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韩国律师协会人权理事金种哲

【新唐人2015年12月22日讯】韩国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经济增长过程中,历经独裁统治时期。通过八十年代的民主化运动,才转型为现在的自由民主主义体制。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知识份子和学生们为此捐躯。期间,有个律师团体一直在给予他们帮助。

韩国战争(也称朝鲜战争)时期,韩国律师协会于1952年创立。历经政治局势剧变和民主化斗争,它作为人权团体和律师团体获得了韩国民众的信赖。

韩国律师协会人权理事金种哲:“随着时代的变迁,韩国律师协会担当着多种角色。其中之一,是保护国民人权和权利的堡垒。人权始自法制主义的确立,通过适用的法律,来实现顺利保护人权的首要任务。”

1950年,联合国大会定下每年的12月10日为世界人权日。国际社会经过不懈的努力,维护和促进了人权。

韩国律师协会人权理事金种哲:“这次是世界人权日67周年。人人皆享有普遍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为保护这权利而进行的宣言,这与国家,宗教,种族,理念无关。各国际团体和各国为遵守这个宣言而设立的纪念日,是非常有意义的日子。”

当国家和权力发生冲突时,金理事也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韩国律师协会人权理事金种哲:“国家和权力是为了守护人类的人权而存在的,不是为了压制和镇压而存在的。”

他表示,在韩国即使是总统做错了事,都要根据法律进行处罚。

新唐人记者南昌熙、金燕、金道河韩国首尔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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