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仿真枪成话题 只许官卖 不许民有?

【新唐人2017年01月05日讯】最近,一名经营气球射击生意的天津大妈,因持有6支“仿真枪”被判刑3年半。而河南新县法院却拍卖了一批“能射击”的BB弹玩具枪。很多民众指当局对持有“仿真枪”定下的标准太过严苛。也有观点认为,中国的司法实施在官民之间存在巨大反差。

在街头摆气球射击摊的51岁天津大妈赵春华,近期因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被控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并被判刑3年半,目前正等候上诉。

这在社会上引起巨大争议。

有网友认为是武器认定有问题,有网友说,这是恶法,明显的有失公正。

还有网友质问:全国各地都有这种摊位,之前为什么没有整治,选择性执法才是这件事情的喷点。

大陆“权利运动”组织发起人胡军:“当局它作恶太多了,它心里恐慌它害怕了,它看到什么都感到恐惧。你拿木头做个枪,搁在那它也害怕。杯弓蛇影到这种程度了。”

澎湃新闻此前报导,近年来,中共公安部制定的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支标准是否过低,引发了很大争议。而在2008年实施新标准之前,中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对枪支的鉴定标准要高得多。

原陕西电视台记者马晓明认为,即使按照中共严厉的枪支管控,对天津大妈判刑还是太荒唐。

原陕西电视台记者马晓明:“太荒唐,简直叫人不可理解。打气球中国人打了几十年了,如果不让打了,或者是认为她摆出的这种枪具是具有杀伤力的,应该首先进行教育,或者是没收她的枪械,撤销她的摊点呀,等等。”

有观点认为当局希望限制仿真枪,应该从源头抓起。等民众得到仿真枪后才被抓,这样不公平。

作家赵瑜在微博写道:如果老太太有罪,那么,首先监管部门有罪,其次,生产厂家有罪,最后转让给她的经营者也有罪,最后,这个老太太才有罪。

胡军:“我没办法给你谈这个公平,你到奥斯威辛集中营你跟那些犹太人,天天被焚烧的那些人谈公平,那能谈得了吗?我们中国现在本身就是关押13亿人的监狱。”

引发争议的还不只这一起。2014年,不满20岁的四川青年刘大蔚,网购了24支仿真枪,货还没有到手,刘大蔚就被判了走私武器罪,并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正等待重审。

而北青报记者发现,近年来审理的23个因摆气球射击摊,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中,有17名被告被判了缓刑。

就在“仿真枪变真枪案”引发热议之际,河南信阳新县法院,却从2016年底公开向社会拍卖了一批可以发射“BB弹”的玩具枪。澎湃新闻提问,法院对这些玩具枪的“枪口比动能”是否进行过鉴定,该法院法官回应称:没有考虑那么多,光是拿到价格鉴定中心进行了价格鉴定。

然而,2012年,就有人因买卖、持有可发射BB弹的玩具枪获刑。

对此,有网友发问,新县法院的法官要坐多少年牢?

也有声音质疑,法院为何会没收合法玩具拍卖?

而马晓明认为,中共的司法,对官民完全是两套标准。

马晓明:“中国法律执法中间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经常给访民、冤民讲列宁的一句话,列宁说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就是统治集团的意志,就代表着他们的利益。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是这样,在执行法律的时候也是这样。统治者如果觉得可以适用某一项法律的时候,他就给你带一个什么帽子,如果他觉得法律影响了他的利益,他可以狡辩,因为法律的解释权、判决权是在统治者手里。狡辩不过去,我甚至可以不狡辩,不解释、不说,我就这么判了。”

马晓明表示,说白了,这就是法律玩弄于专制统治者的股掌之间。

采访/朱智善 编辑/王子琦 后制/陈建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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