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采油厂工人谢学社盗卖原油为什么被释放?

【新唐人2016年02月18日讯】陕西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二采区二大队二队采油工谢学社,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在他值守的二号井输油管线上打眼,偷盗原油。为了藏匿存放偷盗的原油,谢学社还专门在自己家中安装了存油罐,可以装4吨原油。每当谢学社当班照看油井时,他就打开他钻的眼放油,又把偷盗的原油转运回家中,以每吨54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不法收油者。谢学社的这种监守自盗行径持续了两年多时间,据我们举报者估算,在两年多时间里,谢学社偷盗原油至少有2千吨,非法收入超过1千万元。

经过职工们和当地老乡的举报,采油厂原油稽查大队和保卫处人员调查蹲守,直到2013年8月,谢学社被抓获。但没过两个月,谢学社就被释放了,这引起我们采油工的怀疑和忧虑。采油厂有那么严格的防盗处罚规定,这么严重的偷盗行为不依法制裁,我们采油工今后怎么看护油井保护原油?采油厂的利益怎么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怎么维护?当地农民有些偷了二三百斤的原油卖钱,被抓住后判了七、八年的刑,还罚很大数目的款,谢学社这么大数目的偷盗持续了这么长时间,却没有受到法律的任何制裁,我们怀疑厂长李兴斌被犯罪份子收买了。

李兴斌担任采油厂厂长后,还把采油厂石新庄、鸡蛋峁等地的油井下发给个人开采,我们怀疑是李兴斌私自把采油厂的油井卖给了个人或是暗中收取好处。到底是怎么回事,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到实地调查,自然会明了。

靖边采油厂职工

2016年2月12日

附以前的有关文章

靖边采油工到陕西省政府要求退休待遇

我们这二百多人是陕西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的采油工,2003年6月前后进厂,在采油一线工作了12年左右,从2007年起缴纳了社会养老统筹金。从2014年起,我们陆续到了退休年龄时,就被采油厂终止工作合同回家,厂方只给每人发了三、五万元的钱,算是打发费,退休后的养老、医疗待遇都没有,使我们退休后生活陷于困境,哪里能谈得上退出工作后休息养老?

除了养老待遇被剥夺外,我们在工作时遭遇的不公正待遇还很多:

我们工作十多年,每天24小时吃住在野外黄土山上、河沟里、沙漠地里,为采油操作,为油井护卫、保养、值守,远离家人,从来没有在国家法定的新年、五一、国庆等节假日休息过,国家规定的这些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也从来没有给我们发过;

采油工属于有害气体危害工种,国家规定每年每个工人要休假115天,而我们工作期间每月只休假3至5天,每年不超过60天,有55天的法定休假日被剥夺,这55天的加班费也从未发过;

按规定,我们一线采油工除工资外,每月每人有500元的原油补贴,我们十多年从未领到过;

我们是合同临时工,退休时每月工资2000元,而同时的合同正式工工资是四五千元,正式工是临时工工资的两三倍,这明显严重违反同工同酬的原则。

为我们遭遇的这些不公正待遇,我们与靖边采油厂协商,厂方坚持不公正的态度;我们向靖边县劳动仲裁机构和靖边县法院投诉,县仲裁机构和县法院答复说他们只有裁定或判决工作期间最后两年纠纷的权利,给我们仲裁或判决每人约2万元的补偿,是两年法定节假日加班和少休假55天的补偿,我们不接受,没有领这笔补偿款,因为原油补贴、不同工同酬的问题没有补偿;应补偿的是十多年的欠薪,而不是2年;退休和医保问题没有解决。

我们到靖边县政府、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政府上访,问题没解决,我们到北京上访三次了,国务院信访局叫我们回靖边县处理,靖边县采油厂拒不改变不公正的态度。

2015年11月2日,采油工的21位代表再次到西安,到陕西省政府上访,11月3日,靖边采油厂的劳资科长等人到了西安,仍然答复我们说:有关我们退休、养老待遇及工作期间工资待遇的问题,长方已经处理过了,不做改变。

靖边采油厂全体退休的合同临时工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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