说:“你没事,睡觉吧。这可能是鬼剃头。”那一夜,我平平地躺着,一动没动。

第二天上班,二中队一个小李队长翻我的眼皮说:“瞳孔散了。”

10点多钟,我起床了,感觉自己是中毒了,要求法医鉴定。包夹犯人说:“这是什么地方,你想出去就出去呀?”

过了24小时,我吃了点东西,见到了大队长于福岐。我要求见医生。她说:“要去不能喊、不能叫。”我说找个石家庄的亲戚陪我去,于福岐说:“不行,不是直系亲属。”可是我家里的人她们又不给联系。

8月22日下午,7个警察及保健站医生带我去了省三院。

但是,医院医生受到警察胁迫,他们含糊其辞,体检结果只是避重就轻。

回到监狱,我莫名其妙地睡了两天两夜。

之后,药物迫害进一步加剧了。

负责监控的犯人沈殿莲值班时,晚上刚1点钟就编造了3点钟关于我的身体的记录:血压、心跳。

我质问她为什么这么做?

她说:“跟政府作对你还想活着出去呀。”

警察李香兰对我说:“你还炼哪,你不想活了?”

一天晚上,我突然心跳得特别厉害,有些稳不住,就到楼道里按了警铃。姓王的和姓安的两个警察赶到了,问:“干什么?”

我说:“我中毒了,要法医鉴定。”

“你不是不怕死吗?”

她们叫来韩小萍量了血压、听心跳,告诉我:“你先躺下,从现在开始你别说话。明天上班带你去医院,得请示。”

楼道里出来很多犯人围观,王颖说:“看什么看。她是精神病,都回去睡觉。”

于是,我再次绝食绝水,6天6夜没有警察过问。

我写了一篇《用生命在诉说》。从窗户看见于福岐在院里打羽毛球,我就叫她,把文章给了她。

她伪善的说:“你是用命在说话,我们是用心在说。”又问:“你怎么样才吃饭?”

我说:“调个中队,或者我自己去打饭。”

她们商量了一下,同意给我换一个中队。于是,三中队的王凤梅说接我过去。没想到,我再次陷入了绝境。

过了两天,一天一觉醒来,我发现身上呈绿色,我知道仍然是毒药中毒。

她们往下撕我的头发时,只听到丝丝的响,比平时容易得多,头发被扫起来一堆扔进垃圾。很快我的头发变得稀疏,都立着,站在我对面就能看见头皮。

去洗衣服时,王建荣问我:“你胸前疼吗?两肋疼吗?”可能就是在问我药物反应。

在江泽民 “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迫害政策下,中共监狱、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施加不明药物迫害、打毒针。明慧网此前的一份报告显示,3000多位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至少234位受害人,生前被施加了精神病药物或有毒药物。

我只是被施加不明药物迫害的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之一。

从2002年正月起,我又被强迫出工。我走不了路,一次弟弟会见我后,是把我背回去的。

正月十一,狱医马新荣以体检为名,戴上塑料手套捣烂了我的子宫。包夹恶意地说:“你来例假了。” 在那以前,我已经9个月没有来月经了。

一天让我去体检。后来她们拿来化验单,说我是骨质增生。

记得从那天起,下体一直有粉红色的液体流出来,肚子隐隐地疼。马新荣说我得了附件炎。犯医王美芹用半斤盐水加了10支青霉素,不到半小时就让包夹们帮着给我输进去了。之前,我从来没有过妇女病。究竟输的是什么,只有王美芹知道。

自那以后,半个多月就流几天血,别人看见就说是例假。

王凤梅问我:“你来例假了?”

我说:和以前的不一样。

她说:当然不一样。

太行监狱

2003年至2005年,我被关到太行监狱。一到三中队,就被关进了四面无窗的禁闭室。

打饭都是包夹给打,不让出门,对外就说我是精神病。在那儿不许我睡觉、不许去厕所,被包夹任意折磨。打来的饭,吃了就闹肚子、瞳孔发散。

2004年夏天,她们开始公开强行给我灌不明药物。灌完后,我丧失语言功能,身体不能站立行走。

2004年秋、冬,苏连凤、宋玉梅(王梦鸾以后的六组组长)每天睡前都要给我灌药,不许去厕所、不许说话。

2004年冬天,监狱通知我父亲去监狱,说“开了精神病证明到涞水签字就能保外就医”。

其实,他们想把我送精神病院。

家人不知她们的阴谋,年迈的父亲找到了涞水县政保股。股长戴春杰说:“这事我得请示。”

后来请示结果说不行,上面说:“她回来我们这官就当不上了。”

2005年春天,太行监狱警察董雪指使犯人给我戴上手铐、脚镣送保定第六人民医院。这次一个医生也没见到。

回来后,宋玉梅用四棱凳子腿打我,凳子腿断了又打,再断了又打,剩得几寸长了,还拖着在我身上划。

她撕烂了我的秋衣。把我铐在床上18天。把我的左脚泡在药水里。

2005年8月8日,被释放的头一天晚上,我被继续灌食。

8月9日,我被释放。当天我还被铐在床上。

编后:

法轮功学员刘金英,今年52岁,原河北省涞水县信访局副局长。在过去十几年中,6次被非法拘留;3次非法监禁;3次刑讯逼供;冤狱5年;在河北太行监狱、石家庄监狱女子大队、河北太行监狱反复转监迫害,遭长期非法关押、酷刑折磨及药物毒害,九死一生。

2015年6月26日,刘金英以其被残酷迫害的经历,写就《刑事控告状》,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任浩)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