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子子:中共的政治规矩让中国人生不如死!

日前,中共媒体报道称,中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将央视知名主持人毕福剑在饭局上调侃中共前党魁毛泽东的言论行为定性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并要求央视对他进行“严肃处理”,中纪委副书记也以官方身份公开发布定性的处理指令。而在此前,外界已经传出毕福剑将从央视“辞职”的消息,而这次中共官方对毕福剑事件的升级处理,显然是明确警告外界:毕福剑已经没有尊严和权利享受“辞职”待遇,不敬死党魁毛泽东的行为必须接受“严肃处理”。这个处理方式对于被中共洗脑的人来说显然是有效的,同时也给外界造成一种“人家是在维护政治规矩”的假象。

那么,中共当局真的懂得和遵守政治规矩吗?众所周知,中共邪党的根子是来自西方邪教马克思主义、是前苏联输入到中国大陆来的,完全是由一群主张杀人放火之徒组成的政治流氓团伙,世人根本就没有看到它们有什么政治规矩。

众所周知,中国大陆是世界上监禁政治犯人数最多、政治罪名最多的地区之一,也就是说,中国大陆是世界上政治规矩最烂的地区。在这里,笔者不是为毕福剑个人的遭遇抱打不平,因为笔者本身由于信奉“真、善、忍”、是法轮功学员的身份,因此也是被中共当局定义为破坏其“政治规矩”的政治犯的,笔者的遭遇和毕福剑一样,大家都是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难友。笔者在这里只是就毕福剑这个事的例子,揭开中共邪党“政治规矩”的真相,让世人看清它的“政治规矩”是什么东西。

什么叫做政治规矩?就国家而言,政治规矩就是管理社会方法的规矩,并且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便社会公众广泛遵守,这是最的广义的政治规矩,概括的说:管理国家的方法被公开为法律制度就是政治规矩,这是大规矩。当然,在法律的广义政治规矩框架下,法律也允许社会团体、宗教组织、政治组织、经营企业和民间有其不能超越法律的政治规矩实施自行管理,这是狭义的政治规矩,也就是小规矩。事实上,超越国家管理的范畴,人类社会在总体上也是有更广泛、更大的政治规矩的,被公认为国际关系准则。这个国际上的政治规矩是以维护人权为核心价值的东西,维护的是人类共同利益,平衡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与经济利益互惠关系,人们把这个更大的政治规矩叫做普世价值。这是指广泛公开透明的、具有维护人权价值的东西,这才能叫做政治规矩。那些不公开的规矩、超越更大规矩的、超越历史的东西,都不能叫做政治规矩,或者叫做黑帮规矩。

其实,中共邪党是最不守政治规矩的,其党在毛泽东领导下,不仅以暴力方式摧毁了亚洲第一共和国政府,而且为了建立所谓“共产主义”的经济基础而大规模的抢劫富人的财富,给富人们统统带上“地主、富农、资本家”帽子,把人家积累的财产恶意定性为“剥削”所得,并且,借此对富人们实施大规模群体灭绝。可是,这些富人们的财富是在没有共产党之前的规矩下形成的,那个政治地位是历史的原因形成,你共产党要想改变那个政治规矩也应当在拿出一个更好的政治规矩以后再实施呀,为什么一定要杀人呢?

全人类都知道,中共邪党在中国大陆建政60多年从来就没有任何实质的政治规矩,它对任何解决不了的社会矛盾都用杀人和整人的方式终结,不仅不遵守历史上形成的政治规矩,就是其制定的政治规矩也不遵守,并且是经常破坏国际社会的政治规矩。

中共邪党建政后已经与世界上近两百多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并且成为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也就是说它是对国际社会普遍承诺遵守普世价值的、它是承诺要遵守国际政治规矩的,并且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但是,国际社会普遍知道中国大陆是世界上人权最糟糕的地区之一,中共邪党的一切承诺从来就没有兑现过,它不仅仅是否定中国历史上的政治规矩,它也不遵守其自己制定的政治规矩,更加邪恶的破坏国际社会的政治规矩。它谎称中国的人权是所谓国情决定的,而且它明确宣称不能接受西方人权的价值观、更不能接受普世价值观云云。好像是说中国人与世界上其他地区的人有什么根本不同。我们不知道它说的中国人是什么概念,也不清楚它定义的区别在哪里,更不知道它说的人权与其贫穷落后是什么关系。

我们看到中共建政六十多年,它仍然承认其管理方法并没有改变中国的贫穷落后。人们看到的事实是:中共邪党是世界上最大的恐怖组织,其故意杀人所犯下的反人类案例最多,其故意制造与世界和平发展目标敌对的事端最多,它根本就没有任何政治规矩可言。

迫害法轮功,迫害维权民众,迫害维权律师的恶劣做法都是中共邪党没有政治规矩实际例子。

毕福剑事件被中共邪党在媒体上公开恶意炒作升级,其实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中共邪党它在破坏它自己公开承认的政治规矩,也就是破坏宪法实施的政治规矩。

宪法是目前中国大陆最大的政治规矩,宪法第五条最后一款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也就是说,中共邪党组织的政治规矩也是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的。如果说调侃毛泽东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那也就是违反了中共党内的“规矩”,你只能在其党内处理,你处理的是你的党员。相反,你拿到公共空间上搞就涉及了公民权利,因为毕福剑的行为并不违法。这种把你党内的东西在社会上搞就是明显超越宪法的违法行为,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毕福剑有充分的事实和理由控告那些故意伤害他的犯罪嫌疑人。事实与理由如下:

