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律师再呼吁 废修《律师法》45条

【新唐人2015年12月08日讯】中国大陆45位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废修违宪的《律师法》

第四十五条等事宜,已经过了两个月,没有得到任何答复。12月7号,45位律师在网上发表连署建议书,再度要求当局纠正强制律师加入律协、年检的错误。

中国大陆45位律师,12月7号在网上发表连署建议书,敦促人大常委会认真考虑废修违宪的《律师法》第四十五条等事宜。

连署人之一云南律师王龙德:“我们执业过程中,发现我们得通过一个违法的行为,我们提出一个建议,我们在两个月前的时候,就已经邮寄到各个部门啦,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回复,这是第二次反映。”

《律师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同时是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据了解,大陆律师每年都必须向律师协会缴纳数千元的“会费”,不交会费就不给年检,而律师事务所的年检则要缴纳数万元,金额各地不同。

连署人之一广东律师吴魁明:“年检制度本身就已经是违法的,律师法里面根本就没有这个条款,这是第一个﹔第二呢,年检实际上是控制、打压律师的手段,很多做人权案件、敏感案件,敢于直言的律师都不给你年检,然后法院、看守所以这种理由不给你办案。包括普通案件它也不给你会见,说是涉及国家机密,阻挡你干律师工作。”

建议书中提到,执业律师在多年司法实践中,发现《律师法》第四十五条严重违反了中国《宪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律师协会、各州市的律师协会在成立登记过程中,均存在违反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错误登记的严重问题。

新唐人记者熊斌、元真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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