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首办加州驾照需居住证明

【新唐人2016年06月29日讯】加州车管局(DMV)提醒第一次申请驾照或证件者,从7月1号开始,将需要提供两份文件,证明申请者是加州居民。

这项要求源自AB1465法案,适用于所有第一次申请加州驾照和身份证者,包括商业驾照、摩托车驾照和C类驾照。该法律不包括需要更新或更改驾照或身份证的申请人。

可接受的文件包括:有房东和租户签名的租赁协议、住宅的房地产权状、房贷账单、住宅水电费账单或手机账单、医疗文件或员工证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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