其一,毕福剑虽然是中共党内的一员,但是他在公共空间中仍然享有公民身份,你中共邪党的章程里也没有说谁加入你的组织就必须放弃公民身份、就必须放弃宪法给予公民的政治权利。你党为什么要这么大张旗鼓的在公共空间整人家呢?这绝对是故意侵害公民权利的故意犯罪行为,对毕福剑的个人名誉和利益都造成了实际侵害的后果。

其二、毕福剑是在自己个人的生活圈子中发表言论的、这是法律认可的自由空间,人在自己的家里和朋友之间谈笑风生是非常正常的生活,只要没有家庭暴力事件发生,不出他个人的生活圈子,就不涉及任何违法问题。事实上,毕福剑个人生活中的言论被传到网路上,这完全是他人行为造成的,是在他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恶意放到媒体上的,这本身已经是恶意侵害毕福剑个人生活利益的违法行为了,真正的受害者是毕福剑,而不是毛泽东。

其三,毛泽东已经死去四十九年,却仍然享有比活着的人更高的法律地位,这就是中共邪党给中国人立下的生不如死的所谓“政治规矩”,也就是对毛泽东实施政治权利特供。这个在你党内部搞、你内部的成员又都认同还行。你拿到社会上搞就违反宪法和法律了,宪法和法律中是绝对不支持死人享有与活人一样的政治权利的,死人也不可能参加任何政治活动。

其四,毛泽东已经是故去的历史人物了,其活着的时候也确实干了很多、很大的坏事,其罪恶非常大,其一生的行为都是在反人类、反天理,人们就是公开指控其罪恶也没有任何过错。但是,毛泽东的罪行一直被中共邪党所包庇,即使其死了也不能被清算其罪行。更可怕的是已经死去的毛泽东仍然被中共当局认定为比活人享有更高的法律地位,也就是说,中国大陆的政治规矩是让人生不如死。这完全是中国大陆宪法中没有规定的情形、是故意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行为。

其五,毕福剑是中共党员,其言论如果是本人要公开发表的,他所触犯的也只是中共邪党内的政治规矩,最严肃的处理也就是在其内部开除他的组织关系。你没有权力开除他的工作,也没有权力剥夺他的生活,你不能把这个放到公共空间去搞。中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央视都没有权利因为这个理由剥夺毕福剑的工作。因为,中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国家管理部门的行政单位,它不属于中共党内的政治机关,你的党章毕竟不是宪法、并不是全国十三亿人都必须遵守的规定,这个党规是不能干涉行政机关工作的。央视是经营性单位,面向的是全国和世界公众,那个“党章”能对全国和世界公众发号施令吗?即使央视要开除毕福剑也要考虑到不要侵害公众利益,毕福剑毕竟是大部分公众都喜欢的公众人物,已经和公众形成了利益关系。

明眼人看到,打击毕福剑的目地并不是为了维护政治规矩,而是为了给遭到十三万人次控告的江泽民找到一根救命稻草,让江泽民借毛泽东的光稳坐党的第三代领袖位置,在“神坛”上不被质疑,借此包庇其一切罪行不被清算。江泽民为了享受与毛泽东同样政治特供待遇,以保障其在位期间干的坏事不被追究,并且阴及子孙,善于钻营的它早已在其当政时期给自己定下了“第三代国家领导人”称号,并且把它所谓的“三个代表”写进宪法,其以权谋私手段果然“高明”。

依法治国虽然已经写进中共自己的宪法,虽然被中共十八大列为主要纲领性文献,但是,明眼人都看清了,这只不过又是一个毛泽东式的“阳谋”,中共邪党决不会放弃“以党治国”的。面对国内法轮功学员开启的“诉江”潮,江泽民集团特别害怕,迫害律师与恶意升级毕福剑事件,只不过是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用来打击异己的样本,目地是包庇江泽民的罪行不被清算。

法轮功学员发出的控告信已经有十三万人次,目前已经收到“两高”回执的控告有五万多件,但是,中共的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目前都没有发出立案的信息,也就是说,对于“诉江”案,中共司法已经失去五万多次立案管辖权的机会。这不仅是国际司法体系中的笑料,也同时为国际刑事法院立案追究江泽民反人类罪提供了管辖权的便利。笔者认为,对于反人类罪,即使江泽民已经被中国大陆立案,也不会影响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更何况你中共已经放弃了十三万次管辖权的机会呢。

事实上,法轮功学员开启的“诉江”潮在目前只是一个开端,全民“诉江”与全球“诉江”的潮流正在涌来。恶意升级毕福剑事件能挡住“诉江”潮吗?迫害律师就能挡住民间的“诉江”控告吗?江泽民的罪行是人类历史上最邪恶的犯罪,谁都包庇不了它,恶意抵制只能招来更大的“诉江”潮流涌来。

此次事件,再一次告诉中国大陆民众“三退保命”之必要。特别是中共体制中人应该更清醒了,你只要是中共党员,你就是被中共邪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人。因此,不仅仅是毕福剑应该公开控告那些邪恶之徒,所有受侵害的全国公众都应该控告这帮政治流氓。

2015年8月1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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