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6月12日讯】(新唐人记者何雅婷综合报导)举世关注的中共中央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案,于今年5月22日被中共当局悄无声息地秘密庭审后,终于在日前由中共党媒向外界公开了周案的判决结果。其中,中外媒体曾高度聚焦的周永康泄密罪行严重缩水,泄密对象也由周永康信赖的“国师”曹永正顶了缸。有舆论称,中共当局此举是为掩盖周永康真正泄露的中共机密,同时,这也很可能是周永康供出“重磅人物”换来的代价。
6月11日,中共喉舌媒体在有关周永康案审判的报导中提及,周永康曾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了曹永正,因此构成泄密罪。
报导称,在庭审过程中,法庭通过出示、宣读泄密文件等物证、曹永正的证言、搜查笔录等,证实周永康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其办公室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不应知悉上述文件内容的曹永正。周永康本人则当场承认上述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属实”、没有异议。
最后,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称,周永康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未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这一说辞也成为了当局减轻对周永康的处罚的依据之一。
据据公开的资讯,早前大陆媒体披露,曹永正早年曾在新疆以“特异功能”而出名,后来通过攀附上周永康,构建了包括政法系统、四川省及中石油的高官以及全国的文化名人在内的政商圈子,从中攫取了巨额利益,被外界称为周永康的“国师”。
此前,外界称爆料了周永康涉嫌泄密的更多更严重的罪行。
香港《动向》杂志2014年12月号曾发文披露,北京高层内部通报了周永康六宗罪中的部分罪状。其中曝光了周永康泄密罪的一些细节。报导指,周永康分别在2004、2007年、2010、2011、2012年5月,11次泄露党和国家机密,其中7次被境外、外国机构所利用。
海外则热传周永康涉嫌将2012年重庆市前公安局长王立军逃往美国驻成都总领馆消息告知薄熙来;另有观点认为,周永康泄密内容或指其透过国安系统的死党,向外国媒体泄露中共其他高官家族经商或财富方面的情况。
去年12月7日,英国BBC中文网则引述《星期日泰晤士报》的报导说,有西方外交界人士透露,“周永康经常与外国情报机关首脑见面,不过这样的会晤从来不公开宣布。这些会谈的话题包括中国在反恐战争中的合作,交换在阿富汗的流亡维吾尔激进人士情报,朝鲜核计划和伊朗原子能研究等。”
针对上述情况,时事评论人士杨宁6月11日刊文分析称,周的泄密罪严重程度明显正在被当局刻意减轻并缩小范围。与去年公布的周永康“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罪相比,此次公示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中不仅少了“党的机密”,而且将“机密”改成了“秘密”,两者严重程度自然是不同的。而中共当局此举的目的,是为掩盖周永康真正泄露的中共和国家的机密。
文章认为,这或是周永康以供出“重磅人物”换得免死后,中共高层在周被公示的罪名中做的文章。于是,贪污金额被缩小了,滥用职权的程度被降低了,泄露机密的内情也被掩盖了,最终拿一个已非中国国籍、但与周交好的曹永正给众人交代。
文章表示,周永康泄密罪的缩水和其它反党、活摘、杀妻等罪名的被忽视,应该与其有“重大立功表现”有关,而中共当局在周永康案上的妥协,或是为最终拿下“重磅人物”做铺垫。